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自是霜娥偏爱冷——李纨篇

2018-04-15 作者: 西岭雪
第十一章 自是霜娥偏爱冷——李纨篇

1、李纨和湘云的两位一体

“自是霜娥偏爱冷,非关倩女亦离魂。Www.Pinwenba.Com 吧”

这两句诗是史湘云在咏白海棠时写的,然而用来形容李纨,却是最恰当不过。且看李纨出场时的人物介绍:

这李氏亦系金陵名宦之女,父名李守中,曾为国子监祭酒,族中男女无有不诵诗读书者。至李守中继承以来,便说“女子无才便有德”,故生了李氏时,便不十分令其读书,只不过将些《女四书》、《列女传》、《贤媛集》等三四种书,使他认得几个字,记得前朝这几个贤女便罢了,却只以纺绩井臼为要,因取名为李纨,字宫裁。因此这李纨虽青春丧偶,居家处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唯知侍亲养子,外则陪侍小姑等针黹诵读而已。

李纨从一出场,即已居孀,即湘云咏白海棠诗说的“霜娥”。“霜娥”一词,从字面讲是指青女,“青女素娥俱耐冷,月中霜里斗婵娟”,是位神仙;但有时又借指“孀娥”,即寡妇。李纨是寡妇这不消说,而湘云在做此诗时还是个至少表面上看起来很活泼热情的少女,这两句诗其实颇不合她的身份脾性,而更像是替李纨写的,然而脂砚斋却偏偏在此有一句批语:“又不脱自己将来形状。”意思是湘云将来的结局也是要做寡妇。

换言之,现在的李纨,即是将来的湘云。两个人的形象,其实代表着同一个人在不同阶段的情状。

这种说法乍听上去有些匪夷所思,因为豪爽开朗的湘云与木讷持重的李纨简直有天壤之别,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然而我们都知道,一个人的双重性格往往是有着极大的冲突与和谐的。而作者的用意,很可能就是想用这样一个反差极大的形象来说明:生活的磨难,对一个天真少女的改变有多大。

这种说法是否可能,让我们不妨先跳开《红楼梦》,来说一下李家的故事:

曹寅的妹夫李煦,乃是康熙钦定的苏州织造,曾协助曹寅四次接驾,银子花得跟淌海水似的。康熙深知其苦,于是将两淮盐政这一肥缺令曹寅、李煦隔年轮番管理,好让他们弥补亏空。

清人章学诚《丙辰札记》有载:

曹寅为两淮巡盐御史,刻古书凡十五种,世称“曹楝亭本”是也。康熙四十三年,四十五年,四十七年,四十九年,间年一任。与同旗李煦互相番代。李于四十四年,四十六年,四十八年,与曹互代;五十年,五十一年,五十二年,五十五年,五十六年,又连任,较曹用事为久矣。然曹至今为学士大夫所称,而李无闻焉。

另外,苏州织造的职官年表中也有写明:

康熙二十九军至三十二年曹寅

康熙三十二年至六十一年李煦

两证都足以说明,曹寅与李煦是轮班任职,“互相番代”的。可以说,曹家的故事即是李家的故事,两者同样是可以“互代”的。

事实上,两家的命运也的确差不多——康熙死后,雍正继位,李煦因贪污公款被革职,雍正元年《苏州织造胡凤翚奏折》中称:

“臣请将解过苏州织造银两在于审理李煦亏空案内并追;将解过江宁织造银两行令曹頫解还户部。”

可见李家败落了,姻亲的曹家也跑不了,这便是《红楼梦》中说的“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已有多位红学家考证,几乎可以说是达成红学界的共识:即书中的贾家其实是历史上的曹家,而史家便指李家。李煦的两个儿子,一个名李鼎,一个名李鼐,正与书中史湘云两位叔叔同名。

然而如果我们就这样刻板地理解成“史”即“李”,则未免胶柱鼓瑟了。

事实上,作者的笔触是相当灵活的,很可能,在有一个“史”家的替身之外,“李”家在书中也是会同时出场的;这就像“贾”家代表“曹”家之外,“甄”家同样也是另一个藏在幕后的“曹”家一样,其目的,是为了真假互代,虚实结合。

