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爷他的行为大多都象个阴谋家,他一直都靠阴谋诡计算计过,或直接伤害过许多人。却由于他看起来完全就是个好人,所以几乎从来“没有人”对他使用过类似的手段。
好吧,这个所谓“从来没有人”,其实是志爷他从来没有查觉到而已。任谁“有幸”见识到他的真面目,都不可能再觉得志爷是好人。
无论如何,一直都实施得格外顺风顺水的各种“计划”,令志爷他在制定每个新计划之前,便已非常主观地认定“这么干肯定没问题”。
他一生中策划过的阴谋诡计,其实也就在最近几天才接连受挫。常年以来的顺利令志爷他养成了习惯,才会让他在偶尔失败的时候,产生出格外强烈的怨恨情绪来。
如果有机会让志爷他把情绪给冷静下来,再从失败中吸取教训,这个阴谋家接下来肯定还会得到某种成长。可现在么,却是注定志爷他没这种机会啦。
在他自己的负面情绪影响下,面对先前那一系列的失败,志爷他居然采用了最下等的阴谋,居然直接用上了暴力手段来进行报复。
在志爷他看来,总觉得自己的安排几乎称得上“天衣无缝”四字。
他在新闻节目里看过,知道在海州市区各处主干道上,官府都有特意安装监控摄像头。但他也从在官府里工作的某些人那里得知,据说这些摄像头的清晰度都不太理想。
志爷他在策划这报复计划时,当时可是这么想的。他认为既然那些摄像头的清晰度不够高,那即便能够拍摄到自己养女驾驶的那辆车,也不可能看得清车身上的牌照。
他还从自己养女那里得知,几乎每天夜间青云山上都有好多人在胡乱飙车。这样一来,即便拍到了撞车的场面,又怎么能确定就是自己养女那辆车撞的?
志爷他甚至已经做好了准备,即使官府真的发现是“石头”开车撞了人,可这种事情也跟他志爷本身无关吧?他可是早就让马屁精去办好了相关手续,就算要找,官府也该找“石头”去啊。
从小就擅长表演的志爷,早就打算将他自己塑造成一名悲情慈善家。明明自己好心收养了个孤女,可孩子长大以后得知这并不是自己的生父,便产生了年轻人的叛逆心态,然后便特意到外边去给养父闯祸。这种题材无论怎么看,都是一场悲剧吧!
至于说养女“石头”万一给抓起来以后,也许会把养父之前那些煽动话如实交待出来?相信官府的人只要一看到他志爷的演技,就会相信他志爷的话,并把“石头”的话当成叛逆期少女在故意为养父惹祸。
志爷他总以为自己的头脑比所有人都聪明,又在娱乐圈工作多年,接触过许多关于破案的影视剧作品,所以自己肯定能达到理想中的“完美犯罪”。可他却从来没想过,自己学到的那些知识,与现实中实际存在的破案知识之间有多大差距。
在这世上,除了脑袋进水的人以外,哪个行业里的人,会轻易将自己工作上的种种窍门都暴露给外人看?把外人都教懂了,即便不会把自己饿死,但却是在变相增加自己的工作难度嘛。
别说志爷就是一个演员,就连长期撰写各种破案题材剧本的剧作家,对衙门如何破案,其实也只局限于表面。王土国的官府允许影视剧里出现各种案件,某些格外奇葩的题材都被允许出现。但一说到具体的破案过程,里头那些戏说的内容便立刻多了起来。
影视剧里的官府,其官差在破案时,总是重推理而轻证据,且经常无视真正官差的工作流程。影视剧里某些知名的非官差角色,甚至在官差没到场以前,仅靠他们自己在现场的一番推理,便可以指着嫌疑人的鼻子大叫,说出“我以我爷爷的名义发誓,真凶就是你!”之类的话。
类似的虚构情况,还经常出现在“巡检抓坏人”的情节里。影视剧里的巡检在出门抓捕犯人的时候,总喜欢大声鸣着气笛来开路,简直就是一副“怕犯人逃跑速度不够快”的德行。
可现实中的巡检出门,除了发现正前方交通状况极差,才不得不靠鸣响气笛来开路。通常情况下,他们顶多只会打开巡逻车上的闪灯,用那闪烁的红光来通知周边百姓“官差在办公务,闲杂人等快让路!”
王土国的官府与其余行业中人在这方面,大家都有着不约而同的想法。这种情况其实也合理得很,凭什么要把那些有坏心的人教得更聪明呢?
用“可以让坏人在看了以后懂得害怕”为借口,来暴光各种足够先进的破案手段,其实顶多只能吓退某些一直有贼心,却没多少贼胆的贱人。而其余那些真正意义上的“坏人”,这类人一旦接触到这些先进手段,难道就不懂得针对自己原本的不足之处来改进吗?
