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刘今天为老关准备的晚饭正放在蒸笼里,用微量水蒸气保持着食物的温度。这是最能保持食物“原汁原味”的存放法,唯一的缺点,就是这样存放的时间最好别超过两小时。
蒸笼的第一层是碗汤,倒不是什么特别的稀罕菜肴,是一碗“金针番茄肥牛汤”。虽然没尝到汤的滋味,可光是看到碗中红黄白绿色相间,被码得十分整齐的汤料,以及飘着些许油星的棕红色汤水,就让刚吃饱饭的刘佳觉得“好吃”。
汤料里的红色是番茄薄片,金针菇和肥牛肉片都是白色,绿色是鲜嫩的小棠菜苗。以上四种汤料在碗里摆成了十字型,而黄中有白的甜玉米粒则放在十字的正中,让汤料看起来有那么一点点象朵鲜花。
看到这刻意摆出的造型,刘佳不禁偷笑:
“反正都得装进保温壶里,摆得再整齐也没意义吧。老爸他肯定是平常摆惯了,一顺手就连外卖也要讲究个摆盘。”
蒸笼的第二层里,有能让刘佳觉得惊讶的菜肴。
如果单论菜肴的花样,其实并不能使他觉得惊讶。他之所以小小地惊讶了一把,是因为眼前的白面馒头个头很大。
在刘佳眼里看来,这么大个的馒头,足足比海州常见的“奶香小馒头”大了好几倍,比他自己的拳头还要大了许多。虽然不好动手去摸,但在他眼里看来,这馒头两个加起来,估计已经超过了一斤重。
这大馒头实在有些吸引眼球,馒头中间摆着的那一碗“卤五花肉”反倒没了诱惑力。虽说这层蒸笼里深色的卤肉和白馒头颜色分明,刘佳事后想来其实也觉得挺“开胃”啦。
从这碗“卤五花肉”颜色层次格外分明这一点判断,刘佳认为自己老爸肯定在卤制的工艺使了手段。他估计老爸先用什么东西将肉块挂起,将有皮的那边浸泡在卤汁里头,然后半蒸半卤,才能弄出这种层次感来。
可由于眼前的大号馒头实在令他觉得“开了眼界”,所以他没去多想卤肉的工艺。等他事后得闲时,才想到一茬去。
刘佳也不顾自己老爸在忙活,凑过去便大声问了句:
“爸!这是什么馒头啊?怎么这么大一个啊?”
“这有啥,北边的馒头比这还要大个。”
对海州土著来说,由于海州地处王土国几乎最南端,国内几乎所有地区都可以说成“北边”。从老爸口中听到“北边”两字,刘佳可猜不到具体在指哪里:
“北边?我在超市里看过的那些北方馒头..可没这么大个啊。”
“人家那是拿来卖的馒头,我这是做来自家吃的,当然是尽量做大个点啊。要不是蒸笼不够高,还能做得更大点呢。”
刘佳“呃..”了一声,觉得自己想到了什么:
“这是给关叔送去的吧?他喜欢吃这种大馒头吗?本地人吃馒头不是当点心的吗?这么大个的馒头,分明是当饭吃的吧?”
“阿良是海州人,不过他以前在云州当过兵,吃惯了当地的伙食,云州那里的家常馒头就是这么大一个。”
云州是王土国的首都,地理位置在国土范围里的正中部位。与海州的地理位置相比,虽然不算最“北”,但也够“北”了。
刘佳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关叔喜欢吃这类北方面食啊,这些东西又耐放又能合他的口味,用在外卖里倒是最合适不过。”
“你小子没事就出去啦,别在这儿碍着我干活!这些吃先放在锅上热着,等你什么时候要出门了,记得从家里拿几个保温壶过来装!”
老刘见儿子貌似正闲着,便再次把儿子往厨房外轰。
被自己老爸“赶”出厨房的刘佳,忽然起了“饭后来根烟”的念头。这“烟瘾”是因为潜意识在作怪,他觉得自己一阵子还得跟女朋友去医院,接下来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不好抽烟,所以想提前抽上一根。
许多习惯就是因为这潜意识的影响,所以能不养成坏习惯就最好别养,免得习惯成形以后再要改,那就麻烦啦。
刘佳不想在自家店里抽烟。不是说他担心烟味会影响店里菜肴的味道,也不是因为店里禁烟。“刘记”虽然是有名的路边饭店,但实质上也就是以街坊生意为主的一般小饭店。这里可不象正规大酒店那般诸多讲究,哪里会有“店里不许抽烟”的道理?
他不想在自家店里抽烟,只是纯粹觉得店里通风条件不够好。如果再加上自己这根烟,会让原本就不好的室内空气质量进一步恶化。
他一边摸裤兜一边往店门外走,等他走出店门还没摸到烟盒的时候,这才想起今天身上的烟都抽完了。
街对面就有小卖部,自己身上虽然没带钱包,不过大家都是街坊,跑去临时赊一盒倒也不是什么大事?
