第七章 幽窗棋罢指犹凉——迎春篇

2018-04-15 作者: 西岭雪
第七章 幽窗棋罢指犹凉——迎春篇

1、一子错,满盘皆落索

“宝鼎茶闲烟尚绿,幽窗棋罢指犹凉。Www.Pinwenba.Com 吧”

这两句原是宝玉为潇湘馆所拟之联,然而大观园诸芳中,最喜“手谈”之道的,却是迎春。

贾府四艳,“元、迎、探、惜”四春中,最可怜的大概就要数迎春了。元春贵为皇妃,探春才干出群,惜春虽小,却性情狷介,自有主张,虽然落得出家为尼,“缁衣乞食”,毕竟也是得偿所愿,不算太惨。而二小姐贾迎春呢,却枉自一生懦弱,然而委曲终不能求全,“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是四春中最短命也是最苦命的。

迎春在书中出场不少,镜头不多,永远只是做配角。起诗社,她“本性懒于诗词”,只好管出题限韵,却又没什么主意,于是让丫环随口说个字,选了“门”字韵,又在架上抽本书随手一翻,是首七律,便让大家做七律——只是一件极小的事,也是听天由命的做派;猜灯谜,只有她和贾环答错,贾环颇觉无趣,她却只当作“玩笑小事,并不介意”;行酒令,一开口就错了韵;螃蟹宴,大家赏花钓鱼,她只拿根针在花阴下穿茉莉花儿;园中查赌,别人都无事,惟有她的乳母被查出是首家;抄检大观园,绣春囊的罪魁又是她的丫环司棋——真是好事没她的份儿,倒霉事儿却一件不落。难怪连下人也轻视她,欺负她,背后叫她“二木头”,说她“戳一针也不知嗳哟一声”,赌牌输了钱,敢拿她的头钗去当,出了事,倒敢勒逼着她去向老太太求情。而她应付争吵的办法,就只是拿本《太上感应篇》充耳不闻。

且看第七十三回《懦小姐不问累金凤》中的这一段“赎凤案”:

平儿道:“若论此事,还不是大事,极好处置。但他现是姑娘的奶嫂,据姑娘怎么样为是?”当下迎春只和宝钗阅《感应篇》故事,究竟连探春之语亦不曾闻得,忽见平儿如此说,乃笑道:“问我,我也没什么法子。他们的不是,自作自受,我也不能讨情,我也不去苛责就是了。至于私自拿去的东西,送来我收下,不送来我也不要了。太太们要问,我可以隐瞒遮饰过去,是他的造化,若瞒不住,我也没法,没有个为他们反欺枉太太们的理,少不得直说。你们若说我好性儿,没个决断,竟有好主意可以八面周全,不使太太们生气,任凭你们处治,我总不知道。”众人听了,都好笑起来。黛玉笑道:“真是‘虎狼屯于阶陛尚谈因果’。若使二姐姐是个男人,这一家上下若许人,又如何裁治他们。”迎春笑道:“正是。多少男人尚如此,何况我哉?”

迎春的这番话,可谓是她人生原则的最集中体现——她做人处世的理想,就只是“八面周全,不使太太们生气”。若说她不闻不问,其实不公平,她想得其实很多,既考虑到奴才们的利益,“我可以隐瞒遮饰过去,是他的造化”;也考虑到太太的反应,“没有个为他们反欺枉太太们的理”;这其中,惟独没有考虑她自己的得失,“私自拿去的东西,送来我收下,不送来我也不要了”,宁可自己吃亏,但求息事宁人——不可谓不善良,不可谓不周全,不可谓不用心良苦。

这样的一个人,做什么事都不显山露水,有特长也不会张扬,以至于读者们都知道黛玉擅诗,惜春擅画,却从不觉得迎春擅长什么。

其实,书中关于迎春喜欢下棋的暗示不算太少:她的首席丫环名“司棋”;而周瑞家的挨屋送宫花时,也正见到迎春与探春姐妹两个在下棋;宝玉为迎春的婚事感慨莫名,所吟诗中又有“不闻永昼敲棋声,燕泥点点污棋枰”的句子,都显示出迎春每日棋不离手。

这越发让人想到一句老话:一步错,步步错。

迎春的第一步错在哪里呢?

