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惟大英雄能本色——湘云篇

2018-04-15 作者: 西岭雪
第五章 惟大英雄能本色——湘云篇

1、史湘云的恋兄情结

史湘云爱过贾宝玉吗?

早在黛玉投奔贾府前,她已与宝哥哥耳鬓厮磨,两小无猜了。Www.Pinwenba.Com 吧她帮他梳头,叫他“爱哥哥”,多年后还记得他发辫珍珠坠角的颗数与样式,这在古代有个专门的词形容叫作“总角之交”,套一句晴雯的话说就是“交杯盏还没吃,倒先上头了。”

后来她被接去了叔叔家,林黛玉来了。那是个天仙般的妹妹,又恰遇着宝玉情窦初开的时候,于是,他对她一见钟情,他为她做小伏低,他因她颠倒痴狂,以为“远亲近友之家所见的那些闺英闱秀,皆未有稍及林黛玉者”——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了史湘云。

于是,湘云吃醋了。朦胧的爱和突来的妒汇合成莫名的委屈与愤怒,她与宝黛两个的第一次激烈冲突是因为将黛玉比戏子引起的。宝玉向她使了个眼色,她反而发作起来,收拾包裹要走,“明儿一早就走。在这里作什么?看人家的鼻子眼睛,什么意思!”她这样说,分明在无理取闹,也并非认真恼他,后来并没有真走便是明证。这样的借题发挥,无非是为了要他哄,要他劝,要他分辩说他心里最重视的妹妹其实是她。

他哄了,也劝了,可是话却没有说到她心里去。他说:“林妹妹是个多心的人。别人分明知道,不肯说出来,也皆因怕她恼。谁知你不防头就说了出来,她岂不恼你。我是怕你得罪了她,所以才使眼色。”——这个“她”,是林妹妹,他最担心,最不愿意伤害的,也是林妹妹。

湘云的假恼变成了真怒,出语愈发刻薄:“我原不如你林妹妹。他是小姐主子,我是奴才丫头,得罪了他,使不得!”又说:“你这些没要紧的恶誓,散话,歪话,说给那些小性儿,行动爱恼人,会辖治你的人听去!”这样的人身攻击,全书八十回中,史湘云只用在林黛玉身上。除了这一次,后来背地里同袭人议论黛玉的小性儿,也曾挤兑宝玉说“你不必说话教我恶心。只会在我们跟前说话,见了你林妹妹,又不知怎么了。”醋味浓得化都化不开。

那是在她拾了宝玉丢失的金麒麟后的一场对话,为了回目中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句,索隐派们一厢情愿地认定湘云后来嫁了宝玉,而以周汝昌为首是瞻的一帮红学家们甚至认为宝玉一生中最爱的人是史湘云,他对黛玉的感情只是少年时懵懂的情动,而对宝钗更止于**之欲,只有湘云才是宝玉的灵魂伴侣。

但是宝玉是怎么说怎么做的呢?

——他对黛玉说:“我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在这里,又不敢告诉人,只好掩着。只等你的病好了,只怕我的病才得好呢。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

——他看着宝钗肌肤晶莹的裸臂发呆,暗想“这个膀子要长在林妹妹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

然而他见到湘云的睡相,“一把青丝拖于枕畔,被只齐胸,一弯雪白的膀子撂于被外”,如此香艳旖旎的美人春睡图,他却只是叹了一声:“回来风吹了,又嚷肩窝疼了。”还顺手替她盖了盖被子——这里面可有一星半点儿的男女之情?

其实湘云也是一样,她对黛玉的“鹊占鸠巢”虽然嗔怨不已,然而隔窗看见宝钗坐在宝玉身边绣肚兜时却全无妒意,反而借故走开;袭人当着宝玉的面向她道喜,提起她有了夫家的事,她也只是害羞,并不着恼——她对宝玉没有婚姻之念,男女之情;有的,仅仅是小妹妹对大哥哥的依恋与爱娇,一点点不自觉的独占欲。而黛玉挑战的,恰恰是她在这一领域里的霸主地位——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她单恼黛玉,却不恨宝钗。对于这个背负着“金玉之说”真有可能成为她嫂子的人,她反而是真心敬重的,还说:“我天天在家里想着,这些姐姐们再没一个比宝姐姐好的。我但凡有这么个亲姐姐,就是没了父母,也是没妨碍的。”——她心甘情愿要做他们两个人的小妹妹。她不在乎他爱谁,娶谁,只是不愿意有另一个“好妹妹”抢了她的位置。