我们都知道,书中“甄”即是“真”,“贾”却不“假”,甄宝玉和贾宝玉的故事是可以互代的;那么很可能,李纨和史湘云也可以互为替身。李纨,很可能就是史湘云将来的写照;而湘云,则是少女时代的李纨。

这样,也就可以理解史湘云为什么会那么可怜了。

书中说李纨在家时只以纺绩为要,故名宫裁;而史湘云在家里,主要的任务就是做针线,手艺也很好,给宝钗祝寿时是特意打发人回家取两色针线来做贺礼,而宝钗同袭人聊天时也说过湘云在叔叔家过活,“他们家嫌费用大,竟不用那些针线上的人,差不多的东西多是他们娘儿们动手。为什么这几次他来了,他和我说话儿,见没人在跟前,他就说家里累的很。我再问他两句家常过日子的话,他就连眼圈儿都红了,口里含含糊糊待说不说的。想其形景来,自然从小儿没爹娘的苦。”又说湘云“在家里做活做到三更天,若是替别人做一点半点,他家的那些奶奶太太们还不受用呢。”

在小说里,湘云的两个叔叔,一个是忠靖侯史鼎,一个是保龄侯史鼐,虽然湘云到底住在哪个叔叔家里有点含糊不清,但可以肯定的是,两家都是旺族,钟鸣鼎食之家,似乎不至于苛刻女眷到逼令她们做针线活到三更半夜的地步。那可是贾母老太君的娘家呢,怎么会如此寒酸?

怎么看,这一处描写,形容得也不像是“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的史侯家。但如果说是国子监祭酒李守中这样的薄宦之家,倒是很有可能的。

因此我认为,作者在这里,是把史湘云和李纨的处境给弄混了,这种混淆,是宥于真实原型而致——在曹雪芹的记忆中,从他认识史湘云这个人物的原型时,李家便已经没落了,“史湘云”是活泼天真的,却也是寒酸困窘的;然而在传说里,“史湘云”却曾有过辉煌富贵的背景,是两淮盐政李煦的孙女。因此,作者便在塑造人物时同时保留了史湘云公侯小姐的身份和针线丫头的实情,然而这仍然不足以表现“史湘云”后来的处境,也就是在作者写此书时的孀妇身份,于是便又塑造了李纨这个人物作为补充。

换言之,史湘云,是作者少年时认识的天真少女;李纨,则是那少女后来的性格——“槁木死灰一般”。

作者面对着这个旧时好友或者表妹的今昔之变,无比怜惜,于是同时塑造了史湘云和李纨这样两个看上去截然不同、实质上却两位一体的形象。他喜爱少年湘云的豪爽形象,也同情中年李纨的清冷处境。

当然,这些只是我的揣测——既然脂砚斋曾指出曹雪芹在创作人物时有“钗黛一体”的手法,那么,将湘云和李纨这样同一个女子的不同阶段放在同一环境中出现,也是极有可能的。

2、给李纨算笔账

说到敛财,人们总是立刻想到贾琏夫妻和邢夫人,那王熙凤弄权铁槛寺,为了三千两银子害了张金哥一条性命;扣着丫环的月钱不按时发放,自己拿去放高利贷,简直可以用“无恶不作”来形容了;贾琏更不消说,“油锅里的钱还要找出来花呢”,连老太太的东西都该捣腾出来去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邢夫人又更棋高一招,捏了儿子的短儿,竟向媳妇敲诈。

——这是个什么家庭啊,母子,夫妻,婆媳,都是这样乌眼鸡似的,“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

而李纨青年守寡,既然生活在这样的大环境中,难免不会暗自留心,未雨绸缪。只不过,她敛财的方法与凤姐不同,凤姐是八爪鱼式的东征西敛,四处出击;而李纨却是蚂蚁搬家式的聚沙为塔,只进不出。

第四十三回《闲取乐偶攒金庆寿 不了情暂撮土为香》中,因凤姐过生日,贾母一时兴起,要学小家子凑份子操办。李纨和尤氏都说要出十二两,贾母说:“你寡妇失业的,那里还拉你出这个钱,我替你出了罢。”凤姐为讨贾母的好,忙说这钱由自己代出——当然,这只是面子功夫,真到尤氏来拿钱时,凤姐却用一顿软硬兼施的说笑给混过去了。然而钱是没出,账却已经给李纨记下了,并在第四十五回中,李纨带姑娘们来与她要钱办诗社时,好好地跟李纨算了一笔账——

