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青瓷

2015-06-19 作者: 知与谁同
第287章 青瓷

**苦短,红烛正在高照。金风和玉露两姐妹坐在那牙床里轻解罗衣。粉色的帷幔隐隐透出她们雪一般的肌肤,偶尔露出的**,让不远处的高荀看的兽血沸腾。就寝二字,对高荀来讲,那是再熟悉不过。以前他逛青/楼。都是非常热衷这两个词,只要一听就寝,连衣服都不脱立刻跳**,然后当然是**一刻值千金。

而现在的高荀,已经不是那个仅靠下半身来思考的风/流才子。**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他除了和自己几个娘子有过肌肤之亲,从吴江一路到长安都是守身如玉。不过,对于一个生理需求旺盛的男人,那的确是一种煎熬。

姐妹花,三飞。高荀的思想渐渐偏离轨道。他突然放下书本,猛喝了口茶,身体就像火烧那般从小腹一直燃到了胸膛……

忍!

不忍!

忍!

老子还是不忍了!靠!

高荀已经掀开了床前的帷幔,还是和往常一样,不脱衣服就跳了上去。

掀开大红色的锦被,两句横陈玉|体就躺在高荀身下。相貌,肤色都如同江南水乡女子那般书卷味很浓的金风和玉露,攻破了高荀最后的防线,他就像一头饥/渴寻找水源的猛兽,蹬着被子钻进了两姐妹中间开始左右拥抱。

宽衣这种男人天生就会的本事,高荀掌握的很好。一会儿功夫,他不但让自己赤条条的躺在两姐妹中间,手儿双管齐下轻巧解开两件大红肚兜。

金风玉露两姐妹此时居然平静的望着高荀叮嘱道:“公子,等会你可不许偏心,不能欺负了谁,冷落了谁,我们两姐妹早就谈过,什么东西都要一起分享……”

纵观青/楼数十年,第一次听见这种不过分的要求。高荀臂长劲大,嗖的一声,就将两姐妹同时抱入怀中。

“先亲谁?”望着脸带羞涩的两姐妹。高荀郑重问道。

“姐姐!”玉露娇羞说了一句,已经半|裸的她感受到胸腹处传来阵阵热力,顿时面红耳赤,立刻用双手遮住了自己娇俏的脸蛋。半启着薄薄的红唇,喘气无力。

高荀准确无疑亲在了玉露的嘴上。这个小妮子太让人喜爱了。先拿下她再说。

“公。公子……记得怜惜奴家!”玉露慌忙说了一句,已经断续说不出话来。一口气咽在心里,挺着傲人的玉莲花,花蕊处那如同红豆一样的蓓蕾,妖艳火红任君采颉。

埋头在深壑间劳作的高荀,悄然翻过锦被,将玉露压在身下。伸手解开玉露臀、瓣上的物事。一切的束缚已经不再存在。两具身体立刻紧紧结合在一起,只等着擦出最炫耀的火花。

等玉露紧闭的双腿渐渐分开的时候,也就意味着,她即将迎来人生第一个也是最难忘一个夜晚。不过,这时的她坦然而幸福,因为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玉龙引,雏凤鸣。像八爪鱼一样的玉露,在期待已久的羞涩中,完成了贯穿典礼。而高荀很老道的循循渐进,不急不缓的耕耘才开垦出来的田地,希望她变得更加肥沃……

细雨慢品**燕,陌上花枝正抽芽!这对姐妹花,终于在充沛的玉露下慢慢绽开,放佛更加妖艳。

清晨,是最容易入睡的时辰。昨夜的风花月夜,让床上三个人都不愿起来。初尝甜头的两姐妹,就像干旱了二十年的土地,一但湿润,非大雨不可浇灌。好在高荀精力充沛,又学了魔门的合|欢术,用尽上面的三十六招,总算把这两个姐妹伺候的心满意足。

别看这两姐妹样子长的一样,可身体的构架那可大不相同。金风没有玉露那翘而圆滑的美臀,但有一对傲人的玉|乳,而在那种事情的需求上。玉露看起来柔柔弱弱,一旦放开身子,你在她身上就算像野马脱缰疯狂驰骋,她也是舒服承受,**的时候,更是欢悦的抱着你的身子一阵猛亲……所以,一个晚上下来,高荀的脸上都是一朵朵两瓣开的桃花。

左手摸着玉露的翘臀,右手盖上金风的玉|乳上。头枕在二女中间,将他们紧紧抱住,三个人滚在一张被子凌乱衣物乱丢的床上,若不是偶尔传来一阵娇嗔,没有人知道这里面是一副如何香艳的场景。

齐人之福,也不过如此吧!