一个女孩子一生中能够遇到这样一个“爱哥哥”是幸福的,他可以为自己淘制胭脂,陪自己烧烤鹿肉,有了好吃好玩的,也第一时间想着自己,打发婆子小厮用食盒盛着大老远地送上门去——只有拥有过这样一份哥哥的疼爱,才不枉了生作女孩儿,否则,成长将变成多么枯乏贫瘠的过程。

然而,总有一天会失去哥哥的,就像宝玉丢失的金麒麟。并不是不宝贝它,但毕竟是身外物,如果宝玉对待打算送给湘云的金麒麟就像对待黛玉送给他的绣香囊一样,珍藏密敛地贴身收着,便绝不会弄丢了它。哥哥对妹妹也是一样,不管她对他有多么亲切,多么重要,终究不是他的心上人。最终,他们还是会分开的。

这在今天也是非常正常的情愫,正常到已经有一个专有名词来形容,就是“恋兄情结”。是小女孩成长过程中的必经阶段,仿佛女孩走向女人的分水岭——走过去,便长大了。

2、史湘云不可能嫁给贾宝玉

某些红学家撰文猜测贾宝玉最终与史湘云结为夫妇的顺序是这样的:

在八十回后,林黛玉含恨而死,于是贾宝玉娶了薛宝钗;后来因为婚姻不美满(也有说宝钗难产死了的),宝玉看破红尘,悬崖撒手——这本是脂批透露的情节,然而红学家们在此基础上自行发挥,再出续集:宝玉出家后,云游四方,半路遇上死了丈夫的史湘云,两人同病相怜,旧梦重温,于是宝玉还俗,与湘云结为夫妻;但后来还是觉得尘世难耐,遂决定出尔反尔,再次出家。

且不论这论调有多么恶俗委琐,只看他们的理由是否站得住脚呢?据红学家们论证:

一、史湘云判词里有“博得个才貌仙郎”的句子,而全书中除宝玉外绝无第二个男子配得上称“仙郎”;

二、黛玉说过宝玉“做了两回和尚了”,所以宝玉一定要出家两次;

三、湘云有金麒麟,所以真正的“金玉良缘”是指湘云与宝玉。

以上三条还算得上是可以强辞夺理的,至于说“绛珠仙草指的是湘云而不是黛玉”,“前来还泪的也是史湘云”等说法,相信哪怕只是看过一遍《红楼梦》的人也知道有多么无稽,遂在这里不废笔赘述了。

这里,且让我一一批驳此谬论:

1、原著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回开篇即有脂批云:

“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故颦儿谓‘情情’。”

这里明明白白说了“金玉姻缘已定”,可见那个“金”指的并不是史湘云。所谓“湘云揣着个金麒麟就是金玉良缘的正主儿”之说实在牵强。

更何况贾宝玉平生最恨的就是金玉之说,连做梦都要喊出来:“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他努力地打破了金锁配宝玉的“金玉姻缘”,遁世出家,到头来却又媚俗地迁就个金麒麟,来寻找第二段“金玉缘”?究竟是宝玉执迷不悟,还是红学家们“为其所惑”呢?

2、脂批说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所谓“间色”是画中术语,且不论它的真实含义该如何理解,只看脂砚如何去用这个词,便可知其所指。全书除了这一处之外,“间色”两字还出现过两次。

一次是第二十六回《蜂腰桥设言传心事 潇湘馆春困发幽情》中:

原来上月贾芸进来种树之时,便拣了一块罗帕,便知是所在园内的人失落的,但不知是那一个人的,故不敢造次。今听见红玉问坠儿,便知是红玉的,心内不胜喜幸。又见坠儿追索,心中早得了主意,便向袖内将自己的一块取了出来,向坠儿笑道:“我给是给你,你若得了他的谢礼,不许瞒着我。”坠儿满口里答应了,接了手帕子,送出贾芸,回来找红玉,不在话下。

