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猛然坐起,把公孙狗贼给生生吓了一大跳,一副惊魂未尽的模样:“做噩梦了?”
“非也!”答完之后,我问他:“夜这般深了,你还没歇息啊?”
“我若歇息了,谁看着你呢?”公孙狗贼反问道,从凳子起身。
公孙狗贼若不提及,房中有炭盆一事,只恐我早已抛诸九霄云外。
方才,那或许是在做梦,但又并非是梦,而是真实,而是昔日曾经发生在我身上的过往,而是尘封在我记忆深处的一段前尘。
公子刑天对我,怕是那个时候就已经动了情,只是,他不愿意承认罢了。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今夜,又将是一个无眠之夜。
“你回屋睡去吧,我自个看着。”见着公孙狗贼马上就要来到我的床前,赶紧打发他走。
公孙狗贼一笑,问道,“怎么,当真做噩梦了,睡不着啦?”
“难道只有做噩梦才会睡不着么?”我反问道。
这一年来,我岂非做过一场噩梦,夜夜做的都是美梦。
然而,虽是美梦,可醒来之后,比做噩梦的感觉还要令人抓狂。
噩梦带给人的,只会是恐慌和畏惧,这种恐慌和畏惧,所持续的时间,并不会长久。
美梦呢?愈是美梦,愈脱离现实,带给人的,会是失望,会是沮丧,甚至会慢慢开始绝望。
这种折磨与痛苦,是长年累月的,甚至是累加的。
人活一辈子,最害怕的事情,便是失去失望,便是绝望。
以我为例,若是没有记起方才的事情,也不会如今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公孙狗贼的脚步止住,看着我,“三更之前,我若没有睡着,之后便很难再睡着了。”
此语的意思,很明显,是我打扰了他的作息规律,因而,今夜,他是不会打算再离去。
也罢,反正我也睡不着,有个人陪着,起码还能说说话。
你也“派人做两盘点心来。”对着公孙狗贼吩咐道,又问:“你在外头守着这么久的时辰,就不觉得肚中饥饿么?”
公孙狗贼答道:“素来没有深夜用膳的时候。”
“好吧,那我自个吃。”我摊了摊手,“你们这些富贾权贵的公子哥与千金小姐,就是臭规矩多,臭毛病多。”
“二更之后,不易再食用任何东西,对身体不好。”公孙狗贼补充道,俨然一副大夫的模样。
我砸了砸舌头,不屑道:“那您就好好养生吧!”
“不止我,你也好好养生吧!别以为自己是个毒手,就可以任意糟蹋自己的身体,也不想想,你那一副身子,还能经得起折腾吗?”公孙狗贼恨铁不成钢道,显然是拒绝了我的要求。
好吧,不吃就不吃,一顿又不会饿死。
其实,狗贼也没说错,中毒也好,患病也罢,但凡用药医治,是药三分毒,俱都会对五脏六腑产生损害,短期之间,或许不会有太大影响,时日一长,便会慢慢彰显出后遗之症。
我这一副破身子,大大小小的毒药加起来,可谓是体内装过不计其数,在这种状况下,与其说是个人,倒不如说是个毒罐子更加贴切一些。
公孙狗贼许是见我并未反驳、并未拒绝,一时之间,极为讶然,“难得你竟肯听我的劝阻。”
“少在那自作多情,我是突然又不想吃了。”
事实上,并非是在狡辩,而是被他这么给一说,顿时少了兴致。
雨,约莫比之前小了几分,但仍是滂沱大雨,间或伴随着几道闪电。
"方才,打雷闪电不断,也不晓得你是怎般睡得着的。”公孙狗贼小声嘀咕了一句。
“太累了,太困了,自然便睡着了。”说着下床,瞥见公孙狗贼一直盯着我瞧,似乎想从我身上看出朵花来,啐骂了一口,“少在那联想翩翩,省得我废了你这一双招子。”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还是这般阴雨连绵的情景,为了防止这狗贼浮想,我只得和衣而睡。
即便如此,从这狗贼目前的眼神来看,显然是想到了某种勾当上去。
男人若变起禽兽来,别说对面是个女人,就是头母猪,有些也能下得去那毒手。
女人是情感动物,而男人则是本能动物。“
这种特性,决定了自古男儿多薄幸,千金难买有情郎。
“你也少在那浮想翩翩,我是看你的气色,你照照镜子看看,你此刻的模样有多吓人!”
