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实紧抿嘴唇,双手交握成拳在胸前,双眼噙泪,想哭又不敢哭。
这个彻底没辙了。怦怦的心跳像敲鼓一样,她的思想却已木然一片。不晓得这个古怪的人会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来。她只能全身僵硬地瞪着他,一眨不眨,一动也无法动。
韦尔斯的眼眸半眯成一条弧线。真的,他从没见到过这么胆小像只绵羊的女人。当然了,他见过的女人都是陪他上床的各色美女,要么就是女下属。这两类,前者是使尽手段讨好他的****;后者是他一样的怪物。没一个像这只小兔子,柔弱得都有点儿让他好奇。
“兰斯公爵怎么受得了和你在一起?”他凑到夏实跟前,认真地为自己的好奇询问答案。“他天天哄你这个又笨又胆小又爱哭又丑的傻小鬼,难道这是他的兴趣?”
他纳闷着又自言自语:“这算什么鬼兴趣?喜欢哄笨蛋!难不成他的脑子和你一样有问题?……不过你的身体真的好柔软,好像不长骨头似的……让医生来解剖看看好了,里面到底有没有长骨头……”
听着这人莫名其妙又惊悚的咕哝,夏实闷闷地偏了偏脸,半响,呐呐地嘟嚷一句:“斯很聪明的……”
脑子还可忽略,脸蛋和身材是女人的大忌。被人说成一无是处,可这娃儿不在意,还大方承认。不过说兰斯就不行了。
韦尔斯看着她叹:“还真是不太看得出聪明在哪里……”
“我知道自己很多不好……可斯很好。”她闷闷地再次反驳。
“嗯,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韦尔斯撑着头侧躺在她身边。
夏实一个劲儿往外缩。
“我睡过的最差的女人也比你好看很多。长得还不如一只兔子壮,到底是怎么长的才能长成这样……”匪夷所思的咕哝继续。
夏实乌亮的眼珠回看韦尔斯,语出惊人地认真回敬说:“我又不要别人喜欢,斯喜欢就好……”
“你就那么喜欢兰斯公爵啊!”
左一句右一句都是维护那个人。
夏实唇角露出一抹软软的笑意:“喜欢,很多很多的喜欢。”
“很多很多的喜欢是什么喜欢。”
“爱。天爱说的,很多很多的喜欢是爱。”
一旦谈论兰斯公爵,这个女人的表情和眼神就会马上变了个样。不可思议的,犹如她身子的那种柔软,暖暖地洋溢着流动人心的静好。她的眼里心上全然只有那个人。仅仅只是一个人,就满装她的世界……
又是……爱啊!
……爱是什么……
夏实身子弱,大半夜的又折腾了这么一大通,那里吃得消。这时突然安静下来,片刻眼皮便昏昏沉沉的,一下一下地耷垂。
世界终于恢复夜的清籁,忽然之间没了声响,氛围便在悄然间沉浸到一片安静祥和里面。
朦胧的视线里,有一道细长的白光。夏实的意识越发茫白。
韦尔斯看向她,只见她睫毛低敛,似是睡去。晶莹细碎的光打在她如瓷精致的肌肤上,透着透明的质感。也并非那么难看,静静地瞧着,一股平和的心静之感忽然油然而生。
遗世独立!这个词流星一样飞快地掠过时,韦尔斯神情古怪地愣了愣。
不管是害怕痛苦难过扭曲这张脸,有一种就是遗世独立这个词描绘的美好似乎从没有从这个女人身上消失……
她静静地躺在那里,瘦小的身躯蜷缩着。没有安全感的睡姿,纯然无垢的气息却从这具躯体上散发。尤其是那张睡颜,是眼前男人暴力和血腥的生命里唯一见到过的一种奇特美丽,而他不知道这叫天真无邪。
夏实轻轻开合的嘴唇在静静地说着话。
真不可思议!他从不知道原来声音可以安静如水到这种程度,质洁不掺一丝杂垢。
“……我以前也没有朋友,一个都没有……天爱说,一个朋友都没有的人有点可怜。天爱是我的好朋友,唐炜珞也是我的好朋友。”
似在梦中的她恬静地微笑着。
“……天爱很喜欢唐炜珞,唐炜珞也很喜欢天爱。不过他们说话经常就像打架,天爱老是对唐炜珞又抓又踢的。他们说这是打是亲骂是爱……我脑子不好使,所以总不太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我真希望让韦尔斯先生也能认识他们(傻姑娘啊,你确定要让最好的朋友认识这么可怕的男人。肖大美人会吼死你滴)天爱和唐炜珞是世上最好的朋友了。你一定会喜欢他们的。那样你就有朋友了……”
“我生病了很长很长的时间,都是天爱和唐炜珞在照顾我的。他们很好。……韦尔斯先生,韦尔斯先生说朋友是没有用的,我觉得是不对的……”
韦尔斯动也不动地听着她每一句无意义的自言自语,细细碎碎的声音落在他耳里,格外的清晰晶透。大概是终于抵不过困意了,她安静暖纯的声音渐渐没了,安静了,过于宽敞的空间彻底旷静。
意外的,有点儿荒凉……
韦尔斯看着她还有泪痕的容颜,瘦削的脸蛋有化不开的憔悴。
想一个人,就能到这种程度!