甲戌本在此双行夹批:“至此一顿,狡猾之甚!原非书中正文之人,写来间色耳。”意思是小红和贾芸不是书里的重要人物,写来渲染调济一下而已;

同样是在这一回,后半部写到宝玉与薛蟠庆祝生日。

又一次是写在冯紫英邀请宝玉赴宴后面,脂批“紫英豪侠小文三段,是为金闺间色之文。”这个间色,是说男人话题不是书中正文,写来为闺阁文字作个调节。

正说着,小厮来回:“冯大爷来了。”宝玉便知是神武将军冯唐之子冯紫英来了。薛蟠等一齐都叫:“快请。”说犹未了,只见冯紫英一路说笑,众人忙起席让坐。冯紫英笑道:“好呀!也不出门了,在家里高乐罢。”宝玉薛蟠都笑道:“一向少会,老世伯身上康健?”紫英答道:“家父倒也托庇康健。近来家母偶着了些风寒,不好了两天。”

这里,先是在“冯紫英一路说笑”后有一句侧批:“一派英气如在纸上,特为金闺润色也。”接着又在紫英一番话后,有三段眉批:“紫英豪侠小文三段,是为金闺间色之文,壬午雨窗。”“写倪二、紫英、湘莲、玉菡侠文,皆各得传真写照之笔。丁亥夏。畸笏叟。”“惜‘卫若兰射圃’文字无稿。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可见“润色”也罢,“间色”也罢,都是指此段文字非同正文,乃是写来调济节奏气氛的。全书中三次“间色”都作一样使用,不可谓“孤证”了。可见史湘云之金麒麟,亦是“间色法”,横插枝节添点花絮罢了,而非什么预示宝湘联姻的大关键。脂砚说黛玉偏偏还要起疑心,所以是“情情”,然而我们置身事外,就不必乱起猜疑,枉沽“情情”之名了吧?

倒是那句脂批的“惜‘卫若兰射圃’文字无稿”更应引起我们注意。这段故事中原无卫若兰其人,然而脂砚偏偏在此处提及,其原因可能有两种:一是“卫若兰射圃’一段文字的描写也是英气十足,堪与冯紫英豪饮相对应;二是若兰射圃之时,宝玉、紫英等也都在场。

3、开篇甄士隐所作《好了歌》注释中,有一句“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这句后面脂批注云“宝钗、湘云一干人”,可见宝钗、湘云是一直活到了“两鬓成霜”的年纪。红楼女儿虽薄命,并非都短命,这两个人的丈夫一个出家,一个早亡,当年他们在蘅芜院夜拟菊花题的时候,大概不会想到有一天老了,还是这样两个女子作伴吧?

脂砚对宝钗和湘云的分别批评还有一句“宝钗为博知所误,湘云为自爱所误”。湘云如此自爱的一个人,倘若死了丈夫,大概是不会另抱琵琶的。要注意在那个年代里,在湘云这样的出身中,改嫁是件很败行的事。湘云未必肯吃宝钗的剩饭,捡了人家的丈夫来嫁。

其实单是想象一下宝玉与湘云重逢的场景,一个鳏夫,一个寡妇,欢天喜地地庆祝第二春,想想都够发冷的。怎么看都不是我们心目中的宝哥哥云妹妹。这只能是现世俗男人的杜撰罢了,再不可能出现在曹雪芹笔下。

况且,这里有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湘云嫁宝玉时,宝钗是活着还是死了?

——如果宝钗还活着,宝玉出家又还俗,却停妻另娶,成何体统?而湘云明知使君有妇,还要雀占鸠巢,且还是她最敬爱的宝姐姐的巢,又情何以堪?

而倘若宝钗已经死了(书中并无宝钗早夭的暗示),那也应该是在“两鬓成霜”之后了。宝钗和湘云都活得挺长,而湘云活得比宝钗更长,一直熬到宝钗老了,死了,她还没死,还有机会在满头白发的时候与宝玉重逢,再婚,玩一把“激情燃烧夕阳红”。可是宝玉是“没有脚的小鸟”,都白发苍苍了,再来个二度春风,未免身心有所不济,所以又跑去出家了。

——红学泰斗周汝昌为首的红学家们,是想演绎这样令人不堪的一段老来佳话吗?