出身。

关于迎春的出身,各本分歧不一:

甲戌本道:“二小姐乃赦老爹前妻所出。”

列藏本道:“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妻所生。”

己卯本道:“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女,政老爷养为己女。”

戚序本道:“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妾所出。”

庚辰本作:“二小姐乃政老爹前妻所出,名迎春。”

曹雪芹对这个贾府二小姐真是不公平,连她的出身问题都弄得这样马马虎虎,莫衷一是。

可以肯定的是,庚辰本绝对是错的,怎么看,王夫人也是贾政的原配,不可能再另有一个“前妻”。迎春应该是大老爷贾赦的女儿无疑,要分辨的,只是正出还是庶出的问题。

在《懦小姐不问累金凤》一节,邢夫人教训迎春时,有一段话,是全书惟一一次涉及到迎春的出身:

邢夫人见他这般,因冷笑道:“总是你那好哥哥好嫂子,一对儿赫赫扬扬,琏二爷、凤奶奶,两口子遮天盖日,百事周到,竟通共这一个妹子,全不在意。但凡是我身上吊下来的,又有一话说──只好凭他们罢了。况且你又不是我养的。你虽然不是同他一娘所生,到底是同出一父,也该彼此瞻顾些,也免别人笑话。我想天下的事也难较定,你是大老爷跟前人养的,这里探丫头也是二老爷跟前人养的,出身一样。如今你娘死了,从前看来你两个的娘,只有你娘比如今赵姨娘强十倍的,你该比探丫头强才是。怎么反不及他一半!谁知竟不然,这可不是异事。倒是我一生无儿无女的,一生干净,也不能惹人笑话议论为高。”

这里明明白白写出迎春乃是“大老爷跟前人养的”,也就是戚序本所言“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妾所出”。同探春“出身一样”。

然而探春之母赵姨娘虽不堪,王夫人却肯疼惜她,同父异母的哥哥宝玉更对她视若亲妹,她又擅机变、肯巴结,因而在贾府里很吃得开,还一度坐上管家之位;迎春却错在出生于不得贾母欢心的长子贾赦房中,自小死了亲娘,嫡母邢夫人又是这么一个贪财薄情之人,同父异母的哥哥贾琏又全无体恤顾惜之心,嫂子王熙凤更是不关痛痒,也就难怪她的生命中那般缺乏温情、没有安全感了。

值得注意的是,邢夫人自称一生无儿无女,可见非但迎春不是她的女儿,就连贾琏也非她亲生之子。那么贾琏又是何人所生呢?难道是贾赦的另一个妾所出?

非也。第五十五回里《辱亲女愚妾争闲气》一节,王熙凤同平儿议论探春时曾说:“将来不知哪个没造化的,挑庶正误了事呢;也不知哪个有造化的,不挑庶正的得了去。”分明对正庶很是在意。倘若贾琏庶出,王熙凤必定心中有鬼,决不会这么理直气壮大大方方地同平儿讨论正庶问题。

可见贾琏当为贾赦正室所生,而这正妻已经死了,遂娶邢夫人为续弦。而在贾赦原配夭亡、邢夫人娶为填房之前,大房虚其正室,所以管家大权便落到了二房里贾政之妻王夫人手上,等到后来邢夫人进门时,一则大局已定,二则又是续弦,出身低微,便不能得贾母之心,夺王夫人之位。况且元春又做了皇妃,贾政成了国丈,地位就更加高了。当然这些曲折,都是隐在正面描写后面的家事情由,却可以由蛛丝马迹合理推出。

不过最有可能的,还是作者最初写迎春这个人时,不及用心,只为了“原应叹息”四字而顺手起名,后来随着情节发展,或者是忘了,或者是改了主意,又借邢夫人之口说她是“大老爷跟前的人养的”,把她派成妾侍之女了。而各本歧误也由此而生,不及统一。这当是创作过程中的一点笔误,在增删修补中未及统一。

真是不能不为迎春难过——连她在书中第一次露名的身世都出错,她这个人的一生,又怎能不满盘皆输呢?

