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灯大惊,继续出手点穴,这一次却是没效果了。那三个人接连倒地,两个吐出一口黑血即死过去,还有一个紧紧地抓着他的衣服,吐出三个字来:“海丰寨……”
林衔玉当即用扇子敲打了一下掌心:“他说的是海丰寨,那我们就往这个地方去!”
他们就地把三个庄稼汉给埋了,便往那岔道上走去。可惜的是,没来得及问三人的姓名,以及是谁把他们毒害至此。
大雨冲刷过后的土地已经干了,但幸运的是,三个庄稼汉并不是一个脚印都没留。他们是没有意识地在走路,途中直接淌水过了及膝高的小河。
于是潮湿的河岸边,留下了三人不同且深浅不一的脚印。
除此之外,其他一些淤泥未干的地方也留下了脚印,几人分散开来四处寻找,发现哪里有脚印就往哪里去,如此两个时辰下来,竟也找出了一条隐蔽的道路。
那条路似乎被人使了障眼法,眼前是几丈高的一面山壁,一般人定会以为这挡住了前路,从而绕过山壁,到达山壁的另一头去。
而事实上,山壁下长满了树木,远看是杂草荒芜,走近仔细一看,才发现几棵树后隐藏着一个一人高的壁洞,且宽窄仅能一人通过。
谁也不知道那一边是什么样的,林衔玉作为年长者,身先士卒走了进去,随机发出一声惊叹。
宁嘉等人都以为那边异常,连忙问道:“林大哥,那边是什么样子的?”
林衔玉的声音被风飘飘忽忽地带了过来:“你们快过来看,这里简直是……世外桃源!”
闻言,几人当即一个一个地穿过壁洞,到了山壁的另一边,立刻有种豁然开朗的舒坦感觉。
只见一条小河从他们面前淌过,河水清澈的可以看到,底部铺了一层整整齐齐的鹅卵石,大小差不多,唯色彩各不相同,犹如一幅水中独特的画。
河面上漂浮着片片粉色的花瓣,映照出高远的蓝天白云。小河对岸是绿油油的青草地,接着是如屏障一般的树林。
树林并不浓密,可以看到后面的屋檐瓦片,似乎是因为前几天大雨的冲刷,显得特别干净。
虽然还不知道后面到底怎么样,但看着眼前的美景,却有一种安宁和乐的恬静感。
掌灯心想,这里的风景和清风道谷不相上下,但因炊烟袅袅,反而显得比清风道谷具有人情味儿。
于菁不以为然:“这有什么好看的,我们还是往里走走吧。”
他们使着轻功渡过河,踏过草地穿过树林,村庄尽现眼前。这里的房子看着十分相似,全都是白墙灰瓦片,以竹子做篱笆围出一个院子。走得近了,能听见鸡鸣和狗叫声,能闻见猪屎臭气。
这会儿是上午,他们只看到几个老人坐在院子里说话,还有两个七八岁的小孩子在踢石子玩耍。
赵凌萱当先说道:“你们看他们穿的衣服。”
那明显和三个庄稼汉的衣服相似,都是短开衫、胯宽裤子,裤脚用布条给捆得紧紧的。不论是老人小孩子还是庄稼汉,衣服皆以红、蓝、黑主色。
显得厚重又踏实。
卓辰等人对这里人的穿着感到好奇,对方亦是如此。两个孩子不玩儿了,老人们也停止了聊天,明明上了年纪,观察他们的眼神儿却显得十分清澈。
在掌灯看来,这样的人必然是生活富足,心态平和,。
他们正准备开口问,突然前面拐角处看不到的地方传来了疾奔的脚步声,几秒后,一个绑着两条大麻花辫的年轻姑娘跑了过来,看到几人便是一愣,脚步也顿住了:“你们是哪里来的?”
林衔玉还没来得及张口,那姑娘又直接无视了他,从几人身旁绕过,进了附近的一家院子里:“兰玛大婶!出事了,出事了!”
兰玛?
宁嘉露出怪异的表情:“这名字好奇怪呀!”
卓光道:“若不是汉人,名字不同也难怪了。”
一个约三十五六左右的妇女从屋子里窜了出来,着急地问道:“阿丽,出什么事了?”
名字叫做阿丽的姑娘说道:“小白也不知被哪个调皮的孩子放到了大树上,塔郎本想要上去把它抱下来,可前天刚下过雨,树干湿滑,他也从树上摔下来了。”
兰玛大婶拉着她往院子外走:“在哪里,你快带我去!”
林衔玉等人站在原地,颇有种莫名其妙之感,那叫做阿丽的姑娘明明问了话,却不肯给他们回答的机会。
大家本来是想借着这个时机,趁机打开话匣,以便询问毒人之事。
凌萱的声音有些迟疑:“昨晚我们亲眼见识到毒人的厉害,可看这里的老人和孩子,似乎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卓光道:“凌萱,你的意思是……”
“我觉得,毒人之事是有人偷偷做出来的,否则这村子里早该人心惶惶了,不是吗?”
林衔玉点头:“言之有理。不过她们刚才说的小白,应该是这位兰玛大婶的孩子,因为被人捉弄放到了树上。不如我们去救下那个孩子?”
