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变与裂变——资产的“加法”与“乘法”

2018-04-15 作者: 陈世清
聚变与裂变——资产的“加法”与“乘法”

以智慧、知识为主导的资产与资产的优势互补、强强联合,是通过主体与客体的对称来实现的。客体与客体的对称,以主体与客体的对称为前提。渗透主体性的客体与客体的对称,能产生相当于原子核聚变与裂变的能量。而聚变与裂变是对称的。

财产不等于资产,资本是二次创业的翅膀。不要以为风险与机会成正比,只有精打细算才能出财阀,该出手时才出手。效率不等于效益,运营也不等于经营。要不要合伙、要不要合资、要不要负债、要不要上市、负债的比例、银行贷款与债券的关系,都要权衡利弊、三思而行,才能使财产变资产。

财产不等于资产,财产转为资产要靠增值;资产不等于财产,资产要转变成财产要靠发展。发展靠什么?靠对称,靠各种生产要素的均衡与互补。生产系统是一个有机整体,只有各种生产要素协调有序,才能发挥整体功能。在这里,要把“增长”与“发展”区别开来。增长是直线的,发展是系统的、对称的。只有生产各要素的协调、均衡,才有真正意义上的发展。所以,财产只有加法,资产只有乘法,财产的加法是资产乘法的结果。

在知识经营时代,资产的动态平衡过程靠知识的主导、渗透、催化。

任何一个时期,其经营结构都是对称的。工业经营时期,一般知识和资源优化配置相对称;智慧经营时期,创新性知识和资源优化再生相对称。资源优化再生,就是资源的裂变与聚变。

只有提高资本的含金量,才能实现从人本到知本到资本的转换。而资本的含金量,就是知识的含金量,创新的含金量。

资本的含金量提高了,财产与资产的功能的区别,就是“加法”与“乘法”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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