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难免一死,但有的重于泰山,有的轻如鸿毛。如果一个人没有现实作为,没有在和谐做事中发挥他生命的现实价值,他的活和他的死就没有什么区别。
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愿意,每个人都会做出对社会有益的事,也只有尽到了对社会的义务,对现实的事务做出了个人独特的贡献,一个人才算完成了做人的使命,实现了自己做人的价值。
美国总统肯尼迪也说过:“不要问国家能给你什么,而要问你能为国家做点什么!”
“活在责任和义务里”这句名言,是已故台湾著名国学大师耕云先生在台北和北京多所大学里反复强调的一句话。他一再告诫学子们: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分子,要尽到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又是家庭的一分子。也要尽到对家庭的责任和义务。他说,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对社会和家庭尽到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那么我们这个社会就少了许多纷争和掠夺,少了许多奸险和罪恶,而多一些安宁和祥和。
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上,就必须承担属于他的责任,履行属于他的义务。对家庭,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对人类,你必须尽到责任和义务;对做事,对事业,对同志,对朋友,对子女,你必须尽到责任和义务。
主动承担责任的人,就会感到身上有一股无形的压力;有无形的压力,就会具备谋求做事的动力;具备谋求做事的动力,就会有信心把自己承担的责任承担到底。同理,主动履行义务的人,就会两肩担道义;两肩担道义,就会一身正气;一身正气,就会有力量把自己应尽的义务履行到底。
责任感是创造一切的机会。抓住这种机会,就应该使人现有的生命,全在道义之中,随时随地无愧于做事。如此,则自己的一举一动、一心一念,都不违背道德仁义,都可惊天地而泣鬼神,都会随时随地完成做事,解脱做事,圆满做事。就像诸葛亮做人的要点,全在“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一样。鞠躬尽瘁,就是以生命去尽职,去完成做事;死而后已,就是以死亡去尽责,去力行事业。不但完成自己的做事,而且用死亡履行自己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这是我们应效法的和谐做事观、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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