几人相互间使了个眼色,立即朝那边走去。
走过这条青石板所铺的弯道,眼前是一个略大的绿湖。绿湖对面七八棵大树相依着,刚才的兰玛大婶和阿丽姑娘现在都在树下站着,还有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坐在湖边石台上,看他捂着膝盖的模样,就该是从树上滑落下来的塔郎。
他们迅速地赶了过去,待看清树上的情形,嘴角不禁开始抽搐。
众人皆以为是个人的小白,其实是一条毛茸茸的白色短腿狗,趴在树杈间,无辜地看着下面的人。
林衔玉用扇子支着额头,明明很是无语,仍耐着性子问道:“假如我们救了这条狗,是不是就能顺利地查出毒人之事?”
第一次看到林衔玉如此无可奈何,赵凌萱捂嘴偷笑:“说不定呢。衔玉啊,就麻烦你了。”
即使塔郎已经摔伤了膝盖,兰玛大婶为了那叫小白的短腿狗,也是拼了命地想往上爬。阿丽拖着她的屁股,企图把她凑高一点儿,却一直不能成功。
林衔玉上前几步,温言软语道:“这位大婶,让我来吧。”
兰玛三人疑惑地回头看他。
衔玉微微一笑,脚下一蹬,一起一落不过在一瞬之间。兰玛、阿丽和塔郎都没怎么看清,就见小白已经被他抱在怀里了。
塔郎惊讶地叫道:“哎,你是怎么把小白弄下来的?”
林衔玉不欲解释,把小白还给了兰玛大婶。
“我的乖乖,让你呆在院子里,你怎么就不听呢?”兰玛抚摸着小白的绒毛:“这下美了,被哪个调皮捣蛋地放到树上去了?若不是……”
兰玛这才完全反应过来:“你们……是外地人吧?”
林衔玉手持扇子拱了拱手,撒谎不打草稿:“我们几个本来是到渝城去的,谁知半路上走岔了道,就走到这里来了。还请兰玛大婶告诉我们,这里是什么地方。”
兰玛看他一表人才,身后的人个个样貌端正,而且他刚才还帮她把小白给从树上弄了下来,说道:“原来是这样啊。这里是海丰寨,至于渝城,我没听说过。”
林衔玉回头再次使了个眼色。
那个阿丽说道:“兰玛大婶不知道,不代表村长不知道。我这就去问问村长!”说完,她就飞快地跑开了。
塔郎露出惊讶的表情,忍着膝盖上的疼痛追了过去。
兰玛说道:“我们寨子里的人常年也不会离开这里一步,只有村长偶尔会出去,他是我们这里见识最广泛的人。”
衔玉点头:“如此,衔玉先说声谢谢了。”
兰玛这次仔仔细细地把他们打量了一遍,道:“看你们一路风尘仆仆,刚才还救了我的小白,先到我屋子里喝一杯茶吧。”
宁嘉激动地点点头:“好呀好呀!”卓光受伤失血,走了一路早需要喝水了。
在兰玛的屋子里坐了一会儿,才知道兰玛是个寡妇,早年丧夫之后就是一个人生活,村长不忍看她一人寂寞,去外面换货的时候,顺便带回了一条小狗给她。
这是一条小土狗,虽然毛发为极纯的白色,总是以无辜眼神儿示人,又笨又可爱。兰玛喜欢的不得了,村里的顽皮孩子却总爱欺负它。
所以衔玉救的不仅仅是一条狗,还是兰玛的心灵慰藉。
兰玛拿出了平时她不舍得喝的茶叶,来招待掌灯等人。
见那小白狗在桌子底下钻来钻去,掌灯伸手一捞放上自己的膝盖。小白睁着圆咕噜噜的眼睛看他。
这样可爱的小家伙,谁能不喜欢。掌灯当即开始逗弄小狗,把它翻过来揉它肚皮。那小白狗也不认生,躺在他的膝盖上呼呼大睡。
掌灯默声笑起来,抬头时发现大伙都在看他,不禁有些尴尬地重新低下头去。
阿丽气喘吁吁地跑了进来:“兰玛大婶,村长要晚上才能回来呢!”
几人心里松了口气,这下有理由留在这里了。
果然兰玛说道:“反正你们迷了路,不如今晚就住在这里吧,等村长回来了好给你们指路。”
该客气的时候还是要客气的,林衔玉只能假惺惺地问道:“这样,会不会太麻烦大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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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萱笑道:“衔玉,你又不怕麻烦了?”
林衔玉苦笑:“我能怎么办呢?大家的好奇心都摆在这儿呢。”
掌灯收回手,抹了一把头上的汗。
凌萱问道:“怎么样?”
掌灯没吭声,只静静地等待着。过了约莫一炷香的功夫,那三个人陆续醒了过来,看着自己看看周围,一脸莫名其妙地问:“你们是什么人…我们怎么会在这儿?”
经过凌萱的耐心解释,那三人反应了过来,正准备张口说话,却见他们忽然眼睛瞪的很大,眼珠子几乎要爆裂出来,接着七窍开始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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