2、迎春为何会嫁给孙绍祖

都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遇人不淑,大概是一个女子人生中最大的悲哀了。

故而,文中对迎春的婚事下了一字定评:误。

《红楼梦》现存八十回回目中,只有两条与迎春有关,一个是七十三回《懦小姐不问累金凤》,再一个就是第七十九回《贾迎春误嫁中山狼》。“懦”是她的性格,“误”是她的命运。二小姐贾迎春这一生,实在是太窝囊,太懦弱,太倒霉了,故而一子错,满盘皆落索,又怎能不为命运所误呢?

“累金凤”一回有回末总评:

“探春处处出头,人谓其能,吾谓其苦;迎春处处藏舌,人谓其怯,吾谓其超。探春运符咒,固足役鬼驱神;迎春说因果,更可降龙伏虎。”

这段话从道家主张“无为”、佛家主张“因果”来看,都不能算错。然而放在本书中,迎春身上,却偏偏大错特错,当“太上感应”遇到“中山狼”的时候,迎春的“因果”终究不能“降龙伏虎”,而终落得蒲柳魂断。

迎春的判曲名曰《喜冤家》,是说婚姻本是喜事,却偏偏“冤家路窄”,同老太太说的“不是冤家不聚头”是一个道理。且看原文:

“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根由。一味的骄奢淫荡贪还构。觑着那,侯门艳质同蒲柳;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

但是,迎春再懦弱,毕竟也是“侯门艳质”,“公府千金”,为什么会嫁给如此不堪的一个丈夫呢?难道仅仅一个“误”字就可以解释了吗?且看第七十九回《贾迎春误嫁中山狼》中对这门婚事的写法:

原来贾赦已将迎春许与孙家了。这孙家乃是大同府人氏,祖上系军官出身,乃当日宁荣府中之门生,算来亦系世交。如今孙家只有一人在京,现袭指挥之职,此人名唤孙绍祖,生得相貌魁梧,体格健壮,弓马娴熟,应酬权变,年纪未满三十,且又家资饶富,现在兵部候缺题升。因未有室,贾赦见是世交之孙,且人品家当都相称合,遂青目择为东床娇婿。亦曾回明贾母。贾母心中却不十分称意,想来拦阻亦恐不听,儿女之事自有天意前因,况且他是亲父主张,何必出头多事,为此只说‘知道了’三字,余不多及。贾政又深恶孙家,虽是世交,当年不过是彼祖希慕荣宁之势,有不能了结之事才拜在门下的,并非诗礼名族之裔,因此倒劝谏过两次,无奈贾赦不听,也只得罢了。

从这里看,贾赦发嫁迎春的理由并没有什么大错,那孙家出身军门,有财有势,孙绍祖相貌、体格、功夫、交际手段,样样都好,既在兵部候缺,想必前程远大,作为庶出的迎春嫁得这样一个夫婿,“硬件”上并无不妥。

奇怪的是,孙绍祖已经快三十岁了,在那个年代算得上很“老”了,至少比贾琏大得多,又“家资饶富”,为何却没有老婆呢?书中说他“未有室”,这可能有两种解释,一是不曾娶亲,二是原配死了。其中又数后一种可能性更大,那么,迎春嫁过去等于是做“填房”,同邢夫人、尤氏的身份相似,显然是有“低就”、“下嫁”的意味,贾母和贾政的不满意也就很容易理解了。

真正有疑点的,是贾政所指的“不能了结之事”。其深层含义就是,当年孙家有事求贾家帮忙,遂拜在门下以求庇护。换言之,贾家曾对其有恩。

然而孙绍祖却不这么认为,他非但不报恩,还反咬一口。据迎春归宁时回来转述说:

“孙绍祖……说老爷曾收着他五千银子,不该使了他的。如今他来要了两三次不得,他便指着我的脸说道:‘你别和我充夫人娘子,你老子使了我五千银子,把你准折买给我的。好不好,打一顿撵在下房里睡去。当日有你爷爷在时,希图上我们的富贵,赶着相与的。论理我和你父亲是一辈,如今强压我的头,卖了一辈。又不该作了这门亲,倒没的叫人看着赶势利似的。’”

如何来理解这番话呢?孙绍祖的话中有几成可信?所透露出来的真正信息又是什么呢?