凤姐儿笑道:“亏你是个大嫂子呢!把姑娘们原交给你带着念书学规矩针线的,他们不好,你要劝。这会子他们起诗社,能用几个钱,你就不管了?老太太、太太罢了,原是老封君。你一个月十两银子的月钱,比我们多两倍银子。老太太、太太还说你寡妇失业的,可怜,不够用,又有个小子,足的又添了十两,和老太太、太太平等。又给你园子地,各人取租子。年终分年例,你又是上上分儿。你娘儿们,主子奴才共总没十个人,吃的穿的仍旧是官中的。一年通共算起来,也有四五百银子。这会子你就每年拿出一二百两银子来陪他们顽顽,能几年的限?他们各人出了阁,难道还要你赔不成?这会子你怕花钱,调唆他们来闹我,我乐得去吃一个河涸海干,我还通不知道呢!”

李纨笑道:“你们听听,我说了一句,他就疯了,说了两车的无赖泥腿市俗专会打细算盘分斤拨两的话出来。这东西亏他托生在诗书大宦名门之家做小姐,出了嫁又是这样,他还是这么着;若是生在贫寒小户人家,作个小子,还不知怎么下作贫嘴恶舌的呢!天下人都被你算计了去!昨儿还打平儿呢,亏你伸的出手来!那黄汤难道灌丧了狗肚子里去了?气的我只要给平儿打报不平儿。忖夺了半日,好容易‘狗长尾巴尖儿’的好日子,又怕老太太心里不受用,因此没来,究竟气还未平。你今儿又招我来了。给平儿拾鞋也不要,你们两个只该换一个过子才是。”说的众人都笑了。凤姐儿忙笑道:“竟不是为诗为画来找我,这脸子竟是为平儿来报仇的。竟不承望平儿有你这一位仗腰子的人。早知道,便有鬼拉着我的手打他,我也不打了。平姑娘,过来!我当着大奶奶姑娘们替你赔个不是,担待我酒后无德罢。”说着,众人又都笑起来了。

凤姐心思缜密,出语尖酸,原不足奇;然而向来笨口拙腮、罕言寡语的李纨竟然这般伶牙俐齿起来,真是破天荒头一回。原因无他,只为凤姐揭出了她的心病,于是老实人也发起火来,哑巴也会唱歌了,不但回敬了凤姐一连串诸如“无赖泥腿”、“贫嘴恶舌”等咒骂之语,且还会指东打西,转移目标,并不反驳凤姐关于自己怕花钱、调唆姑娘们来闹事的话,却说起凤姐生日那天泼醋打平儿的事来。凤姐原也没打算认真跟她计较,遂便息事宁人,当众跟平儿赔了个不是,又满口答应:“明儿一早就到任,下马拜了印,先放下五十两银子给你们慢慢作会社东道。”将一场潜在的口角之争消于无形。

然而凤姐不计较,局外人的我们却不妨多管闲事,也来给李纨算笔账——李纨带姑娘们找凤姐,是为了给诗社找个“出钱的铜商”,然而诗社究竟需要多大花费呢?

在第三十七回《秋爽斋偶结海棠社 蘅芜苑夜拟菊花题》中,探春起意建诗社,李纨热情非凡,进门第一句话便是:“雅的紧!要起诗社,我自荐我掌坛。前儿春天我原有这个意思的。我想了一想,我又不会作诗,瞎乱些什么,因而也忘了,就没有说得。既是三妹妹高兴,我就帮你作兴起来。”接着又主动请缨,自荐为社长,且说:“我那里地方大,竟在我那里作社。我虽不能作诗,这些诗人竟不厌俗客,我作个东道主人,我自然也清雅起来了。”然而探春说:“原系我起的意,我须得先作个东道主人,方不负我这兴。”李纨立刻顺水推舟:“既这样说,明日你就先开一社如何?”