习惯性的睁开眼睛,看着二女那如出一辙的眸子,正盯在自己肌肉线条堪称完美的身体上。高荀本能的拉过被子盖住,一脸坏笑道:“干什么,难道你们两姐妹还想压榨我?”

金风玉露同时羞红脸面转过身去,露出一段雪白的后背让高荀饱尝了眼福……

“啊呜——”高荀伸展腰肢。见外面天色不早,出来露宿一/夜,是时候该回去了。从一堆凌乱的衣服中高荀找到了自己的青衫,看着床上那两朵妖艳的杜鹃花,高荀心里多少有点心奋。转身对着床上卷缩在被子中像两只小猫般的姐妹,高荀在每人脸上亲了一口,道:“我回去了。”

“嗯!”两姐妹同时嗯了一声,有气无力的样子。“公子还来吗?”

“来!”高荀又在每人的额头亲了一下。道:“等会儿我下去和老鸨说清楚,以后不让你们两姐妹出去陪酒了。”

两姐妹昨夜已经领教了高荀那方面的本事,浑身软的不想说话,只是淡淡点了点头,相拥在被子中,只想好好休息一会儿……

知道经历了第一/夜之后的女人都需要休息。高荀不想打扰她们,寻思今晚再来加深感情就走出门去。

凤鸣轩的老鸨是个三十多岁,脸上没有厚厚的胭脂水粉,而是一脸素雅,但算不上漂亮的女人。高荀拿出自己身上所有的银两把金风玉露的事情说了一遍,那个老鸨就像看稀有动物那样看着高荀。心里暗本最快道金风玉露这对苦命姐妹昨夜第一次出去陪酒,就遇见一个有良心的书生愿意拿给她们宰,不客气收下高荀那价值不菲的夜明珠,然后拍着胸脯道:“公子放心。从今天起,她们两姐妹就是公子养在凤鸣轩的金丝雀。”

怎么感觉想自己像在包二|奶呢?第一次有这种感觉的高荀,在老鸨那阴阳怪气的笑声中走出了凤鸣轩……要是让家中那几位俏娘子知道,自己在外面养了两个小的,会不会一哭二闹三上吊?

妈的,越想越头疼,谁不犯点常识性错误,何况老子还是掠食性的雄性猛兽。高荀自我安慰着,很快就走到国子监门前。趁这个时间断,高荀先跑到校场马厩替老头把那些马匹照顾好,又是一番劳动之后,高荀来到老头的草棚,往里面一看,还是没有人,也不知这几天老头跑哪里去了,把马匹丢给自己照料,他莫不成去别处风/流快活去了?

心中难免痛骂几句。寻着小道,高荀慢慢走回自己厢房。

国子监中,早晨出来晨读的学生不少。科考在即,更是随处可见勤学苦读的学子坐在那些路边石凳上,对着一本本翻烂的书籍振振有词……让高荀这个昨夜还出去寻/欢作乐的人,如同被人抽了几鞭子,浑身灼热生疼。

巴不得回厢房的路越长越好的高荀,终于在转角之后看见了那一/夜不见,如今已经打开的房门。

他走了进去。看见了正在用早餐的云姨。

桌上摆放的仍旧是高荀最喜欢的红豆稀饭和热腾腾的肉馒头。云姨只顾自己吃着,没有过问高荀昨夜的事情。这样反而让高荀落得轻松,替自己舀了一碗稀饭,就开始疯狂的啃食馒头。

看他饿狼抢食的吃相,云姨眉头微皱。“你昨夜干什么去了?怎么饿的如此厉害?”

“干什么?”高荀狠狠咬了一口馒头:“天寒地冻,你尝试着去外面露宿一宿,看肚子饿不饿?”

云姨立刻不说话……

高荀也没有责怪她的意思。昨夜体力消耗太大,将桌上所有食物一扫而空,然后拍着肚子坐在门前的太师椅上,闭眼养神,悠闲的哼着某些古怪的小曲儿。

云姨瞧了一眼今天有些古怪的高荀。拿着牙刷,经过多日的使用,她已经养成了早晨洗漱的习惯。走到门外的花坛上,幽雅的进行口腔清洁,杜夫子拿着一个竹条编织的箱子从远处走了过来。

“咦,云姑娘,你手中拿的是什么?”好奇心让夫子仔细观察云姨手中拿的牙刷,一脸疑惑的猜想这又是何物?