红楼梦里改嫁的女人只有一个,就是尤老娘;尤二姐是不等嫁就毁婚跟了贾琏的,所以才会被人说三道四;而尤三姐更是因为柳湘莲毁婚受辱而刎颈自尽——虽然作者对尤家一门的悲剧是持同情态度的,却并不等于同意她们这样做,并且每有讽刺之语,比如令三姐在报梦时说出“丧伦败行”的忏悔之言来,可见还是深受当时礼教之束缚。如何倒会让“自爱”的史湘云青出于蓝,择夫另嫁呢?

红学家们肯,曹雪芹未必肯;即使曹雪芹肯,恐怕湘云也不肯吧?

4、其实就在《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回的结尾,就有一句脂批点明了:“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

这里明明白白写了金麒麟后来归了卫若兰公子,这种写法,便是作者惯用的“草蛇灰线,伏脉千里”,而卫若兰与史湘云结合的故事,提纲已经伏在回目里了,所以称之为“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前文我曾猜测“卫若兰射圃”时宝玉也在场,至于具体情节,可以参照宁府斗宴一段:

原来贾珍近因居丧,每不得游顽旷荡,又不得观优闻乐作遣。无聊之极,便生了个破闷之法。日间以习射为由,请了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来较射。因说:“白白的只管乱射,终无裨益,不但不能长进,而且坏了式样,必须立个罚约,赌个利物,大家才有勉力之心。”因此在天香楼下箭道内立了鹄子,皆约定每日早饭后来射鹄子。贾珍不肯出名,便命贾蓉作局家。这些来的皆系世袭公子,人人家道丰富,且都在少年,正是斗鸡走狗,问柳评花的一干游荡纨裤。

大富武荫之家在后院设鹄练艺,原是当朝常情,而卫若兰在全书正文中的惟一一次出名,即在秦可卿出殡时的拜祭名单里,在列完诸公侯之后,附了一句“余者锦乡侯公子韩奇,神威将军公子冯紫英,卫若兰等诸王孙公子,不可枚数。”卫若兰的身份语焉不详,只有“王孙公子”四个字可形容。然而,这已经足够参与宁国府射鹄的“世袭公子、家道丰富、都在少年”之列了。

不妨做这样一种猜测,某次射技比赛中,众人相约“赌个利物”,宝玉一时未有准备,便随手以金麒麟为彩头,却输给了卫若兰。倘如此,那卫若兰便也不愧于被称作“才貌仙郎”了。

对于“白首双星”,所有红学家都解释作“牛郎织女”,但我猜测可能是“参商二星”,你看看原著里用过多少个“参商”就知道曹雪芹对此二星的偏爱了。那时正是战乱时机,卫若兰想来同宝玉等一样,都在“武荫之属”,或者会奉命入伍。我猜想他与湘云订婚后,未等成婚或者新婚燕尔之时便分开,直到白首不能团聚,正如参商二星,永不相见。这样的结局,虽然残酷,却符合湘云自爱而豪壮的个性,总比她窝窝囊囊地死了丈夫又嫁给宝玉,嫁了宝玉后又再度守寡来得干脆利落吧?

3、脂砚斋不可能是女人

关于脂砚斋的身份,向来众说纷纭,至今未有定断。以前的版本中多说他是雪芹的长辈,叔叔之类;近来说脂砚是女人的腔调则甚嚣尘上,以为是曹雪芹的红颜知己,周汝昌更加断定脂砚就是史湘云。

或许是曹雪芹的身世生平太可怜了,因此读者们都希望给他的生命添一抹亮色,比如“红袖添香夜读书”什么的,于是很愿意相信脂砚斋是女人,而且是个才貌双全的美女,不然就不配称“红颜知己”了。

这猜想虽然看上去挺美,然而我认为却是绝不可能的。

且看第二回在封肃领了贾雨村二两银子的公案后,脂砚斋批了一小段话:

“余阅此书,偶有所得,即笔录之。非从首至尾阅过复从首加批者,故偶有复处。且诸公之批,自是诸公眼界;脂斋之批,亦有脂斋取乐处。后每一阅,亦必有一语半言,重加批评于侧,故又有于前后照应之说等批。”

这是脂砚斋在解释自己边看边批,后来二次看的时候又加了一些批,所以常常前矛后盾,比如第一回在贾雨村出场时写了满纸“写雨村豁达气象不俗”“写雨村真是个英雄”等溢美之词;但同时又有“今古穷酸,色心最重”、“是莽操遗容”等贬语;明显是在初看稿时,并不了解曹雪芹塑造贾雨村这个人物的本意,所以也就谈不上与雪芹有多么知己,更不可能是《红楼梦》的共同创作者。

雪芹描写人物惯用白描,常常明褒实贬,而脂砚对雪芹的用意常常弄不清楚。甚至在看到贾雨村拿了钱就跑,都不与甄士隐道别这样的行径之后,也昧着良心没话找话地赞美:“写雨村真令人爽快!”后来看了《葫芦僧判断葫芦案》,这才知道雪芹“指东说西”,那贾雨村其实是天字第一号大坏蛋。于是脂砚斋倒过笔来诛之伐之,写了不下十来个“奸雄”咒骂他。

且不说脂砚斋是不是有点没脑筋,重点是他在前面那段话里说诸公之批是诸公的理解,我的批语是我的乐子,显然批这书的不只有脂砚斋一人,而是许多人在传阅过程中各加批语,脂砚只是批书人中的一个,也是最罗嗦、最多情、最娘娘腔的那个。但这并不等于说,脂砚就是女人。

我们得把视角立足于清朝那个特有的时间环境中去,那时候可不讲究女权主义、个性解放这些,一个女人在男人的书里随意加批,并且跟别的男人斗嘴饶舌,搁在现在那是娇俏,可在那个林黛玉因为闺阁笔墨外传而大发娇嗔、每逢“敏”字便要减一笔的时代,则未免有失端庄了。

又说脂砚斋就是湘云,又将他形容得如此不自爱,岂非自相矛盾?

第三回中,林黛玉进贾府,拜见贾赦,贾赦避而不见,却说:“连日身上不好,见了姑娘倒彼此伤心,暂且不忍相见。”甲戌本于此朱笔眉批:“余久不作此语矣,见此语未免一醒。”意思是说我以前也常这样打官腔说套话,现在看到这一句,不觉一震。这明明白白是个半老头子的口吻。

又如第十七回贾政带领众清客游园,至稻香村时,清客打诨凑趣,墨笔夹批一句:“客不可不养。”这样的话,也不像是一个女人说的——难道女子也讲究养清客的不成?

雪芹生平至友明义有外甥爱新觉罗裕瑞,曾在《枣窗闲笔》中说“前辈姻戚中有与之(指雪芹)交好者”(指明义),又说“曾见抄本(指《石头记》)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斋之批语。”这里写明脂砚斋乃是曹雪芹之叔,纵然传言有误,把两个人的亲戚关系弄错,但也不至于离谱到男女都颠倒吧?倘如雪芹有个红颜知己名脂砚,还每天在书上批语同诸公饶舌,明义等必引为佳话,再不至于跟侄儿把其人是男是女也说错吧?

虽然有这样明确的证据,然而认定脂砚是女子的红学家们认为明义出生时雪芹已死了七八年,所言不足信——他们更相信比雪芹之死晚了三四百年的自己的臆断。而臆断的一大力证是抓住了“老货”二字不放。源于二十六回的一句脂批:“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我,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

红学家们的理由是“老货”专指年老妇人,可见脂砚是女子。然而不必远征博引,就是《红楼梦》原书第五十三回,贾珍就曾指着老庄头乌进孝道:“我才看那单子上,今年你这老货又来打擂台来了。”难道乌进孝这老头子也变了女人不成?

至于“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则更不足为证了。不过是打个比方,自称是雪芹知己罢了。难道他能说“将余比作秦钟、琪官等”不成?

