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爷这个人的金钱观是极端吝啬,可当他要花钱收买人心时,倒还不是完全一毛不拔。他的确是只铁公鸡不假,但当要花钱收买人心时,偶尔还是会阔气一把啦。
如那些不再愿意留在“老板”身边的跟班,在这些人要“回老家种地”以前,志爷他还真是会付出一笔数额不低的遣散费。其实这些钱也是合法收入,只是被他这吝啬的老板,在历年来从这些人身上克扣而来。
说白了,现在其实也就是在物归原主而已。
整个收买过程的关键,最终还是得靠志爷他自己的演技。以前扣这笔钱时,“老板”是号称把这些钱拿来为自己人做投资,并信誓旦旦地说大家现在只要付出,以后肯定就会有回报。
任谁亲眼看到志爷那“十分真诚”的态度,大多数人都会真心去相信他的那些话。
而当志你最后在交还这些钱的时候,也会特意当着其余跟班的面去给。这笔钱给谁对志爷他并不是关键,关键是“给钱”这个过程都有谁在场,都给谁看到了这个过程。
“有幸”见识过志爷真面目的人不多。那个长期跟随志爷办事的老马,之所以会被志爷看做“亲信”,有一大原因就是老马见过志爷他的真面目。
其实无论是演技,还是头脑的“运用水平”,老马他一点也不会比自己那个“老板”差。单纯从为人处世态度的分类来说,老马他其实比志爷要更象个正常人。
老马他与志爷最相似的地方,就是这对“主仆”都是拜金主义者。而这两人之间最大的区别,是志爷的性格在“拜金”上,明显有愤世嫉俗兼狂妄自大等特征。
而老马虽然也爱财,可他却从来没象志爷那般偏激过。能长期留在如此难相处的“老板”身边,老马他当然不可能是个单纯的马屁精那么简单。
志爷他现在是有了自命为神的倾向,其思维方式似乎离正常人越来越远,离“变态”、“精神病”这边倒是越来越近。可在他过去“病情”还不明显的时候,尤其是在努力“往上爬”的时候,他也知道光靠自己一人办事可不行。
那个时段是志爷身边跟班数量最多的时候,也是老马他得以在人群里脱颖而出的时候。
在那个时段的志爷,他最看不惯龙豪的一点,就是觉得龙豪那家伙为了出风头,总会无缘无故地在身边养着许多“食客”,且大多是些浪费粮食的闲人。志爷他当时以龙豪作为“坏榜样”,在许多方面都将龙豪的行为看成了负面范例。
身为知名艺术家兼生意人,志爷他只要愿意,身边很随便就能聚来许多闲人。志爷他当时也会收留“食客”,但他对这些人的要求却远比龙豪要高。
他可不象龙豪那样,在他眼里的龙豪,只要别人喊一声“大哥”,龙豪就会把这“别人”留在身边当帮闲。而志爷他能够留在身边的人,即便只是普通跟班,也会经过一系列精挑细选。
后来随着思维方式日渐变得偏执,志爷他的疑心自然变得日渐严重。他身边那些最出类拔萃的人才,都被志爷他以种种理由“遣散”。
其中很是有些“醒目仔”,见势不妙更是找了理由主动离开。
“醒目仔”是海州方言,特指那些头脑精明且“有眼色能来事”的年轻人。
别的能人走了,原本在这堆跟班里不算太出色的老马,在那个时候自然就有了出头的机会。
老马他当然也是个“醒目仔”,他考虑过自己的能力,觉得自己无论到哪里,估计都是做类似的工作。既然如此,与其再去找个新的老板混饭吃,还不如就留在现在这个老板身边来得合适。
很有“眼色”的老马,见老板似乎对那些有能力的人颇为避忌,自己便开始试着收敛锋芒。
他最常用的伎俩,就是被老板揍过以后还要大叫“打得好”。等老板打得手疼以后,自己还要适时补上一句“老板你可是千万金之躯,一定要保重龙体啊”。
拙劣的马屁技巧,外加貌似十分听话,且稍微还算“有眼色”的一系列表现,令志爷他多少有点开始信任这个马屁精。此外志爷也发现了一件事,他发现这个马屁精偶尔会在为他志爷跑腿的时候,从中收点回扣当油水。
考虑到这都是些小钱,志爷他除了偶尔会借这些事,来刻意敲打老马一番,倒也没去认真计较那点小钱。对志爷他来说,这年头想找个随便能让自己扇耳光,等扇完以后还懂得大声叫好的马屁精,倒还真不怎么容易。
在这种时候,觉得自己是“神”的志爷,倒觉得“神”不必总是威风凛凛,偶尔也该表露自己的仁慈一面。
这位“神”却不知道,老马借为“老板”办事的机会,然后大量揩油的次数可绝对称不上是“偶尔”。被志爷发现的所谓“偶尔”,其实应该说是“偶尔一点小钱”。