很明显,这第一社,是探春的东道,李纨自认社长,还邀请众人往稻香村起社,却只是口头建议,并未出钱。

次日史湘云来了,听说众人起社的事,急得了不得。李纨道:“他后来,先罚他和了诗:若好,便请入社;若不好,还要罚他一个东道再说。”这就又把史湘云拉下水了,却再不提自己做东道的事。

于是第二社咏菊花,便是史湘云的东道,薛宝钗赞助的螃蟹宴,仍然不花李纨一分钱,倒跟着白吃了一顿螃蟹。

因此,从三十七回建社,到四十三回李纨来找凤姐要钱的时候,其实自己还从没出过一分钱;那么当李纨要到钱之后呢?她把这笔钱用在经营诗社上了吗?

且看第四十九回《琉璃世界白雪红梅 脂粉香娃割腥啖膻》。大观园增添了宝琴、岫烟、李绮、李纹、香菱等新生力量,于是大家雅兴大作,准备好好地邀一满社:

湘云道:“快商议作诗!我听听是谁的东家?”李纨道:“我的主意。想来昨儿的正日已过了,再等正日又太远,可巧又下雪,不如大家凑个社,又替他们接风,又可以作诗。你们意思怎么样?”宝玉先道:“这话很是。只是今日晚了,若到明儿,晴了又无趣。”众人看道,“这雪未必晴,纵晴了,这一夜下的也够赏了。”李纨道:“我这里虽好,又不如芦雪广好。我已经打发人笼地炕去了,咱们大家拥炉作诗。老太太想来未必高兴,况且咱们小顽意儿,单给凤丫头个信儿就是了。你们每人一两银子就够了,送到我这里来。”指着香菱、宝琴、李纹、李绮、岫烟,“五个不算外,咱们里头二丫头病了不算,四丫头告了假也不算,你们四分子送了来,我包总五六两银子也尽够了。”宝钗等一齐应诺。

凤姐不是已经给了李纨五十两银子吗?而这里也写得很明白,办一社最多只要五六两银子(估计李纨还要扣下点),可见五十两银子,办十社也有余了,怎么这会子又让大家凑起份子来?而李纨这个社长,到底什么时候做过哪怕一次真正的东道呢?

接着“只因李纨因时气感冒;邢夫人又正害火眼,迎春岫烟皆过去朝夕侍药;李婶之弟又接了李婶和李纹李绮家去住几日;宝玉又见袭人常常思母含悲,晴雯犹未大愈:因此诗社之日,皆未有人作兴,便空了几社。”(第五十三回)

此后又是“因凤姐病了,李纨探春料理家务不得闲暇,接着过年过节,出来许多杂事,竟将诗社搁起。”(第七十回《林黛玉重建桃花社 史湘云偶填柳絮词》)

直到次年春天,因黛玉写了一首《桃花行》,鼓起众人之兴,这才又打算振兴诗社。

宝玉听了,忙梳洗了出来,果见黛玉,宝钗,湘云,宝琴,探春都在那里,手里拿着一篇诗看。见他来时,都笑说:“这会子还不起来,咱们的诗社散了一年,也没有人作兴。如今正是初春时节,万物更新,正该鼓舞另立起来才好。”湘云笑道:“一起诗社时是秋天,就不应发达。如今却好万物逢春,皆主生盛。况这首桃花诗又好,就把海棠社改作桃花社。”宝玉听着,点头说:“很好。”且忙着要诗看。众人都又说:“咱们此时就访稻香老农去,大家议定好起的。”说着,一齐起来,都往稻香村来……

已至稻香村中,将诗与李纨看了,自不必说称赏不已。说起诗社,大家议定:明日乃三月初二日,就起社,便改“海棠社”为“桃花社”,林黛玉就为社主。明日饭后,齐集潇湘馆。

虽然这一社因为恰值探春的生日,未能起成。然而这里却透露出一个信息:众人拿诗去稻香村与李纨看,李纨却并未再提自己做东,在稻香村办社的话,只是“称赏不已”,结果又议定了以黛玉为社主——换言之,倘若这一社办得成,黛玉便是东道,仍然不关李纨的事。

这一耽搁,转眼又到暮春,史湘云以柳絮为题,写了一首小令,拿与宝钗和黛玉同看。

黛玉看毕,笑道:“好,也新鲜有趣。我却不能。”湘云笑道:“咱们这几社总没有填词。你明日何不起社填词,改个样儿,岂不新鲜些。”黛玉听了,偶然兴动,便说:“这话说的极是。我如今便请他们去。”说着,一面吩咐预备了几色果点之类,一面就打发人分头去请众人。这里他二人便拟了柳絮之题,又限出几个调来,写了绾在壁上。