由于官府有意识地在控制相关信息的流通,王土国本土几乎没有足够真实的破案题材文娱制品。就连那些长期撰写破案题材剧本的剧作家,或是那些长期在银幕上扮演各种“神探”的知名演员,对真正的衙门具体如何破案,顶多也就是个一知半解。
对影视剧这类文娱制品的标准,本来“真实性”就不是其中必选的项目。如何让观众看得更过瘾,那才是文娱制品的必选标准。
观众们看到银幕上的神探随便一眼,就能看出真凶是谁,自然就能体会到其中那“真相大白”的感觉,这样的作品看起来才来得爽快。要看真实的命案?真实的案件现场,连张辉那种正经接受过几年培训的专业人士,也不是人人都受得了。
王土国里曾经发生过这么一件事,这件事便足以说明在“真实”与“虚构”两种题材里,到底哪一种更能受观众的喜爱。
在王土国民间的信息网络里,有这么一群审美观与常人不同的人。这些“重口味人仕”鄙视现在所有有血腥暴力题材文娱制品,反而号称要追求什么暴力的极致,还说有什么“暴力美学”。
这种审美观不正常的人里头,有那么一小撮子极端分子。这些人将“童真”和“屠杀”两个完全不搭边的关键字,硬是用“动画片”这种方式给组合了起来。
据这伙极端分子中的某些人说,只有把这两种完全相反的关键字组合在一起,才最能体现“暴力美学”的极致。
王土国是个推崇“人人平等”的国家,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由于这些极端分子当时仅仅只是在说,由于他们的行为停留在语言交流上,却还没把内心隐藏的暴力倾向发泄到有血有肉的生物之上。王法对这种人这种行为,当时只能做到“监管”,而无法直接制止。
毕竟王土国每个人都有权利说自己想说的话,单纯只是打嘴炮的话,即便是在文字上把某人的祖宗十八代都给灭了,也只是“说自己想说的话”而已。至于被骂的人选择用肢体暴力来报复?王法反而不允许这种行为,但会根据事发原因以及经过,给予施暴者一定程度的“优待”。
后来过了一段日子,事情忽然有了转机。
当时的主流新闻媒体有了动作,对这种小众的“重口味”行为进行了跟踪报道。后来连官府里也有人介入,经过一番调查以后,将其中一些开始将幻想化为现实,将暴力用在生物身上的嫌疑人给控制了起来。
至于那伙极端分子里没“真干”的人该怎么处理?某些研究犯罪心理学的学者对此提出了建议,官府也给予了足够的支持。
只敢“打嘴炮”的极端分子们被集中了起来,但不是被抓捕,而是由官府出面组织了一次旅游。这些人根本没出一分钱,便观看到了一场足够生动真实的表演。
这表演其实成本也不高,官府并不打算花费太多纳税人的税钱。没将暴力幻想化作现实的极端分子们,被官府组织到某肉食品加工厂进行了一通参观。
就在这些极端分子的面前,一头头前不久还活活的猪被电击晕,然后吊在流水线上放血、分割,最后变成一块块能送到市场销售的鲜肉。
视觉里的血腥刺激、听觉里发自某头猪的惨叫、嗅觉里闻着新鲜死猪内脏的气味。参观者的五感当时只要用上前三种,其余两种感官甚至已经派不上用场了。
光是前三种刺激,便让大多数口头中推崇“暴力美学”的嘴炮们,在参观结束后成了忠实的素食主义者,一辈子再不敢主动吃半口肉。
其中有些胆量较大的极端分子,在这些人接下来的人生里,虽然不至于完全不再敢吃肉食,但也尽量避免接触任何生鲜的肉类。
将一个鲜活的生命放进流水线里,一条命如此随便就成了生鲜肉块,这过程就已经够吓人啦。
看到以上这个例子,相信许多人都能体会到,为什么创作文娱制品的作者不重视“真实感”,而大多刻意选择了“娱乐性”。
先前例子里的那些人,可都是些审美观与常人不同的“变态”,连“变态”在真实面前都得跪,普通的观众又怎么受得了呢?说句不好听的话,把大多数观众都吓坏了,以后谁敢看你拍的节目啊?!即便官府没有相关规定,可投资商也不敢乱投资啊!