因为志爷文化程度不高,太复杂的帐目他可算不清楚。至于他特意请来为其管帐的那个会计师,其实早就跟老马“同流合污”啦。
老马他多年以来,借为老板办事的机会,可从老板那里揩了好多油水,慢慢地习惯居然还成了自然。
坏习惯一旦成了最自然不过的事情,原本意识里的谨慎态度便会随之消失。
除了在揩金额相对巨大的油水时,老马他还会谨慎行事。至于那点鸡毛蒜皮的小钱?老马在被志爷借机敲打过几次,见“老板”并不太计较那点小钱以后,便连最基本的掩饰都不用啦。
比方说帮“老板”买某辆车来用做收藏。
考虑到“老板”他几乎从来不会去开这些车,所以老马在为“老板”提货的时候,已经事先将车身上所有值钱的配件,将其中能换掉却又不显眼的配件,一律统统换下来卖掉。无论是哪一款的“战神”,从志爷他拿到手的那一刻起,除了车壳和发动机没动过以外,其余部件基本都不会是原厂的配件。
虽然配件被换掉了,但老马他好歹还会刻意掩饰,车上该有的东西基本都跑不了。
但如果只是为“老板”倒酒,在这种事上老马他做得可就足够露骨啦。一瓶属于志爷的上等尼德兰烈酒,起码会被老马偷喝掉一半左右。
除了志爷偶尔会连瓶子一起要去,但凡是让老马去倒酒,这人每回去倒多少酒,他自己几乎就要偷喝掉相等的分量。反正那些酒也不会装在原装的酒瓶里,自买回来的那时候起,便特意装到价格同样昂贵的水晶酒瓶里去啦。
用水晶酒瓶装洒,倒也是志爷的主意。他的文化程度虽然不高,但他可是知名艺术家,生活当然要讲究些口味啦。
听说尼德兰烈酒就是要多与空气接触,那样酒里的什么化学成分,才会与空气起到什么化学变化,所说这样能让酒味变得更好。在这一知半解之下,志爷才特意让老马去买回了成套的水晶酒瓶。
以上这个例子,倒也说明了志爷他性格里的“土财主”脾气。
在尼德兰王国那里,倒真是有一种酒在开瓶以后,必须尽量去与空气多接触才会更美味。但那种酒却是清淡的尼德兰水果酒,比方象葡萄酒那类。
可这些水果酒向来不是什么高档货,其味道大多也偏酸甜,并不为志爷他所喜欢。无论是味道还是价格,志爷他都不喜欢这种廉价的尼德兰酒。
至于志爷最喜欢的那种高级尼德兰烈酒,却是用原本的便宜葡萄酒反复蒸馏,通过多次反复提纯,才能得出现有的味道。
象这类价格足够昂贵的烈酒,最忌讳的保存方式就是将酒水与空气过多接触。两者间的接触时间越长,酒里的香味就挥发得越多。
可志爷他偏偏就不懂其中的讲究,但他从来也没打算真正去弄懂。老马他其实也不懂这些讲究,不过即便他懂,也不会直接说出“老板”所犯的错误来。
与其去学这些讲究,志爷宁可多花时间在挑选酒瓶上。他最终用来装烈酒的那个水晶酒瓶,其实还是出自老马的“建议”。
老马说只有如此美观的外形,以及这么昂贵的价格,才配得起“老板”的尊贵身份。老马他说这番话时,到底安得是什么心?相信要是有旁观者看到,都能看透他那点小主意。
老马他为“老板”志爷办事,平常在忍气吞声之余,还得故做欢颜去面对这极难伺候的家伙,尤其是某人那花样百出的人格侮辱。这一切付出,老马他自然都是看在钱的份上。
在志爷眼里这个马屁精还算老实本分,只是偶尔手脚不太干净。可在老马的实际行事准则里,除了想尽一切办法从老板手里捞钱以外,其余能偷懒则偷懒。
一切既吃力又不讨好的事情,即便是“老板”亲口下令,老马他照样是一律可免则免,能糊弄过去的事情一律不多出一丝力。
就如志爷将那辆黑色的“战神”送给养女潘思冬时,他刻意强调要老马去办好相关手续。可老马他在那种情况下,依然是采用平常的心态来做事情。
“老板”他嫌到衙门办理相关手续很啰嗦,“马屁精”他却还真也这么想。在老马他看来,他总觉得属于自己的私人时间严重不足,几乎说得上要全天候待命,随时等待着来自“老板”的传唤。
志爷的奇谈怪想很多,加上他觉得自己既然容忍了“马屁精”揩油,平常更是想方设法地给老马找事做。这么一来,无论是老马他自己的认知里,还是在现实里,老马他的休息时间倒真是长期不足。
眼下有了充分的理由--到衙门去为“老板”办理官府公务手续,老马当然是一领命即去。眼下一个是甩手掌柜,另一个又是抓紧一切机会揩油兼偷懒的粗线条生物,老马他这时候不偷懒,还得到什么时候才有机会偷懒?