“牙刷?”云姨按照高荀的回答解释道:“是高荀制作的。改天叫他也为你削一把出来,很好用的。”

听说是高荀制作,杜小姐暗地里呸了一声,没想到这厮还有这些小聪明。她直径来到高荀身前,看他躺在椅子上懒洋洋的没什么活力。杜小姐用脚踢了他几下,高荀翻着白眼道:“干什么,吃了火药了?”

“起来!”杜小姐将手中的箱子扔到高荀怀中:“你还有闲心在这里养神?”

高荀不解:“我天天有闲心。怎么,今天夫子不教书么?”

杜小姐偏过头去:“懒得理你。我问你,校场马厩中魏爷爷的马儿最近是不是你在照料?”

“是啊!”高荀早晨才去喂过。马儿都是精神百倍,难道现在全部倒下了?

杜小姐恨铁不成钢道:“那你还在这里坐着。难道你不知道,就在刚才,马厩中那些马儿就像发了疯一般已经死了很多了吗?”

“什么?马死了?”高荀“嗖”的一下站起来。差点没把杜小姐的手扯断,追问道:“你怎么不早说。我靠。我的过去看看。”

如同听闻家中失火,高荀风一般冲了出去。杜小姐有些哭笑不得,自己听说马厩出事了,就火速往这里跑来,没想到这厮不但连句谢谢都没有,刚才还恨恨的捏了自己一下,现在都还火热生疼。她跺了跺脚,骂了一声也跟了上去。

高荀虽然对养马之事没怎么放在心上,但每日两次去马厩都会仔细观看每一匹马儿是否正常。今天早晨他去喂草料的时候,那些马还活蹦乱跳的,特别是那匹黑风,差点抬起蹄子踹了高荀一脚,这让高荀当时邪恶的把他拴在马厩的石柱上,决定绝食它一顿以示惩戒。现在听到这个不大不小的坏消息,高荀心急火燎往校场跑去,远远看见医疗室的大夫已经领着一个药童,站在那一匹匹死马前面不断的唉声叹气,就好像面对生命瞬间陨落时的无奈!

拨开一些看热闹的书生,高荀走到那些已经躺在地上的马匹身边。看着那一匹匹先前还活蹦乱跳的畜生,都在无力蹬着腿,没一会儿就咽了气。高荀立刻跑到马厩中,看那匹先前被自己虐待的黑风有没有问题。

不出意外,黑风同样倒在了地上,看见高荀闯进来,它身上顽劣的野性让它看见生人就奋力的刨动蹄子,刮在地上沙沙作响。

没断气,有得救。高荀歇斯底里吼着:“这里还有一匹活着,大夫快过来!”他深怕大夫听不见,发疯的跑过去把站在马厩外面从开始到现在都没有出手救助这些马匹的大夫拉了进来,来到黑风身边。

“就是它,黑风。很好的一匹马儿,大夫你无论如何都要救它。”黑风已经没什么力气踢人了,高荀蹲下身子,不停的拍着它的脑袋,生怕它这么睡下去就永远也醒不来了。

大夫看了看黑风的眼睛,又摸了摸它的鼻息,然后摇头道:“疯马病,治不了。它已经快不行了。公子你还是隔远些,这种病会传染给人,一点你也患上了疯马病,也是这种样子,死的很快的。”

那大夫说着飞快退出马厩,远处那些看热闹的书生也在这一刻作鸟兽散。生怕自己被疯马病染上,搭进去一条性命。

“都是他/妈一群贪生怕死的庸医。”高荀扯开嗓门吼着,不断拍打黑风的脑袋,眼看着黑风已经快不行了。马厩中又冲进来一个人。在这个时候,能陪在高荀身边,在随时都可以葬送生命的马厩中,恐怕就只有那个冷若冰霜却是刀子嘴豆腐心的杜夫子了。

杜夫子提着一个竹箱跑了进来,刚才她走的时候,这些马儿还在发疯似的四处乱窜,现在居然躺在了地上死去大半。杜夫子立刻蹲在地上,看见黑风已经奄奄一息。她立刻从箱子中拿出一把锋利的小刀。