然而我却猜测,这脂砚斋最可能的身份,恰恰是秦钟、琪官之辈。这也不足为奇,甚至不足为羞。在明清时候,断袖之风盛行,几乎凡公子必有腻友,《品花宝鉴》中,整本书讲的都是龙阳之爱;《红闺春梦》里,也有极详细的描写。《红楼梦》里虽然含蓄,但贾琏于姐儿出花时,也只得找个清俊些的小厮“出火”;宝玉闲极无聊,便到外书房“鬼混”;香怜、玉爱之辈充斥塾中,连学长贾瑞都曾是薛大爷的相好。

如此,倘若脂砚为雪芹蓝颜知己,断袖添香,又有何不可?

红学家们还有一个论点,就是脂批有“凤姐点戏,脂砚执笔”和“矮□(左舟右幽)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两段,并论证说:脂砚不是女人,又怎么会混在女眷里替人写字点戏?而关于合欢花酿酒的典故,多么亲近,可见是雪芹青梅竹马的小伙伴。

前一句批见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 制灯迷贾政悲谶语》:

吃了饭点戏时,贾母一定先叫宝钗点。宝钗推让一遍,无法,只得点了一折《西游记》。贾母自是欢喜,然后便命凤姐点。凤姐亦知贾母喜热闹,更喜谑笑科诨,便点了一出《刘二当衣》。

庚辰本于此有两段眉批:“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夫?”“前批‘知者寥寥’,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悲乎!”

倘若“脂砚”是女人,那么“朽物”是谁呢?而“知者廖廖”是既包括脂砚和朽物,还是两个人根本就是一个人,而知者还包括其余的批书者,如畸笏叟、立松轩等人呢?就算脂砚是女人,那畸笏叟等总是男人吧,为何脂砚为凤姐点戏,他们也会知道呢?既然红学家们因为脂砚能为凤姐点戏就认定她是女眷,那么畸笏叟们也都与闻其事,是否也因此都变成了女人呢?

再说“酿酒”一批,原文见第三十八回《林潇湘魁夺菊花诗 薛蘅芜讽和螃蟹咏》:

黛玉放下钓竿,走至座间,拿起那乌银梅花自斟壶来,拣了一个小小的海棠冻石蕉叶杯。丫鬟看见,知他要饮酒,忙着走上来斟。黛玉道:“你们只管吃去,让我自斟,这才有趣儿。”说着便斟了半盏,看时却是黄酒,因说道:“我吃了一点子螃蟹,觉得心口微微的疼,须得热热的喝口烧酒。”宝玉忙道:“有烧酒。”便令将那合欢花浸的酒烫一壶来。

庚辰本在这里双行夹批:“伤哉!作者犹记矮□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

红学家们认为这个“家家酒”的游戏十分甜蜜浪漫,所以认定是雪芹与脂砚“青梅竹马”的童年往事。

然而这未免自相矛盾:如果因为脂砚是男人,就不可能跟女眷凤姐在一处看戏;那么他如果是女人,又怎能跟男亲戚曹雪芹一块喝酒呢?

至于“青梅竹马”之说,更系揣测。雪芹死后,友人张宜泉有《伤芹溪居士》诗,自注云:“其人素性放达,好钦,又善诗画,年未五旬而卒。”友人敦诚《挽曹雪芹》诗亦有“四十萧然太瘦生”、“四十年华付杳冥”的句子,可见雪芹死的时候已经四十多岁了,脂砚说“屈指二十年矣”,那么他们二十年前已经有二十多岁,算不得“两小无猜”了,二十多岁的两个男女采花酿酒玩,可成何体统呢?倘系私会密约,脂砚竟将此昭然于世,更成了什么人呢?