公孙狗贼这一说,我急忙找了一面铜镜,拿起细细端详。
这不端详还好,一端详,差点把自己给吓晕过去。
惨白惨白的面容,比今日白天时分,朱佑樘的脸色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般的模样,你看了半晌,也不晓得提醒我一句。”嘴上没好气道,心中则犯起了嘀咕。
想我数次中毒,还从未见过自己有如此苍白的面色,倘若没有这火盆,那此刻,岂不当真见了阎王?
“你醒来的时候,比此刻还要吓人,那眼神,仿佛要吃人一般,脸色,比此刻还要惨白。”公孙狗贼补充说道,“我若不是知晓你身中剧毒,只怕早已吓地逃之夭夭。”
“您汝定侯就这点胆?”我不耻道。
公孙狗贼一副心有余悸的模样,“你自个是没见着,你那眼神,就仿佛魔鬼的眼神一般,让人浑身不寒而栗,忒吓人!”
把这狗贼都能吓着的眼神,究竟会是何种眼神,我是十足好了奇。
犹记得,自己刚醒过来的时候,意识还处于混沌当中,当时,只记得自己想起了过往,待向四周打量,看到公孙狗贼,才反应上来身处汝定侯府。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记起来的,明明是好的东西,为何眼眸里会出现魔鬼一般的神色来。
“魔鬼的眼神,是何种眼神?凶神恶煞?”我向公孙狗贼求证道。
公孙狗贼思索了片刻,答道:“倒不算是凶神恶煞,不过,极为冷厉,反正,让人瞧见之后,有种小命不保的感觉。若不然,我何以断定你是做噩梦了?”
他所说的,虽则仍是有些抽象,但我约莫明白了几分,“是否就像十殿阎罗里头,秦广王的雕像一般?”
公孙狗贼听闻秦广王三个字后,眼神顿变,看向我,目光颇为莫测,“是有几分那种意味。”
自我控制的能力,点天灯的朱佑樘极好,公孙狗贼也不赖。
他显然知晓我话中带有双重试探的意味,但并未揭穿,也未有动怒的迹象。
这不是关键,关键是,原本以为,三个木炭盆,足够,如今看来,还得再加上几个。
吩咐道:“狗贼,派人再准备三个炭盆来。”说完之后,想到什么,赶忙又阻止道:“罢了,这个时辰,想来都在熟睡当中,今夜,就先凑活一夜吧。反正比这惨白的脸色你都见识过了,就继续忍耐着看呗!”
脸色惨白,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毒发,是毒发之后的痛苦和迷糊。
“你方才要吃食的时候,为何没有想起这茬来?”公孙狗贼问着,转身朝外走去,“等着,我这就去吩咐,为了防止姑奶奶您大半夜起来再折腾人,早都给你准备好了。”
话说,这狗贼,是有未卜先知的能力么?
闲地无聊,又拿起铜镜看,这一照,发觉右鬓角之处,似乎有一缕白发。
对的,没错,不是一根,不是两根,而是一缕,一小缕,唯有鬓角的位置,长度约莫指甲盖大小。
余光瞥见公孙狗贼进门,急急喊他:“狗贼,快过来,帮我看看,我头上是否有白头发了?”
若论我对自己最满意的部位,首先是眼睛,其次便是头发。
模样虽则与肖克拉那时候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那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却是保留了下来。
其实,眼睛也并未发生变化,只不过,心境变化太大,因而眼神所流露出来的神采,与往日截然不同。
公孙狗贼凑近我的身子,看了半晌,眼神,蓦然突变,但随即恢复如常,“没有,你这年纪轻轻,上哪来的白头发?”
年纪轻轻,原本,我也以为自己年纪轻轻,以为自己只有双十年华露头,可自打知晓自己就是肖克拉之后,才感叹自己即将迈入而立之年。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公孙狗贼显然是在信口扯谎,那就表明,事态,或许比我想象中还要严重。
“狗贼,你说实话,莫不是头顶全白啦?”我再次急急问道。
公孙狗贼答道:“倒不至于,就唯有右鬓而已。”
若是其他地方也有白发,那还好,那就说明的的确确是正常的现象,可若是只有右鬓,那问题就严重了。
公孙狗贼显然也知晓此点,因而,面上虽则平静,但心中,绝迹已然有了初步结论。
红殇和星光灿烂中和之后的新毒,一直不晓得会按照怎样的趋势走向,但知晓的是,绝迹会是一种奇毒。
短短片刻之内,就出现未老先衰的症状,明日,还不晓得会出现怎般的情景。
看来,《具原书》中的记载,也不见得全是真理。
火盆对别人,或许有用,但对我,显然没有一丝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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