“高荀,你按着黑风,让它不要动弹。”夫子带有命令的口吻,已经在黑风脑袋偏下方,脖子前段隔开一道口子。顿时一股黑色粘稠的血液就像搅拌好的浆糊那样,从口子里冒出来,而黑风在此时也拼尽最后的力气垂死挣扎。

高荀不敢有丝毫懈怠。死死按住黑风的身体,任它如何挣扎,都保证那伤口中的血液在没有受到影响照样流了出来。

当那黑色粘稠状的血液流尽之后,开始隐现红色血液的时候。夫子又从箱子中拿出一瓶装有灰色粉末状的草药,倒在口中,使劲嚼了几下,然后吐在手上,抹黑风脖子前段的伤口上。

“好了。可以放手了!如果这个土方法可行,一炷香的时间黑风就可以站起来。否则,谁也救不它。”嘴角还带着些许草药粉末的夫子,冲高荀施以微笑。再好看的花容月貌,也抵不过认真做事时的夫子的一半。此时的她,美貌已经被忽略,反而是那种很细小的爱心,就将她塑造的宛若庙里救苦救难的菩萨那般大慈大悲。

夫子又来到那些还没有断气的马匹身边,吩咐高荀按住马头,她老样子重复一个动作。直到将校场上能救治的马匹全部救治过后,夫子才松了一口气,也不顾什么形象,就这样坐在高荀身边,将头靠在他肩膀上闭目休息。

在漫长等待的一炷香时间中,他们之间居然没有往日常有的斗嘴。都出奇安静的背靠着背,坐在光秃秃的校场上,望着眼前尸横片野的场地,各自唏嘘感慨一番。

“谢谢你,杜夫子。”很难想象,这三个字从高荀口中说出来的时候,杜小姐是如何吃惊。她暗自窃喜了一番,依旧冷冰冰道:“不必了。”

高荀没有同她斗嘴,而是起身走到黑风的身边,黑风已经没有先前对他野蛮似的刨蹄子,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挨着高荀的身子,温顺的磨蹭了几下,像是在感谢他。这时候,高荀突然感觉,原来那老头说的果然是真的,马如人,你如何对它,它便如何对你。

校场上其他被救治过的马匹也陆陆续续站了起来。不过,仍旧有大半的马死于这场不知名的疫病。看着场上那冷冰冰的马尸,高荀的心理横竖不是滋味,就像亲眼看见自己最要好的朋友兄弟躺在自己面前,而你却永远唤不醒他们。

坐在马厩前那石槽上,将脑袋深深埋在双腿间,琐眉沉默。夫子也走过来,坐在他身边,安慰道:“能救回来一小半,已经算是运气好了。还不知足?”

“我要的是一个也不少。”高荀声音有些低沉。要是刚才他多呆在马厩一会儿,或许能救活更多的马。

“好啦!看你那样子,。”夫子推了他一把,道:“你去魏爷爷草棚墙上拿出赶马鞭。校场后面有一段他亲自开垦的草原,这些马儿都要赶出去跑一跑,才会恢复的更快。”

高荀是个彻头彻尾的马痴,跑回草棚拿出那根已经有灰尘的马鞭,道:“怎么赶?我不会。”

夫子摇头苦叹。拿着赶马鞭,往地上噼里啪啦打了几下,那些才恢复精神的马儿立刻整齐的走到一起,齐头往夫子赶的地方跑去。

高荀跟在夫子身后。见她娴熟的赶马技巧,不由好奇道:“夫子这些赶马技巧,也是和那魏老头学习的?”知道那老头姓魏,高荀就叫他魏老头。而且他才猜的出,杜小姐手中的把式,恐怕也是魏老头教她的。

不过,高荀这次猜错了。杜小姐真想抽他一鞭子道:“我这些皮毛功夫,那能当魏爷爷的徒弟。也只有你这个脸皮厚的人,是我所知魏爷爷的第一个徒弟,他从来都不收弟子,真不知怎么会看上你。”

高荀挠了挠头发:“因为我帅呗!”

“去你的。”夫子就像赶马那样一鞭子打在高荀前面的地上,笑道:“有你这么自恋的人吗?”

高荀不与她计较,帅不帅,这不明摆着吗。虽不说是唇红齿白的小白脸,但这张脸放在那里也绝对不会那种让人看过之后就会忘记的。“对了,杜夫子。你医治黑风的方法是哪里学来的。教我行吗?敏而好学者,不耻上问,你是夫子,应该不会藏着掩着吧?”