就算本书增删十年,这是雪芹三十岁的时候写成的,二十年前只有十几岁,那也不算很小了,已经过了垂髫之年,同样不能再跟女孩子同桌喝酒了;或许有人会说,十岁的孩子还没那么讲究,玩家家酒也不算什么吧?那同样的,十岁的孩子已经读书识字,至亲家属,跟凤姐一处看戏、点戏更不算什么了。

因此这些红学家举出的两处自认为最有力的例证,恰恰是推论出脂砚斋是大男人的反证。

乾隆第一次看到《红楼梦》时,曾一语定论:“此明珠家事也。”说贾府其实写的是前朝宰相明珠家的故事,而宝玉的原型就是清朝第一才子纳兰容若。

容若死前,曾邀集诗坛好友在自家花园渌水亭前纵酒吟诗,题目是《咏合欢花》。那是容若生平最后一次聚会,最后一次写诗。虽然目前找到的资料中未能证明曹寅是否参与其会,然而曹寅生前经常出入纳兰花园,与明珠、容若父子相交往却是有迹可寻的。

纳兰容若病得突然,康熙飞马赐药,圣药未至而容若已死;曹寅患病时,康熙亦曾亲开药方,派驿马星夜赶送,仍然是圣药未至而曹寅已病死扬州——历史上的重合总是很多。曹寅生前想来会经常跟家人讲起容若的绝世才华与英年早逝,而在他死后,家人也想必会常常将他与容若做比较,百合花的典故也会一再提起。

而曹雪芹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在容若故事与祖父遗风的薰陶下,难保不会效颦渌水亭故事,也来个纵酒吟诗的雅聚——事实上,敦诚、敦敏的诗中就常常透露出这种类似的集会,《四松堂集》中收了许多宗室弟子聚集唱酬的联句,也提过自己当剑换酒请雪芹的雅事;已有红学家考证出,书中咏菊十二首,乃脱胎自曹雪芹同时代文人永恩《诚正堂稿》和嵩山的《神清室诗稿》中唱和之《菊花八咏》,诗题有《访菊》、《对菊》、《种菊》、《簪菊》、《问菊》、《梦菊》、《供菊》、《残菊》等,和小说中非常雷同——这都足以证明,曹雪芹所写之闺中结诗社,其实是他自己参与的旗人子弟诗会的折射,“以合欢花酿酒”的,很可能并不是什么小朋友的家家酒,而是一些大男人的会中雅事。

况且,这个脂砚在文中一再表示自己是知情人的批语犹不止于百合花浸酒一处,贾母初见秦钟时,赏了一个荷包并一个金魁星,脂砚又在下面以熟卖熟地批道:“作者今尚记金魁星之事乎?抚今思昔,肠断心摧!”更足可证脂砚或为秦钟一流人物,乃是宝玉腻友。

说脂砚斋是腻友,还因为他喜欢发嗲,比如没事儿便称袭人为“我袭卿”,这是女人的口吻么?分明一个娘娘腔的大男人。更有甚者,第三回脂批里还有一句“末二句最要紧,只是纨绔膏梁亦未必不见笑我玉卿。”对贾宝玉也是这样腻腻歪歪的。

这个不论男的女的都喊人家“卿”的,如果是个女人,那也未免太轻浮了一些吧?一个男人到处留情,任人为“卿”还可以说是风流,倘若脂砚是女人,竟将对宝玉的“卿卿我我”宣诸纸上,岂非发花痴?

况且,脂砚在红楼女子中他最喜欢的女人是谁?宝钗、袭人,说到黛玉时,则时有批评之语,甚至说“此黛玉不及宝钗处”——黛玉乃宝玉之生死恋人,也是雪芹笔下第一深爱之人,还特地给她安排了个离恨天灵河岸绛珠仙草的仙子身份,可见她在雪芹心目中位置之重。然而脂砚与雪芹同是男人,审美眼光却不同,因此并不能体会作者深意,只是着眼于字面描写,追求三从四德的所谓贤妻,这是他境界胸襟不及雪芹处。

最后说一件趣事,前些日子在电话里与蔡义江老师讨论到这一观点时,老师又补充了一点:黛玉在怡红院吃了闭门羹后,高声叫道:“是我,还不开么?”偏偏晴雯还是没有听出来黛玉的声音。甲戌本在此侧批:

“想黛玉高声亦不过你我平常说话一样耳,况晴雯素昔浮躁多气之人,如何辨得出?此刻须得批书人唱‘大江东去’的喉咙,嚷着‘是我林黛玉叫门’方可。”

这里写明批书人与黛玉绝非同性,即平常说话的声音也如黛玉高声一般,还不是大男人一个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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