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歌舒的神出鬼没把胡沫儿吓得整个心都快跳出来,刚才还在胡思乱想,这会儿人已经出现在她的面前,幽灵也没他这么能吓人。
“怎么?看到歌哥像见到鬼似的!”说着,郎歌舒捧着自己的脸凑近她,对着她眨巴眨巴那双勾魂摄魄的媚眼,“有我这么美的鬼吗?”
心里突升一股寒意,胡沫儿禁不住倒退了一步,一滴冷汗从额上滑过,她真的很想念那个不说话便能倾国倾城的郎歌舒。
如果他能安安静静地当一个美男子,该多好。
见胡沫儿发呆,郎歌舒心里有些不悦。这丫头是多喜欢发呆,总觉得她人虽然在这里,心却离他十万八千里。
郎歌舒拿下她手上的包子,牵起她的手径直往门外走去,“别再吃这冷包子了,车上有好吃的。”
“你不是要去姑白城主府么?”胡沫儿皱了皱眉,用力地抽回手,“拉着我干什么?”
“你当然和我一起去!”郎歌舒怎么会放她回别苑和姑白那货单独相处,就算姑白现在没认出秀色,也不保证有可能随时会知道她的身份。
那家伙第一次这么关心一个姑娘,完全不像他认识的那个眼里只有绝世武技的闷油瓶。他必须防范于未然,在久承还没有对秀色真正上心之前,将它扼杀在摇篮里。
好吧,他承认自己是见不得有人掂记秀色,就想快点将她送回到广兰家,这样他才安心。
而在那之前……
郎歌舒对自己说,从现在起,她必须跟在他的身边。
胡沫儿奇怪地瞅着怪异的他,“我干吗要和你去那里,你找个人送我回年官废宅就可以了。”
郎歌舒准备开门的手停了下来,回过头双手环胸,知道她应该是要回去找姑白久承,便好整以暇地对她说:“我已经将姑白那货带到我的别苑休养,你还去那地方干什么?”
胡沫儿听了,微微一愣。
是呀,她现在是广兰秀色的身份,是能白吃白住的大小姐,还为什么要回那个破地方餐风露宿!现在有个现成的冤大头,不趁机赚个本,等他搞清楚她的身份就来不及了。
胡沫儿清了清神,倨傲地说道:“那我不去那个地方,你给我收拾一个有吃有喝能睡的房子就行,本小姐现在哪都不想去。”
“吡,我说你这丫头,你还懂不懂感恩,我给你换一身这么漂亮的行头,就让你回去睡大觉,怎么也得跟歌哥出去显摆显摆,你知道你身上戴的晓月听风有多稀奇吗?”郎歌舒就想敲她那颗漂亮的脑袋,看里面能不能敲出除了吃喝睡以外的东西。
胡沫儿翻了一个白眼,说道:“爱显摆的是你郎家少主,又不是我,而且和你去姑白家,若是被认出来了,广兰家的面子往哪儿放啊?难道和姑白家主解释说,广兰家的大小姐离家出走,在路上失了忆,被你郎家少主捡到了!那姑白家主会说是我幸运呢,还是你郎歌舒幸运呢?或者该说广兰家小姐是个一无事处的废物得了。”
“胡说八道!”郎歌舒从不知道广兰秀色有张这么能说会道的嘴,此刻他真不想和她扯这些,直接拿出杀手锏,“那三百两不用你还,我还可以再给你五百两,在你回到广兰家之前,委屈点给歌哥当个随行的丫头。歌哥我可是从未让女子贴身相随,别说歌哥不给你机会!”
五百两!胡沫儿都能看到那白花花的银子向她招手,若是有了这笔钱,将来就能做点小生意,不用再当流浪女,还能过上有包子吃的好日子。
胡沫儿抬起头,伸出一个指头,慢慢地说道:“一千两!”
这丫头是钻钱眼里了么?
“好,一千两,我郎歌舒说话算话。”他手背到身后,抽出一沓银票在胡沫儿眼前晃了光,微笑着说:“时间不早了,咱们走吧!”
精致华丽的马车里,上好的饭菜刚刚端来,弥漫在车厢里美好的香味,成功地勾起人的食欲,两人都已经有些饿了,此时也只能在车上吃起来。跟着郎歌舒出来时,胡沫儿再次看到小昊子那好像见着鬼样的吃惊表情。
其他人或许不知道,但现在的这身行头都是小昊子亲自去打点的,他又怎么可能认不出来呢,只是聪明地收起疑惑。
想到小昊子的那张阴阳脸,胡沫儿忍不住笑起来。
“一个人在那儿乐什么呢?”郎歌舒捻了一块最嫩的鱼肉,放到她的碗里。
“小耗子真是一般的迎客店员吗?”
“那小子是不是挺有趣的?”他笑着问。
“没什么趣,就是觉得这人和一般平民家奴不太一样,没那一身的拘谨木讷,见着贵人和平民都够着胆子说话。”胡沫儿觉得那小子跟她挺像的。
“眼光不错嘛,那小昊子从小是个孤儿,后来被瑰玉坊的老掌柜秦叔收养,我看着挺机灵的,就让他在店里帮着迎接客人。瑰玉坊是老店,来的客人各式各样,他会看眼色,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倒是很能帮忙……”他瞅了她一眼,见胡沫儿一口把那鱼块塞进嘴里,立刻说道,“小心鱼刺,我记得小时候你还被鱼刺卡过,却爱鱼如命,这条鱼没什么小刺,你也得小心点。”
还爱鱼如命,她小时候连吃的都没有,哪还吃得着鱼这么金贵的东西。
胡沫儿不说话,却是放慢了咀嚼的速度。
郎歌舒满意地笑了笑。
两人吃完东西,又聊了一会儿,姑白城主府的城门就已经到了,两人用柠檬水洗了洗手,整理了一下略皱的衣袖。
“等会你就跟在我的身后,不要说话,当个花瓶就好了。”郎歌舒嘱咐道。
他的话语刚落下,车夫已经将车平稳地停在大门前的玉碑下,胡沫儿安静地跟在郎歌舒的身后跳下了马车。
此时,从姑白府里出来一个锦衣奴仆,见着两人便迎了上来。
“郎家少主,姑白家主已经在前厅等候,请往里请。”
胡沫儿抬头望着那座由青铜所制,看起来巨大威猛的“门神”,举着大剑直入云霄,极是壮观,只是这样望着,便能感受那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豪气。
而在门神的脚下,她看到一块青玉石碑上,方方正正极是简单,最重要的是,胡沫儿在上面没有看到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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