以上这种念头刚冒出来,刘佳马上就把自己这想法给否决了。正因为赊一盒烟不是大事,自己才不愿意在这种小事情上开口求人啊。
他是个比较好面子的人,除非发生了非向人求助不可的大事情,寻常的鸡毛蒜皮小事,他向来不喜欢找人帮忙。别人主动帮他处理鸡毛蒜皮小事,他会乐意接受别人的好意,仅此而已。
就在刘佳一边“自我否决”,一边无意识地四处乱看的时候,有个会让他觉得“看着眼熟”的身影出现在了不远处。
这个身影来自一位女性。她手里拿着一张小纸条,正不时地将纸条上写着的内容,与路边所看到的文字进行对比。
刚才正在打算“抽不抽烟好?”的刘佳,一注意到眼熟的身影,便大声向对方喊了一句:
“珍姐!”
刘佳觉得眼熟的女性身影,来自他之前在“卓越”公司的同事蒙丽珍。他到那里实习时,在入职申请里“家庭住址”一栏里,填了“老街刘记”四个大字。
蒙丽珍今天快下班的时候,在信息网络上找到了“老街”及“刘记”饭店的地址。将这具体地址抄在纸条上以后,珍姐她便提前下了班。
当她坐着公交车来到老街,正根据自己写在纸条上的地址,正四处寻找“刘记”饭店的时候,忽然听到了一声很熟悉的呼喊“珍姐!”。
蒙丽珍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过去,正好看到刘佳在向她招手。
刘佳喊完先前那声“珍姐!”,正在向对方招手的时候,见蒙丽珍往他这边看了过来,便多喊了一声:
“这里啦!”
发现自己要找的地方,蒙丽珍不禁笑了起来。同时她脚下的步伐也赶紧加快,才花了十多秒的功夫,便走完了一段三十多米的直线路程。
从她刚才站立的地方到“刘记”饭店门前,总共也就四十米左右。即便刘佳不出声招呼,也花不了蒙丽珍多少功夫。
刘佳向快步走来的珍姐客套着:
“珍姐辛苦了啊,这么点小事还得麻烦你跑一趟,真不好意思呐。”
“没啦,反正也就是顺路而已。”
蒙丽珍这回答根本就不是真心话。她的住处在海州市的西郊,如果是去刘佳现在就读的那所中专,倒勉强算得上是顺路。可从“卓越”公司到“刘记”饭店来么,两边的方向根本就是相反的啦。
她纯粹就是想找个理由,好多见见自己新认识的这个“弟弟”。只不过在刘佳的意识里,“珍姐”两字基本只是个绰号般的称呼。他甚至以己度人,把蒙丽珍的违心回答当成了客套话,所以没多在意里面的错误。
刘佳在前些日子,曾送当时得了病的蒙丽珍回家,所以知道蒙丽珍住在哪里。这会儿要是仔细较真,他当然会发现对方话语里的漏洞。可他现在既然跟“珍姐”客套开了,又怎么会计较其中的细节?
他把蒙丽珍的行为理解成了好意,不过蒙丽珍这次来也的确是出自好意,只是这好意并不是刘佳现在所想的那样。
与自己新认的“弟弟”说了几句闲话,蒙丽珍便从身上背的包包里掏出个薄薄的信封,然后一手将信封递到刘佳面前:
“这是你这半个月在公司的工资,小心收好喔。”
刘佳很认真地双手接过信封,根本没打开点数便随手放进了裤兜里。
珍姐见状便追问了一句:
“不点一点吗?你就不怕数目错了?”
“总共也没多少钱吧,用不着特意点啦。何况是珍姐你送来的,怎么可能有什么错漏嘛。”
先前他曾经向蒙丽珍提起过,说“要是有你这么个亲姐姐就好了”。当时那句话,倒是有些年轻男性向异性调笑的想法。可说了那句话到现在,已经过了一段日子,当时的调笑心态到现在,早就飞到九宵云外啦。
就当刘佳打算向珍姐问“还没吃晚饭吧”这话的时候,他身旁的楼梯口走出一个人来。
在这时候值得特意提及的人,当然不可能是多余的闲人,来者正是刘佳的女朋友石瑞娟。
石瑞娟洗好了碗,一时间没找到合适的干净毛巾擦手。用湿手解下围裙以后,她一边用围裙擦着手,一边就这么走了下楼来。
她知道自己男朋友先前出门的时候,根本就没留下门钥匙。既然事先商量过晚上的行程,这会儿总得先找“胖子”打听一下接下来的行程,才好决定下一步要做什么。
走出刘家时她还特意留了个心眼,只顺手关上了外侧的防盗门,却特意没关内侧的大门。要是“胖子”他身上没钥匙,连店里也奇葩得没有备用匙,也好用什么工具把合上的防盗门舌给钩开嘛。
虽然她还没拿到正式的职业资格证书,但她身为一个采访经验相对丰富的记者,自然懂一些不用钥匙开门的粗浅手法。
石瑞娟一下楼,就看到自己男朋友正站在“刘记”门前,正与一位年轻女性在说着什么。由于刘佳与蒙丽珍两人交谈的形式客套有余,亲切却严重不足,所以并没有引起石瑞娟的误会。
石瑞娟虽然不在乎自己男朋友结识女性朋友,但要是忽然看到自己男朋友与一个陌生女性在交流,尤其是以貌似“密切”的姿态进行交流,她也不可能大度到“无视”程度啦。
刘佳正与蒙丽珍说着闲话,他忽然听到自己身后传来了声问话:
“胖子,这位是?”