故然贾家如今已非当年之势,五千两银子也并非小数目。然而贾赦买个嫣红作妾,还出手八百两银子,何至于为五千两银子就卖女儿;那周太监来打秋风,张口就一千两银子,贾琏虽艰难,也还捣腾得出,可见“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也决不至于为了五千两银子葬送亲妹子前程。

因此,孙绍祖的话绝对是欺心昧世之言。至于那五千两银子,大抵也并非完全是空穴来风,最大的可能,就是因那“不能了结之事”求贾家帮忙拆理时,拿来送礼的。如今事情了结,他又翻脸不认账,得了人不算,还想把钱也要回去。

这样的人,民间俗称为“白眼狼”,文人称之为“中山狼”。典出明朝马中锡《东田集 中山狼传》,也就是我们熟知的“东郭先生”的故事:赵简子在中山打狼,狼中箭而逃,遇到东郭先生,向其求救。东郭先生动了恻隐之心,将狼藏在书囊中,骗过了赵简子。狼活命后,却反而要将救命恩人东郭先生吃掉。

因此迎春的判词中说“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子、系”合起来就是一个“孙”字,这姓孙的狼心狗肺,恩将仇报,将来必定还会做出许多对不起贾家的事,只怕除了虐待迎春之外,还有别的反噬行为,说不定贾赦后来获罪,就与孙绍祖有关。

倘或如此,他必定不会让迎春回家通风报信的,这就又牵涉到一个新的问题:迎春归宁,是曹雪芹写的吗?

让我们在下一篇文章中再来讨论。

3、迎春归宁是曹雪芹的原笔吗?

张爱玲说小时候读红楼,看到八十回后,忽然觉得一个个人物都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起来;而我,却是每每读到第七十九回迎春出家一段时,就已经浑身不得劲了。

书中第七十九回《贾迎春误嫁中山狼》一段写得相当匆促,几乎是波澜突起,强扭成亲的。起笔一句“原来贾赦已将迎春许与孙家了”劈空而来,硬生生插入孙绍祖其人其事,前文毫无照应,十分突然。这与雪芹一向“草蛇灰线,伏脉千里”的笔法极不谐调,倒更像是一个剧本大纲,有骨无肉,更无精气神儿。

事实上,整个第七十九、八十两回,都写得非常潦草仓促,先是迎春出嫁,薛蟠娶亲,接着金桂撒泼,香菱病危,迎春归宁,哭诉孙绍祖欺凌之事,仿佛急急忙忙地把人物故事收结,明明都是大事,却没有一个场面描写,只是平铺直叙,借着宝玉病了百日这个理由,一笔带过。

这里只说迎春这个人物,在她出嫁后,宝玉曾往蓼风轩感伤了半日,还写了一首并不工整的七律:

池塘一夜秋风冷,吹散芰荷红玉影。

蓼花菱叶不胜愁,重露繁霜压纤梗。

不闻永昼敲棋声,燕泥点点污棋枰。

古人惜别怜朋友,况我今当手足情!

此诗意境虽可取,然而非但对仗不工,连平仄也欠妥,最后两句更是大白话,完全不像宝玉的“香奁体”笔风。且不说《四季即景》、《访菊》这些标准七律,即使是并不很讲究格律的古风《姽婳词》,也远比这个来得工整香艳。

诗词是《红楼梦》的一大特色,虽不是篇篇精品,却首首有味,最难得的就是每首诗都要合乎作者的身份,按头制帽,各如其人,既不能把黛玉的诗派给宝钗,更不能把贾环的诗塞给宝玉。前文黛玉做《桃花行》,宝琴骗宝玉说是自己写的,宝玉道:“这声调口气迥乎不像蘅芜之体”,便是一个强证。