老马他原本的打算,是找人去仿造一系列假的公文。可他后来转念一想,觉得这样要是有个万一,自己的真面目搞不好就会暴露在老板面前。
于是他通过自己的一些途径,打听到衙门的工作规矩。当他得知外人无法进入其内部信息网络去查询具体资料,便冒出了个新的灵感。
在老马他看来,“老板”他做事情虽然时常异想天开,但其中多少还有些规律存在。对方既然把事后的手续交给他老马来办,反正是送出去的东西,依照以往习惯,事后那东西会如何“老板”他不会再去关心。
至于那个潘思冬么,老马他虽然不清楚志爷这次到底打得什么算盘,但老马他好歹亲眼看着那个潘思冬长大,早就看透了这假小子的脾气。老马他心知潘思冬肯定不会与官府产生什么交流,起码不会刻意去结交官府中人。
现在灵感一来,老马他决定偷一回懒。反正这种事情就算自己认真去办,最后也就是吃力不讨好而已。既然自己无法从中得财,那干脆就把事情给丢到一边,用偷懒来当好处吧。
老马他在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多次以“到衙门给那车办手续”为借口,堂而皇之地在上班时间回家去偷懒睡大觉。志爷他为此抱怨过好几回,说什么:
“现在的衙门办事效率怎么这么低,把我们这些纳税人交出去的钱都泡酒喝了吗!!”
等到志爷他不耐烦再等下去,特意把这事向老马问起这事的时候,老马才“老老实实”地说:
“前两天才刚办好,正打算找机会向老板你汇报呢。”
老马他这个谎倒撒得真有点水准。
要是他说“昨天刚办好”,志爷他肯定会觉得“为什么这么巧?”,接下来就很可能会去追问其中细节。而眼下志爷他从这句话的内容上看来,只是因为这马屁精要忙他后来吩咐的其他事,所以才一下子把这茬给忘了而已。
“拖字决”在谎言里来说,属于最可恶的那个,完全没有之一!
不是说其余谎言就不可恶,笔者认为几乎所有谎言都很可恶。只不过这“拖字决”是其中最可恶的那种,因为这种谎话相对比较容易接受,所以在社会大众面前被使用的次数是最多!
就如同去向某人追讨欠款,人家一口咬定“是有欠你钱,但现在还不了,得晚点才能还”。这就是典型的“拖字决”。
如果是金额较低的欠款,自然用不着特意去追讨。而值得特意去讨的欠款,其金额肯定低不了。
愿意将“不低”的金额借出,那借出的对象当然不可能是完全陌生的人。即便是借钱给陌生人,至少其中也会有个债主的熟人来当担保。一旦有了这些人际关系,欠债人再使出这“拖字决”,讨债者一开始还真不好直接撕破脸皮去闹。
至于说这欠债会拖到什么时候?那还得看欠债“老赖”的心情呢。少说起码也得等个一年半载吧,最终讨债人能要回本金就不错啦,别指望什么利息啦!
老马他撒谎去骗自己这个“老板”,这种事情可不是干过一次两次而已,早就熟能生巧了。又一次成功骗过这个自大的混蛋,每一次都会令老马如上一回那样,在意识里会冒出一种莫名的快感来。
一开始老马他做这件事的时候,倒与他过去撒谎时的感受差不多,总是有点心惊胆战的感觉。在话说出来以后又过了几天,他见“老板”没什么特别的反应,“老板”那个假小子养女也没什么特别反应,老马便把原本要去衙门办的手续都给抛之脑后啦。
老马他原本甚至已经准备好了,万一自己的谎言被戳穿,还可以把责任推到某个事实上并不存在的人身上去。他早就编了一番逻辑通畅的胡话,说自己那个“在衙门里的朋友”办事不靠谱,明明答应了人家的事情却没好好去办。
现在在“马屁精”他看来,先前那一系列准备简直就是多余啦。
可这准备功夫也不会浪费啦,老马他把这次没说的话都留在了记忆里,准备下次万一要用到的时候,不还是可以用得着嘛?
撒谎与其余许多恶习都差不多,只要做了就会让人心惊肉跳。但多干上几次,却会为这种刺激感而着迷。
志爷出于类似“谨慎行事”的考虑,又不想太麻烦到自己,而吩咐“可靠的人”去办的事,明明根本就没有实际动作,却让他以为已经办好了。
一向对老马的印象,甚至已经让志爷他产生了一种错觉:
“这个马屁精不敢骗我!”
由于被这个印象所误导,志爷他得知“手续都办好啦”以后,根本就没要去仔细检查的想法。有些谎言其实只要稍微多花点心思,就能看出其中的漏洞来。志爷他早年也懂得这条道理,可现在却早就忘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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