“教你?”夫子深度望着高荀,十分怀疑他的话。还没听说那个读书人要来学这些养马医马的手艺,夫子对高荀的反应只能说用吃惊来形容。“你真想学?”

高荀点头。他还真想学。

“那没问题,下次大军出发,你要是不怕死,就随我们到塞外。我也是看见那些游牧的突厥人这样应对这种突然情况,才学会一点皮毛。你那么聪明,一定会比我学的更好,到时候定是我西凉军队之福!”深怕气不死高荀,杜夫子还稍微带点表扬的口气。高荀双眼一黑,差点没嘘声骂娘。

“边疆疾苦,我这种身子骨经不起连日奔波。”高荀推脱道。让他去边疆打仗,纯粹是做梦。就算那里能抢黄金,他都不去,那里根本就不是人待的地方,指不定那天就葬身沙漠,那家里几位如花似玉的老婆,谁去照顾。难不成都让她们做着春/梦,期盼深闺之人。

我/日。想想就恶心。高荀坚定不移道:“那我还是不学了。”

这脸变得贼快!夫子咬牙道:“没骨气!”

高荀没同她争辩,反问道:“什么叫骨气。是宁愿站着死,也不愿意跪着生才叫骨气。还是拿着大刀冲在前头,嘶喊着杀敌报国,壮烈牺牲才叫骨气?我和夫子理解的不一样,在我眼里,骨气就是。人跪着,腰杆依旧是挺直的。”

“可笑!”夫子讥言道:“跪在地上,哪里还有骨气所言,纯粹一派胡言,强词夺理。”

这下轮到高荀摇头不解。他说:“杜小姐。敢问令尊大人有没有跪过?”

杜小姐刚想坚定说没有。不过随后想到在庙堂之上,就算他爹官至尚书令,也要对西凉皇帝行君臣之礼,可是谁敢说杜如晦的脊梁是弯的,他没有骨气呢?

高荀知道杜小姐是那种一提醒就知道的人。也不和她争论。一边走一边道:“头可断,血可流,那不叫骨气。脊梁不弯,一辈子都是个爷们。哪怕曾经哭过笑过跪过死过,他都能上盯青天,下踏黄土。当然,中间还顶个把!”。

高荀这厮说话就是那种前面听着很正派很有嚼头,后面突然就给你来一句不正经不入耳而且恨不得踹他几脚的痞语。杜小姐虽然暂时不明白中间顶把是什么意思,可她脑袋瓜子不笨,看高荀那猥琐的表情,立刻面红耳赤的想到某些东西,对于她这种已经早早过了青春期而且又是教书育人的夫子,自然明白高荀言中之意是何物?

自打教书育人以来,就没遇见像高荀这种不懂得谦逊的学生。夫子微微皱起眉头,也不去管高荀那些轻薄的话,听多了自然就习惯了,现在她想的很透彻,对付高荀最厉害的手段那就是忍,古语云不与争之、且忍!她犯不着为了根本就无关紧要的事和耍嘴皮子厉害的高荀唱对台戏,因为那样只会让她显得急于争强好胜。

默不作声,继续挥鞭赶马。校场后面的草场不大,十几匹马在上面悠闲的吃着青草,夫子也没理会高荀,找了块干净的草地盘身坐了下来。

清风扑面,扬起了她的素面青丝,夫子理了理自己秀发,望见了远处的高荀,宛如一尊面带微笑的白玉雕像。一会儿功夫。高荀漫步走了过来。抬臀坐在夫子身边,手里捧着不知从哪里扯来的野花和野草。夫子看他灵动的双手不断变化花样,多少有点少女好奇之心的她,淡淡而言:“你怎么懂得用芨芨草和野花编制草毡帽。你难道去过塞外?”

