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重返墨家镇

2015-12-14 作者: 何夕末
第三十一章 重返墨家镇

进得道观的客堂,众仙依序而坐。煦日道长作为主人,坐在了正对门的正座,正座两旁,分左右依次坐着悯天上仙、忘我上仙、悯地上仙、乐天上仙、李剪瞳等人,其他仙友则在两侧后方依次入座。

何夕墨跟着悯天上仙坐在他旁边,与和悯地上仙坐在一起却正好挨着他的水妍妍一边打闹玩耍,一边自己吃着零食。

席间,众仙谈笑风生,共同庆祝抗击妖魔大胜,好不热闹。因为经历过一场大战,很多人都有劫后余生之感,很多师兄弟们都相拥而庆,他们一边纵情高歌,饮酒作乐,一边商议着六界要事。

何夕墨也跟着喝了一点酒,有点微醉,但不知为何他心中多了一份莫名的情绪,看着那些如同亲人般相拥庆祝的人儿,他忽地想念起收养自己的婆婆。

在酒精的刺激下,他想起那些艰苦的日子,何夕墨心中涌起了一阵莫名的悲伤和伤感!自己好长时间都没有梦到墨婆婆了!算起来,再过五日,就是墨婆婆的忌日了!他的眼睛忽然湿润了起来。

水妍妍见了,便轻轻地推推他,柔声问道:“夕墨哥哥,你怎么了?”

“我……我想墨婆婆了!”何夕墨苦着脸说道。

“那就回去看看吧!”水妍妍忽地想起,自己曾听悯地上仙和悯天掌尊谈话时说起过,何夕墨从小就是孤儿,被墨家镇的墨婆婆从河边捡了回来,一直艰苦地养着他。但是,等到何夕墨八岁的时候,墨婆婆就生病去世了,何夕墨一个人在墨家镇漂泊了很多年,一直到遇见李剪瞳和悯天掌尊,他都是一个人。

这时,悯天上仙敬酒回来,他见何夕墨闷闷不乐的样子,得知原因,亲和地说道:“小墨,没关系,我让你二师兄带你回墨家镇去看看,正好给墨婆婆扫扫墓!”

何夕墨听了,忽地开心起来,拉着悯天上仙的手笑着说道:“真的吗?师父你真的是太好了!”

————

古城,墨家镇。

这个小镇在远山,远山在千里外,千里外是何夕墨对墨家镇的牵挂。

何夕墨又回到了这个他生活了十三年的小镇,一个到处长着古老樟树的地方,算起来,他已经离开一年多了!

这里的每一颗樟树和这里的每一个人,他都非常熟悉。只是,他虽然在这里生活了很长时间,却没有什么值得他留恋的人,算起来,只有三个而已。

因为他虽然在这里长大,却是一个浪子,他没有根,或者说,他的根原本就不在这里。

很多人对自己一岁之前的事情不会记得,但是不知为何,何夕墨的记忆却是从那时候开始的。他的童年,从襁褓之时开始,似乎就是很多很多噩梦组成的片段而已。

直到他遇到了墨婆婆。和她在一起的那些日子,尽管过得清苦,但他是快乐的,因为她特别护着他,比一般的老人护着自己的孙子还用心,他们两人就这样相依为命,过了八年。

可惜,墨家镇还在,墨婆婆却早已经不在了,正是那句物是人非事事休……

可以说,墨婆婆是很少的几个能让何夕墨依恋的人儿。但是,他今天要找的却不是墨婆婆,他已经去过墨婆婆的墓地。他还要先找一个他有点牵挂的人,一个女人。

————

在墨家镇,一个叫做墨记面点的地方,现在生意正好,好得十多张桌子现在竟然只剩下了一张空桌子。

这个面店其实最好吃的并不是面条,而是包子!正宗的老字号墨家配方做出来的墨记包子!店铺的老板的名字就叫做老板娘,大家都这么叫她,但并不代表她嫁过人,也不代表她真的就老。

她不但不老,相反,她看上去还非常年轻,非常漂亮,简直和何夕墨小时候第一次见到她的的时候一样年轻,一样漂亮。

她还是和以前一样,带着慵懒而看破红尘的眼神,时不时打开面店的第二层阁楼上的窗户,看着过往的行人,看着来了又走的客人。

让她没想到的是,今天来了一个特殊的客人,一个她没想到还会再见到的人。

这是一个十四五的少年,穿着一身白衣,看上去精神焕发,却又带着一种玩世不恭的慵懒,这种慵懒和玩世不恭,和他的小小年纪极不相称。

他进门,就坐在那张唯一的空桌子上,拽逼麻麻牛皮哄哄地大叫道:“我嚓,老板娘,给我来十个墨记正宗配方的大包子!”这声音,说的这话,和他的一身白衣很不协调。

年轻的店小二赶紧过来给他倒上茶,笑脸相迎着道:“这位小少爷,您先喝着茶,我这就去给你拿包子!”

“一边去!”少年一边摸着耳垂,一边喝着茶,笑嘻嘻地说道:“我说小二,做小二的耳朵不好使可不是好习惯!没听见我刚才说的话?我是让老板娘给我上包子,不是叫你!”

小二心中一惊,却依然笑脸说道:“哎哟,这位小少爷,您是今天第一回来我们店吧,我们老板娘早在很多年前,就不会给客人亲自上包子了!哪怕是镇里最显贵的朱员外来了,也得让我给他上包子,老板娘是面都不会露的!”

少年笑嘻嘻地道:“你们这规矩我还能不知道?你还没来店里的时候,我就知道多少年了!”他喝完杯中最后一口茶,慢悠悠地说道:“你去和老板娘说,一个还债的人来了!听好了,不是小债,是一笔大大的债!她听了,一定会来给我上包子的!”

小二虽然感觉奇怪,却也将信将疑,他轻轻地走上二楼去和老板娘说这事。

不一会儿,一个风情款款的女子从楼上走了下来。

她一走下来,店里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在了她的身上。

她走路的姿势也没什么特别之处,却不知为何,让人觉得她走路的样子很美,很难用语言形容。

她穿着一身薄薄的淡蓝色轻纱,飘逸凉快却又刚好遮住所有该遮住的部位,连小脚都只露出了一小截,但是只需要露出这一小截小腿,便已经足够了,那是一种让人觉得刺眼的白色。恐怕很多人一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白皙的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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