——黛玉这个东道,到底还是补上了。做完诗后,众人又放了一回风筝,便散了。

这是大观园最后一次起社。仲秋夜赏月时,湘云说过:“可恨宝姐姐,姊妹天天说亲道热,早已说今年中秋要大家一处赏月,必要起社,大家联句,到今日便弃了咱们,自己赏月去了。社也散了,诗也不作了。”

从湘云话中透露,大家原意是要在仲秋起一社的,然而这社即使起得成,也自然是借家宴的现成资源,无需任何人做东。从头至尾,李纨也没打算过要出任何钱来为诗社效力,她这个社长的作用,好像仅仅是为了收银子——凤姐为诗社赞助的银子,以及众人凑份子办社的银子。

固然,只是这么百十两银子也撑不肥李纨,然而却已足够我们见微知著,窥一斑而测全豹了。

3、贾兰可能中举吗?

高鹗的伪续中,让贾兰高中举人,使家道中兴。

众人皆知,伪续是违背曹高芹原意的,然而关于贾兰中举的想法,却一直为大多红迷所接受。这主要是因为《红楼梦十二支》曲中属于李纨命运的那支《晚韶华》的暗示,且看曲词全文:

镜里恩情,更那堪梦里功名!那美韶华去之何迅!再休提绣帐鸳衾。只这带珠冠,披凤袄,也抵不了无常性命。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骘积儿孙。

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腰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昏惨惨黄泉路近。问古来将相可还存?也只是虚名儿与后人钦敬。

曲词中的“带珠冠,披凤袄”与“头戴簪缨”,“腰悬金印”等句子让我们知道,李纨、贾兰母子的确有过非常辉煌炫赫的日子。

而全书第一回甄士隐所作“陋室空堂”的歌中,在“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一句旁,甲戌本有侧批:“贾兰、贾菌一干人。”亦可见贾兰他日身披紫蟒,得意非凡。然而,这是不是就意味着贾兰会高中举人呢?

我以为不可能。

首先,按照清朝例律,凡是参加科举的考生都必须写明直系三代姓名资历,记入《登科录》以备擢选。而三代之内倘有人犯重罪,则不许参加科考。曹雪芹本人深受其苦,虽学富五车,却因为父亲曹頫是康熙钦点的重犯,曾“枷号”多年,而没有资格考举。《石头记》借一块“无才可去补苍天”的石头之口洋洋万言,其实不过说了“怀才不遇”四个字,又怎么会让贾兰走上中举之路呢?

其次,《红楼梦》第七十八回中,特别有一段文字照应中举之议:

近日贾政年迈,名利大灰,然起初天性也是个诗酒放诞之人,因在子侄辈中,少不得规以正路。近见宝玉虽不读书,竟颇能解此,细评起来,也还不算十分玷辱了祖宗。就思及祖宗们,各各亦皆如此,虽有深精举业的,也不曾发迹过一个,看来此亦贾门之数。况母亲溺爱,遂也不强以举业逼他了。所以近日是这等待他。又要环兰二人举业之余,怎得亦同宝玉才好,所以每欲作诗,必将三人一齐唤来对作。

这里说得明白,不能从举业发绩,乃是“贾门之数”。可见贾兰即使有出头的一日,也绝不会是因为科举取仕。

这段话在程高本中被删掉了,就是因为高鹗觉得与自己杜撰的宝玉、贾兰叔侄高中一说不符吧?由此也可以反证出,贾兰中举纯属高鹗臆想,不足为信。

那么,贾兰若想“爵禄高登”,既然没了“文举”这条路,便只剩下“武功”一途了。有没有可能呢?

且看贾兰在第二十六回中那精彩的出场:

宝玉……出至院外,顺着沁芳溪看了一回金鱼。只见那边山坡上两只小鹿箭也似的跑来,宝玉不解其意,正自纳闷,只见贾兰在后面拿着一张小弓追了下来。一见宝玉在前面,便站住了,笑道:“二叔叔在家里呢,我只当出门去了。”宝玉道:“你又淘气了。好好的射他作什么?”贾兰笑道:“这会子不念书,闲着作什么?所以演习演习骑射。”宝玉道:“把牙栽了,那时才不演呢。”

贾兰在书中对白甚少,这算是相当浓墨重彩的一笔了。画家们每每为李纨造像,就有个固定名目叫作“李纨课子”,而贾兰的形象,就是个很用功的小书呆子。

然而如果让我为贾兰选景,我一定会定格在他射鹿的这一幕上。“中原逐鹿”,向来就有建功立业之意。焉知这不是曹雪芹的深意呢?