无论是这独特的称呼,还是这熟得不能再熟的嗓音,都使刘佳还没回头,便已经知道说话的人是自己女朋友。
“阿娟你来得正好。”刘佳稍微侧过头去回了一句:
“我来给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在关叔公司认识的同事蒙丽珍。”
即便他与蒙丽珍是熟人,但在这种时候,他依然不想象女朋友先前那样,直接喊自己另一半的绰号。“排骨妹”不讲究这个,可他刘佳却讲究嘛。
说完先前的介绍话,刘佳又向面前的蒙丽珍说了一句:
“珍姐,这位是我的女朋友石瑞娟,海州电视台的实习记者。”
“珍姐你好。”石瑞娟随着自己男朋友的称呼客套了一句,然后才小声埋怨着刘佳:
“记者就记者啦,别强调实习这个头衔嘛。”
她最近一直在被工作上的事烦恼着,倒是真心不想自己男朋友提起这一茬来。
可刘佳却想都不想便脱口而出:
“可你的确是实习记者嘛。”
蒙丽珍客气地回了一句问候的话,然后看着眼前这对自顾自说话的小情人。珍姐视线的焦点,这回从“弟弟”刘佳身上,移到了旁边的年轻姑娘身上。
石瑞娟今天上半身穿了一件短袖女装衫衣,衫衣上有紫、蓝、白三色相间的粗条纹。下半身是一条白色的齐膝短裙,脚上是一双黑色的平底布鞋。这身打扮既不太古板,也不失庄重,倒是与她从事的记者工作很贴切。
如果光是看对方的相貌,蒙丽珍倒是很有自信。
在珍姐看来,她长相的确比眼前这年轻姑娘要漂亮。即便不光说长相,把身材也算上,自己的身材曲线虽然不算完美,但总比眼前这个姑娘要好吧?
自从二次发育期开始,石瑞娟的身材“身高”一项每年都有增长,除此以外,体型曲线基本没有明显的变化。她与中学时代没多大区别的身材,大概也是刘佳一直对她念念不忘的原因之一吧。
石瑞娟现在还能穿上自己中学时代的校服,只是腰身部位稍微短了一点。刘佳与石瑞娟确定情侣关系以后,都时常会回忆起两人中学时代的各种“冲突”。
他俩的中学时代也不完全是“冲突”啦,但也不完全是所谓的欢喜冤家。这对小情侣在中学时代,两人的相处方式倒很象小学生,甚至是幼童。
“喜欢你所以才欺负你”这种行为表现,幼童倒是常用,顶多也就是小学生水平啦。
蒙丽珍自认身材相貌都比石瑞娟要好,从社会大众的常识标准来判断,这种想法倒也没多大问题。
蒙丽珍的年龄倒比石瑞娟大,这也许是珍姐唯一比不上石瑞娟的地方。但话又说回来了,虽然珍姐比“排骨妹”要年长几岁,但这几岁的差距根本就没有太大。无论是在蒙丽珍的老家,还是王土国其余许多地区。都有这么一种说法,就是所谓“娶妻大三岁如抱金砖回家”。
可从刘佳那客气得微显生分的表现,来与他现在与这年轻姑娘相处的气氛相比,蒙丽珍能感受到两者待遇间的明显区别。
珍姐在自己的意识里嘀咕着:
“模样不漂亮身材也不好,这就是他的女朋友啊..”
除了珍姐自己以外,谁也不知道这句嘀咕代表着什么。
石瑞娟之所以能成为文科高材生,其思维方式多少也有些“多愁善感”。只不过在这种后天形成的思维方式之下,其“活泼开朗”的天性也同时一直存在着。自刘佳认识石瑞娟那天起,一直有意无意地将这位女同学记在他心底,后来更是主动追求对方。
这段感情的起因,正是因为刘佳喜欢石瑞娟的这种性格特征。“活泼开朗”自不必说,而石瑞娟的“多愁善感”在刘佳眼里,却成了心思细腻的表现。他喜欢石瑞娟在“活泼开朗”之余又足够细心,所以才一直对石瑞娟念念不忘。
最近在工作问题上的困扰,使石瑞娟性格中“多愁善感”那部分稍微强化了一些。再加上其他事情的干扰,令她的心情也不怎么好。
要是在往日的她,那“活泼开朗”的个性肯定会让她产生“结识新朋友”的念头。之前与她因为刘佳而产生过误会的凯丽-休斯,现在已经成了她的闺蜜,除了小公主的刻意结交以外,石瑞娟自己的个性在其中也起了很大作用。
可现在由于情绪原因,使石瑞娟暂时没有“认真结识新朋友”的心情。基于这个前提之下,石瑞娟平淡地向蒙丽珍打过招呼以后,便自顾自地与自己男朋友说开了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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