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2017-03-09 作者: 时七
第121章

许意和陆诤一起去了欧洲。我不知道他俩在那期间发生了些什么,反正回来后气氛变得不太一样了。

一并回来的还有一个人。

姚韦亚看清来人后,扑了上去:“小薇,你要结婚了啊!”

七年未见,程薇出落得越发水灵,甫见面时,我竟没认出来。

她笑着递上喜帖:“嗯,回国来补办一场,宴请老朋友聚一聚。”

铃兰花褪去了年少的青涩与羞赧,宁静温婉,举手投足间自成一派气度优雅。

“小薇,几个月了?”我饶有兴趣地打探她那微微隆起的小腹,生生忍住了摸一把的冲动。

第一次见到活的孕妇......呸!第一次见到熟悉的人怀孕,我觉得很是新鲜。

程薇闻言,瞬间加持金灿灿的光环,温暖得足以cosplay耶稣他妈妈:“四个月了。”

姚韦亚作势去摸,被许意一把拍下:“你毛手毛脚的,当心伤着小薇。”

我表示苟同。

退一万步说,就算没伤着,让肚子里的宝宝沾染到糙汉气息,也是万般的罪过。

她讪讪地缩回手,模样很怂,却又不甘心地多瞅了两眼。

程薇却不在意,拉着姚韦亚的手轻轻附到自己的小腹上:“不碍事,宝宝如今在里面已经会......”

话还没说完,就见姚韦亚“啊”地一声,跳出三米开外。

“动了!他动了!”

我们齐声笑开,挤兑她大惊小怪没文化。

“人家第一次摸孕妇,没经验嘛!”她红着一张老脸为自己辩解,“换做是你们,也一样炸毛,没准炸得比我还凶!”

“拉倒吧!”我白了她一眼,继而把手放上程薇的小腹,感受新生命。

真是奇妙的体验!

程薇的老公是个美国人,小伙子高大帅气、金发碧眼、演员的外表、模特的身材。我成功被他电倒,默默擦去嘴角的口水,希望没有太丢人。

她可真是“艳福不浅”呐!

小伙儿说他和程薇在大学里认识,苦追三年无果转为默默守护,直到后来两人都工作了,两家公司的合作案使得他们频繁接触了半年,程薇终于动了凡心,有情人终成眷属。

“恭喜你们啦!”大家连声道贺,见证了我们这群人里第一份修成正果的爱情。

我为程薇找到终身的归属而高兴,也被小伙子的坚守和情深打动了。

婚礼定在周六。宜嫁娶。

305宿舍的三位伴娘武装到牙齿,准备把新郎挡在新房外痛宰一顿。

如果能把自己交出去的份子钱给挣回来,那就再好不过了。

听说女人一生中当伴娘的次数不能超过三次,否则会一辈子嫁不出去的。

起先,程薇提出邀请我们当伴娘时,我犹豫了好一阵。若不是许意及时提点,我估摸着会被向顺晏和高攀两人逮回去“混合双打”。

“就算你挨到三十岁以后再结婚,当伴娘的次数也不会超过三次。”

对吼!去掉程薇这一场,日后也就只剩下许意和姚韦亚了。

伴郎那边的人选也尽是熟人——许家豪,陆诤,胡宏志。

“老胡,你这几年到底贪了多少?啤酒肚都收不住了!”我不客气地拍了拍他的肚子,估摸着程薇临盆时也就这般大小了。

胡宏志没好气地睨了我一眼:“瞎讲!”

“就是!咱们胡局可是出了名的公正无私!苏苏,你说话讲究些,否则把你提溜进局子里去蹲着!”陆诤端着酒杯款款而至,出口的话却是极不厚道。

“瞧把你狂得!你们公司没少给老胡塞‘好处’吧!再说了,就算我真被逮进局子,不是还有许大状么!”我抛过去一个媚眼。

可惜某人不配合。

许家豪大手一摊:“放心吧,苏苏,我会努力为你辩护,争取帮你加刑!”

“滚犊子!”我作势要打,被胡宏志拉住了。

他还是如常和气:“咱们都是老同学了,互相帮助,互利互惠嘛。”

这头北极熊近年来在官场上混得风生水起,接连擢升,一路开挂,如今已经稳坐城市规划局局长的宝座,行事自是便利非常。

上学那会儿插科打诨的我们如今都在各自的领域逍遥快活着,到底没有给“培雅一中”抹黑。

闲谈过后,大家伙开始办正事。

“新郎来了,你们快开门啊!”伴郎团把新郎簇拥到新房门口,打算强行攻破。

许意率领我和姚韦亚沉着应对,红包不来,大门不开。

经过一番撒娇与反撒娇、卖萌与反卖萌、暴力与反暴力的鏖战,我们收获了满满一口袋的红包,勉强放行。

程薇端坐在华丽的大床上,美得不可方物。

她终于幸福了......

婚礼有条不紊地举行,若说唯一的变故,那便是在抛花球时,陆诤突然走上前去,附在程薇耳边说了些什么,于是程薇便微笑着把花球交给了他。

靠!这年头,剩女的战场,男人也要来横插一脚?

却见陆诤径直走向站在一旁老神在在看热闹的许意,然后,单膝跪地!

姚韦亚扯了扯我的膀子:“他是要向许妈求婚么?”

我观望了一番,答:“有这么点儿意思。”

“这也太迅速了吧!跳过恋爱阶段,直奔主题哦!”

“哪里迅速了?”我感叹道,“加上高中,算来他已经追了许妈快十年。如果当初她没眼瞎看上黄鑫,估摸着这会儿田青霞的孙子都该上小学了。”

到场的都是老同学,大家纷纷起哄,嚷嚷着许意嫁给他。

但许意是谁?那是泰山崩塌于前,我自岿然不动的主。

只见她从容地接过捧花,一把扔给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姚韦亚,只冷冷吐出一句“押后再议”,这事儿就算翻篇了。

酒席上,大家喝得有点儿高,难得聚在一起,自然免不了追忆似水流年。

我和陆诤单独碰了一杯:“恭喜你,得偿所愿,抱得美人归!”

他红光满面地一饮而尽:“我们都差不多安定了,就差你了。”

“我这人最做不得指望,你又不是头一天认识我!”我自嘲一笑,“爱情?太贵了,我消费不起,也输不起。”

“在爱情里论输赢是件毫不利己专门损人的事,不过是仗着先丢了心的那一方心甘命抵。”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故作老成,“你舍得亏欠在乎你的人那么多荒废的时光?”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诸临路是个好人。”

嗯,他很好,但,与我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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