关于习射,第七十五回《开夜宴异兆发悲音 赏中秋新词得佳谶》还有一段故事:

贾珍近因居丧,每不得游顽旷荡,又不得观优闻乐作遣。无聊之极,便生了个破闷之法。日间以习射为由,请了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来较射……贾赦、贾政听见这般,不知就里,反说这才是正理,文既误矣,武事当亦该习,况在武荫之属。两处遂也命贾环、贾琮、宝玉、贾兰等四人于饭后过来,跟着贾珍习射一回,方许回去。

可见贾兰除了学习文采之外,也一直没有荒疏武事。而贾家事败后,贾兰或是因为没了科举的念想,从而弃文从武;或是因在“武荫之属”,应征入伍;甚至被钦点充军,送上战场,都是非常可能的。

因此,我们可以推想,那贾兰参军后,屡立战功,做了大将军,终于得以“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腰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

说到这里,便又引出一个常见的歧误来,就是“昏惨惨黄泉路近”的人到底是谁呢?

以往很多人都认为是李纨。说李纨守寡一辈子,好容易守得儿子出息了,她却无福享受,撒手归西了。并有“带珠冠,披凤袄,也抵不了无常性命”一句做证。

我猜这多少是受了“范进中举”的影响。那范进当了一辈子童生,胡子一把了,却忽然中了举人,他娘高兴得痰迷心窍,差点噎死。

然而身为“皇嫂”的李纨会如此不济么?她好歹也是国子监祭酒李守中的女儿,见识如何竟会跟个乡下贫婆子一般?况且生性沉稳,“槁木死灰”一般,便是天大的事临到头上,想必也可以处之泰然的。

更重要的是,“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腰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昏惨惨黄泉路近。”接连四句排比,既然前三句肯定只能是说贾兰的,如何到了最后一句,忽然主角就变成李纨了呢?

因此我认为,既然“头戴簪缨”的人只能是贾兰,那么这“黄泉路近”的人,也一定是贾兰。至于那“带珠冠,披凤袄,也抵不了无常性命”虽然说的是李纨,却只是说珠冠凤袄不能换来长命,并不一定是指她本人短命,解释做功名救不了儿子的命也一样成立。

这样,便不难对李纨母子的命运做出如下推测:那贾兰虽然立下战功,爵禄高登,却因为或是在战场上受了重伤,或是在军旅生涯中患了急症,以至有福不能享,英年早逝。李纨辛苦了一辈子,临老时,借着儿子的战功得了不少赏赐,甚至可能挣得诰命,凤冠霞帔,可是却要承受丧子之痛,得不偿失。

前文说过,李纨把钱看得很重,只进不出,深藏密敛。这样一个人,习惯了未雨绸缪,而从“李婶之弟又接了李婶和李纹李绮家去住几日”这句话看来,李婶娘母子进出大观园甚是方便,是极好的内应外援。很可能,早在抄家之前,李纨就已经把自己多年的积蓄分期分批地托李婶娘带出府去,这使得众人流散之后,李纨、贾兰母子仍然还能够保持小康的生活,也就是“人生莫受老来贫”。

在这时候,贾府的其余子弟很可能会上门求助,比如平儿就很可能会向李纨借钱,而李纨却不肯,眼睁睁看着巧姐儿被卖进火坑。巧姐儿的判词里提到“狠舅奸兄”,贾兰也可以称作她的“兄”,因此这种假设是有其可能的。

而贾兰和巧姐儿这对贾家的第五代儿女,也就形成了鲜明对比:一个是飞黄腾达,却青年早夭;一个是荆钗布裙,而逢凶化吉。

这也就是李纨判曲中所说的:“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骘积儿孙。”这句话也正是从反面告诉我们,李纨不积阴骘,伤及儿孙。虽然挣了珠冠凤袄,却一世孤零,无子送终,也就难怪“枉与他人做笑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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