然而这首《蓼风轩即景》,却浅疏直白,粗枝大叶,“迥乎不像怡红之体”。

而且,倘若此诗真是曹雪芹所写,那么宝玉可谓是提前为迎春之死做诔了,脂砚在此有一句“为对境悼颦儿做引”的批语,可见此诗原有悼念的意味。果真如此,那么后来的迎春归宁就是多余的了,更不可能再回蓼风轩住上几晚。

吟诗之后,又突然现出香菱来,借香菱一段话交代薛蟠亲事,宝玉说为香菱担心,香菱红了脸正色道:“这是什么话!素日咱们都是厮抬厮敬的,今日忽然提起这些事来,是什么意思!怪不得人人都说你是个亲近不得的人。”说着转身走了。这举止言谈,竟是宝钗调教出来的一般,哪里还像从前情换石榴裙、与宝玉相知相惜的香菱?

且又说宝玉被抢白后因种种胡思乱恨,大病一场,因此贾母嘱他百日不出门,以此避开了薛蟠娶亲、迎春出嫁等重头描写。然而此前王夫人抄检时那般雷霆万钧,众丫鬟早已噤若寒蝉,此处倒又说宝玉几不曾拆了怡红院,与众丫头无法无天,“凡世上所无之事,都顽耍出来”,岂不矛盾?那些丫鬟竟是不要命了?

况且,如果雪芹故意要写迎春归宁,来与元春省亲做一对应,必会有更大篇幅的从容描写,以细节来体现生活。然而文中却粗疏简省,只用迎春说几句话诉诉委屈就草草揭过,简直是一种笔力不济的表现。

且看这段文字,宝玉百日病愈,往庙里上香回来——

那时迎春已来家好半日,孙家的婆娘媳妇等人已待过晚饭,打发回家去了。迎春方哭哭啼啼的在王夫人房中诉委曲,说“孙绍祖一味好色,好赌酗酒,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略劝过两三次,便骂我是‘醋汁子老婆拧出来的’。又说老爷曾收着他五千银子,不该使了他的。如今他来要了两三次不得,他便指着我的脸说道:‘你别和我充夫人娘子,你老子使了我五千银子,把你准折买给我的。好不好,打一顿撵在下房里睡去。当日有你爷爷在时,希图上我们的富贵,赶着相与的。论理我和你父亲是一辈,如今强压我的头,卖了一辈。又不该作了这门亲,倒没的叫人看着赶势利似的。’”一行说,一行哭的呜呜咽咽,连王夫人并众姊妹无不落泪。

又是一句“那时迎春已来家好半日”,凭空加入,完全是技穷之笔。而那一段孙绍祖行凶文字,本应该在丫环仆妇的话中补出才对,让本性隐忍懦弱的迎春长篇大论地诉委屈,且语涉闺房之私,连“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这种话也端到台面上来说,对二小姐来说几乎是种荼毒,而且是蛇足之笔。

接着又写了句“迎春是夕仍在旧馆安歇。众姊妹等更加亲热异常。一连住了三日,才往邢夫人那边去。”草草一小段话,就算把迎春的故事收结了,完成了一段本应相当重要的迎春归宁,这哪里像曹雪芹一惯的文风?倒更像是近年来许多红迷尝试重续后四十回时常用的笔法,最省力的就是这两道板斧:一是用对话把所有的故事一口气讲完,不用处理过渡的问题,也不必理会情节是否连贯;二是站在旁观立场上简单介绍,三言两语交代过众人表现,几句评述就当过场了。而最欠缺的是,就是场面描写,和细节刻划。

整个七十九、八十两回,除了夏金桂计赚苦香菱的几段戏外,就毫无精彩可言。而列藏本上,第七十九、八十回根本就没有分开,只是一回,可见还在草稿阶段,这就更加坐实了我的猜测:这最后两回,并非雪芹亲笔。而是他设想好了故事,或者写了部分手稿,后由脂砚斋等缀补代笔而成。

倘或如此,在曹雪芹原意中,可怜的迎春,从“误嫁中山狼”到“一载赴黄梁”间,只怕是没什么机会再回蓼风轩重温旧梦的。出嫁前的最后一瞥,就是她与大观园的永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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