在之前那个事例被解决以后,“重口味”群体依然以小众化的形式存在着,但没再象以前那般招摇啦。
以上这件发生在过去的事情,其实也与志爷有关。
这位知名的喜剧艺术?在人前被尊称为“笑匠”,在人后可有着不为人知的真面目。
除了吝啬阴险的本性几乎从不露于人前以外,志爷他也是先前所说的极端分子那类人。不过志爷他不是“暴力美学”的推崇者,相反他还很反感单纯的暴力。
而这种反感,大概与他小时候时常被欺负的人生经历有关。
志爷他所喜欢的“另类审美观”,是王土国早已抛弃了好几千年的落后社会制度,也是尼德兰王国在十数年前才渐渐开始改良的落后制度。
这个制度名为“奴隶制”。
这位知名演员,这位被观众们尊称为“笑匠”的知名艺术家,可从来没把自己“赞成奴隶制”这种话说出来过。可他却不是光说不练,他可经常把类似的行为强加在身边人身上。
如志爷他对自己的“亲信”老马,从来就是想打就打想骂就骂,从来用不着顾忌人家“马屁精”的感受。这要不是把对方当成了奴隶,难道是“打者爱也”不成?
如志爷对那些有事相求的人,尤其是那些来向他“自荐”的女性艺人,从来都是非陪他志爷睡过,以后才有可能得到志爷的推荐。
凯丽。休斯曾向刘佳提及过,说兽类到了陌生的地盘,总喜欢在新地方留下自己身上的气味,以表示这是属于自己的地盘。志爷他可没机会听尼德兰天才小公主说话,但在他意识的认知里,与女性艺人发生关系,就是为了对方身体里留下属于他志爷的记号。
志爷他有件格外遗憾的事情,就是现在连尼德兰王国居然都不采用奴隶制度,那伙野蛮人居然也学着王土国讲什么“人权”。志爷他还听说,尼德兰的奴隶要是有机会来到王土国,都能摆脱奴隶的身份,而得到人的身份。
尼德兰王国经由国王理查。休斯之手,的确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转变速度过快的社会制度,自然也会出现许多无法适应新生活的人。如休斯家那位黑人司机兼保镖哈维,到了王土国以后,反而不习惯自己的新身份。
包括刘佳在内,几乎所有人都把哈维当成一个人对待。而哈维他自己,却还是把自己看成属于休斯家的奴隶。对于来自“主人”以外的好意,哈维总是不自觉地在抗拒。
在尼德兰王国生活的番人,现在还有些番人家庭里有所谓的“仆人”,实际就是过去的奴隶。奴隶主们现在只是没了许多特权,不象过去那样能随意掌控仆人的生死。在其余方面,现代尼德兰家庭里的仆人,根本就是过去的奴隶。
这种情况还勉强算是合理。想让人和社会改变早就习惯了不知多久的观念,最需要的不是金钱,也不能靠单纯的法律,而是得等待足够漫长的光阴流逝。
可象志爷这种在王土国土生土长的人,作为一个在先进社会制度下成长起来的人,却还喜欢奴隶制这极端落后的社会制度,只能说这类人根本就认不清现实。
不过话也说回来了,在志爷他的认知里头,他从来都认为自己看透了现实。他甚至觉得自己如果生活在奴隶制度下,必定会是以奴隶主的身份来生活,他觉得自己铁定不会成为奴隶来着。
志爷他昨天晚上出了趟门,是为了去找自己的养女潘思冬,即他所谓的“石头”。并利用潘思冬去伤害了一个无辜者。计划实施起来似乎很顺利,起码今天整个白天都没有巡检上门找他志爷。
别说上门来抓他志爷,连上门来请求“协助调查”的官差都没有。
龙豪在昨天用实名举报的方式,把志爷给告到了官府。由于证据相对充分可靠,志爷到现在身上还背着一项担保。要不是志爷他的社会地位,这担保估计还未必签得下来。
志爷他可知道是谁把他给阴了,是谁把他捅到了官府去,不然他也不会如此迂回地让潘思冬去伤害小关。
在志爷他的眼里,这世上从来就没有谁是完全无辜的!光是那个人与龙豪认识的某人有关系,那个小子就该死!
至于来自“龙大傻”的实名举报?志爷他对此倒不怎么担心。
他自以为自己一向做事都很稳妥,每次收尾都足够“干手净脚”。所以他不觉得自己会留下什么证据,不会被那个“龙色狼”掌握到什么严重的证据。
在志爷他看来,即便要和龙豪上公堂,当着知府大老爷的面去对质,最后了不起也就是赔点钱便可了事。
志爷他最近在股市里颇有点春风得意之势,通过短期投资回拢了不少“快钱”。加上前段时间他自己那能看透未来的投资眼神,在全国范围内囤积了好大一批姜。
在可预见的未来,志爷觉得光是自己囤积的那些姜,就足够卖好长一段时日的好价钱。
由于自己签了担保,志爷他自然不能离开海州,这下子倒是弄得他好生无趣。
他在电视台的那间办公室,自从前几天被他毁了以后,到现在还没完成装修。这么一来,他今天还只能留在家里办公。
志爷对办公室的装修速度非常不满:
“那帮王八蛋怎么办事效率这么低啊!哪天非把他们全部给开了不可!”
至于装修速度为什么这么慢?还是自己根本不懂正经的装修工序?志爷他根本就没打算去弄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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