“去过。很久以前。”闻言。高荀想到前世去新疆,也就是夫子说的塞外,曾看过当地的游牧人编织过这种东西。他当时是和自己的女友一起去的,那是在进入大学的第二年,去的时候正是暑假,回来之后,前任女友就飞去了美利坚合众国,从此了无音讯。

“怎么。提起你的伤心事了?”没想到高荀心中还有伤心的事。夫子居然来了兴趣。

高荀毫不避讳。前任女友的确是他这辈子记忆最深的一个女人。以至于在她去国外后的几年,高荀虽然常在女人堆中扎根,但都没有如当初进大学那样,疯狂而浪漫的涉及男女****的事情,因为在他看来,再美、再坚贞不渝、的爱情不是让社会糟蹋了,就是让别人糟蹋了。所以,高荀从不怪那个为了更好的生活而选择去国外镀金甚至打算在那里结婚生子的女友。哪怕现在已经是一千多年前的西凉,抛开当初离别的决裂不谈,在高荀心里还是有她的阴影。正如闯入处*女身体的第一个男人和留在男人心中的第一个初恋,都能够放在心里细水流长的想一辈子,至于最后谁是谁的谁,那已经不再重要,人生不止初相见!何况是爱情。

将手中的芨芨草和鲜花编制成一个毡帽的样子。高荀将它枕在脑袋下,躺在了草地上悠悠道:“我要等待几个轮回才能见到你呢?”

也许就是这句酸溜溜的但偏偏对女人很有效的话,让一旁的夫子再次凝重的望着高荀那张算不上英俊,但也不会让女人讨厌的脸蛋。

“她叫什么名字?”终于,夫子忍不住想问在高荀心中占有地位的女子的名字不知是什么样的女人,才会让这个嬉皮笑脸喜欢耍嘴皮子的男人沉默起来竟然有种与他年龄不相符的成熟。

高荀扯了根青草叼在口中。记得在上大学时的草坪上,他经常这样做,而往往身边和他一同躺着的她就会从他口中把草扯出来,然后学他样子咬在嘴中。嘴巴嘟起来,有些俏皮的摸样,让高荀浑身就像打了鸡血,立刻扑到她身上,狠狠吻在那薄而发亮的朱唇上。而她此时也只能无力的捶打高荀,嚷嚷一声“坏老公”就任由高荀鱼肉。

“青瓷。”念着这个几乎忘记的名字。高荀淡淡而笑。

杜夫子扯掉高荀嘴里的青草躺在他身边,学着高荀的样子放在嘴里嚼了嚼。皱眉道:“苦的。”

她说着坐起来把嘴里的青草扔到地上,半吐舌头,颇为可爱。然后躺下,侧着身子,窃喜的看着高荀一动不动。

高荀放佛看到了青瓷的的原版。不过,眼前的人却是一个身穿唐装,身段婀娜,书香气息很浓的女子。他转过头来,深度凝望眼前这个一尘不染的女人。从最引人入胜的两道细眉开始,再到那双复杂多变的眼中,清纯中透着一股子犟劲。最后是那挺拔高挑最具代表东方女性的挺直鼻梁,鼻息微弱透着无比的秀气,红唇轻哂微微向两边翘起,美的是如此惊心动魄,简直快要把人的心都掏出来。

在这一方不过容身之大的草坪上。夫子侧卧身子,与高荀四目相望,他们之间仅隔咫尺,甚至都能感觉到对方那粗细不同的气息。

当高荀的手突然攀上那曲线构造的蛮腰时。对面的夫子明显抖动了一下身子。但出奇意外,她居然没有伸手阻挡,一颗心却在此时扑通扑通跳了起来。从没有和一个男人如此近距离相处的她,看着高荀缓缓移过来的脸庞,***的脸蛋瞬间红潮涌动,随着呼吸的加快居然慢慢闭上了眼睛,好像抿嘴在等待什么值得期待的事情。

这丫头,真是一个爱情上的盲者,学术上的天才。看她样子,高荀知道,就算今天在这草坪上占她便宜,亲她一下嘴巴,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情。

“醒醒,别做梦了!”高荀捏了捏夫子红红的脸蛋,这丫头皮肤真好,多捏几下。

“嗯——啊!”夫子还以为高荀已经对她做了那种事情,正考虑等会儿睁开眼睛两人该如何面对。哪知道感觉脸上被人扯来拉去,不像是那种期待已久的感觉。

她立刻睁开眼,觉得头上被压了什么东西。拿下来一看,居然是高荀刚才编织的草毡帽,而高荀正一脸坏笑的打量着她。心里觉得很满意。

如此情况,再矜持的女子也会愤怒。夫子不由分说将手中的草毡帽撕碎,砸在高荀身上,洒落满地。脸上竟是那种可叹而沮丧的表情。放佛在自嘲自己是个不检点的女人那般可笑。

“还给你的青瓷!我杜萱配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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