唯有说到那个人,她会露出那种叫做快乐的表情……
撑起身,他让她整个身体自由。莫名伸手碰到她脸腮时,对她放佛本能般的躲避他似乎也不感到意外。
他走下躺椅,望着前方大片大片的水面发怔,半响,他走向大门。女佣静静地出现在大厅,抱走夏实。
夏实的极限到了。
她开始神志涣散,吃不下任何东西,焦虑不安,烦躁失常。从那天起,她没有起床后,就一直这样。白天黑夜都躺在大床,只懂喃喃地叫着一个名字,进入另一种更严重的思念状态。
是的,她病了。通俗一点,就是所谓的相思病。这姑娘爱兰斯如命,离了他便不能活。她的生命必须依恋在兰斯身边才能延续。更何况她得他千般宠万般爱,被娇养得不知有多刁。
自兰斯回到她身边守着她的这一年,每回外出,时间绝不超过一个星期。最长的时间也必在五天内赶回来。这便又成了夏实的另一个致命习惯。
犹如瘾君子,每隔一段时间必要吸食毒品。她能够忍受兰斯不在她身边几天,过了那几天必要见到他。
一个星期,最多一个星期,这就是她的极限了。
但凡离了兰斯,她便精神不济,心情低迷。只因她中的是世上最深最致命的一种毒。现今离了兰斯足足一个星期还有余,那就是要她的命。早两天间偶的神志不清,夜游便是症状反应。时间一到,这综合征一并儿彻底爆发。
精神失常,情绪失控,哭着喊着要兰斯。吃什么都吐,身子本就虚,这下被折磨得不成样子。偏偏身旁那一帮人没一个正常的,更是悲上加惨,要说有多凄惨就有多凄惨。
男人大多不耐烦女人的泪水,而世间只有当真爱自己女人如命的男人才能忍受那个女人的哭哭啼啼。
韦尔斯这男人被夏实烦得不行,那天让医生给她打针,她反应异常激烈,死活挣扎着不要,医具盘子之类哗啦哐啷掉了一地,哭得惨兮兮的,神志不清,只一个劲儿说要兰斯,他闹心得真想就那样弄死了她算。
世界上的幸福也许全让夏实这个女孩子占了,但她若碰上坏事也永远都是一叠儿的连着来。用不上韦尔斯弄死她,她自个儿也快真死了。闹腾了一两天,她的生理期到了。
痛苦和绝望席卷,她蜷缩在床上,汗水和泪水同样多。大冷的寒天,她的身子水浸一样湿漉。面容惨白,不停地虚弱叫唤着兰斯。
韦尔斯发了疯,在卧室骂骂咧咧,一应家具桌椅全被他踢个稀巴烂。
“兰斯那个笨蛋,要了个麻烦的小鬼——这个该死的女人——你这蠢货还不让她给我安静!”他一脚踢到医生肋骨,拼命地往她脸上踩。
这男人一旦发疯,身边那帮人就会正常点。因为韦尔斯正常时就是疯子,不正常时他们还任由主子抽风,那么最后他们全都会玩完。天知道他们已经是他的第几批下属了。于是一看到主人拔枪要杀床上那个半死不活的女人,个个吓得魂飞魄散地忙不迭拦的拦,抱的抱,鬼哭狼嚎。
“少爷少爷,你不能杀公爵夫人的啊——”
“她都要死了,我给她一枪干脆的。”
“要是没了筹码游戏就不能玩了啊——”
这男人想了想,理智终于回来一点。低头,猛一脚踢向医生脑壳:“医生不是治人的?你这个笨蛋还不治好她!”
医生一把抱住主人大腿,泪流成河:“少爷哇,她那不是病我没法治啊——”
“不是病她痛得要死?”
“少爷,女人生孩子也不是病,可那痛是世上最厉害的哇。”
“她这个小鬼还要生小鬼?!”
医生抹汗:“不是,少爷……我那是比喻,她那叫女人病。”
可怜医生的胫骨上被狠狠踢上。
“让你比喻,白痴!比什么喻,白痴!不会看场合是吧,白痴!”
发泄了一通之后,韦尔斯又恼:“世上最麻烦的就是女人,永远没好事。”
门面全是血的医生笑嘻嘻地站起来:“啊,少爷,你也是从女人肚子里出来的哦。太糟糕啦,少爷——”
韦尔斯单脚灵活地举抬,脚跟砸在医生的头上。
“让她给我安静!不然你们通通跟她一起去死好了!”
“少爷,我认为还是您去吓吓夫人这办法管用。你一吓她就怕了,怕了就会好起来的——”
韦尔斯横腿踹中女佣佩妮的胸口,佩妮被威力超常的一击踢飞,撞在了后面的墙壁上。
“笨-蛋!吓一个死人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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