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炷香过后,银子换完了,首饰那些整整换了三筐半。还有数半的党项兵没有换到,只能轮到下一批了。
某大少爷扎好马步,拍着胸脯说:“泥腿子们,来吧!”
这句话无疑是充满侮辱的,那些党项兵们一听还不炸毛,连青筋都爆出来了。
挨了几千下过后,袁大坑感觉要突破了,迅速的往帐篷了钻了进去,接着进百宝炉。
尾追过来的那些党项兵进帐篷一看,傻眼了,好端端的一个大活人就这么不见了。这帐篷也没有口子,根本不存在溜走的可能。于是,他们开始挖地三尺了。
躲进百宝炉二层的袁大少爷,此时周身肌肉在膨胀着。如果他之前的内修灵气那些没有被限制的话,他这次突破简直就跟小儿科一样。
可是他这次不同,纵然百宝炉二层有浑厚的天地灵气也帮不了他。他不能运转周天,再多的灵气也是如同摆设。
此时,他已经到了紧要关头。要突破,却不能一下子突破,吸收来的那些凌乱的灵力在他体内疯狂的乱蹿,始终不能压制到丹田处。
“啊……”
仿佛全身肌肉要撕裂的疼痛感,把他逼的张嘴大叫。
外修本来就不是一口气吃成胖子的,他现在就像一顿吃成了胖子的人。
灵气还没灌满全身时,他还能勉强压制住,一旦到了突破时,从丹田冲出去的灵气压不回来了。
他此时就想气球一样,快被体内的灵力撑爆。如果再过一盏茶的工夫,他还不能突破,那么他将会爆体而亡。相对,若是他能突破成功,那么他的防御力和力量将会提升一个阶段。之前是千斤之力,突破后将能一拳打出一千五百斤的力量。
突然,他大脑一下子空白了。
一瞬过后,他来到了一处陌生的环境里。对,这就是百宝炉的第三层,洪荒神力空间。
里头有九个小空间,每个空间代表着一种属性。金、木、水、火、土、风、雷、光、冰,而他所在的位置,便是小空间中心的一个灵池。
这灵池专门锻造外修所用的,这也充分的表明,这百宝炉五层是有规律的。一层是炼金,二层是炼神,三层是炼体,那么四层、五层不为之的秘密还需他去探索。估计五层之后,他要么回到现代,要么飞升破虚空到异界。不过,这些都是后话。
在灵池的侵泡下,袁大少爷外表开始蔫了下去。
他体内的那些外来灵气,一次一次的在朝外冲击着,仿佛不把他撑爆体的话,便不休止。
索性,他整个人憋住气躺在灵池中。作为武者,憋气一两盏茶的工夫是不成问题的。
沉溺在水下的他,身体明显的又有了变化。全身毛孔张开,渗出各种颜色的污垢,大概这就是那些士兵的属性灵气吧!
待那些污垢不再渗出了,那些毛孔当即收缩,全身肌肉开始绷的紧紧。
“砰。”
他体内传来一声闷响,那些玄气通畅的回流到丹田,然后再流向各肌肉的细胞组织里,起到强化肌肉的作用。
终于,他突破成功了。原本很简单的突破,因为被仙剑门的那八字胡限制了他,结果要经历犹如生死两回。
突破后的他,身体表面没有明显的区别,也就是那样。不一样的就是防御力更强悍了,估计这时候,能扛得住外修玄阶初期的武者了。
“哈哈……”
某大少爷见到帐篷里头被生生的挖出了巨坑,估计有两米多深,所以他笑了。
他的笑声引来了那些刚才憋了一肚子气的士兵,进来一看,再一次傻眼。挖了不止三尺地也不见这货,现在这货咋又出现在坑里头?
众士兵表示回去后一定要多吃脑子补补脑,要不么脑洞不会开。
“小子,说,刚才你藏在哪里?”一出了钱又没揍到某人的头目,怒火滚滚的说着。
袁大少爷指着帐篷顶,“大哥,我是人,我不是神,我也会累,我要要休息一下回口血的。你真以为我打不死就不怕挨打啊?本将军是为了两国不再开战,才忍痛让你们打的。嗯,我这人向来做事有交有代的,去叫你的人排好队。咱们接着打。”
“算了,首领说你这小子是妖孽,打你那是白折腾。我们也知道你这样做是想让我们把胸中的恶气出完。这点也很佩服你,你的兄弟跟我们说了,其实你也不过是个百夫长之职。你能有如此大义之举,我们野牛部落的所以士兵都敬重你。我利轧萨愿交你这个朋友。”利轧萨用用掌拳锤了三下胸膛,“从此,只要有你在,我们野牛部落绝不侵犯你们大隋。这是我的随身匕首,送给你。”
袁大少爷欣然的收下这把匕首,他以前在电视里看过,这种互交信物是一种友谊的表现。他也拔出匕首,有样学样的拍锤三下胸膛。“这是我随手宝剑,能削铁如泥,断金切银,送给你了。”
这货就爱显谱,你说你送匕首就送匕首呗!至于要强调削铁如泥,断金切银这八个字么?
“好,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大家回去吧!有机会,本将军一定会到你们野牛部落去玩玩。”
这货拉着几筐首饰走了,走之前把那些银两分给了党项兵,搞的那些党项兵个个高兴的要死。
殊不知,这些银两都是他们的,竟然把首饰被坑掉的事给忘了,真是淳朴啊……
袁大少爷带着那些被俘虏的的数十名士兵回去了。
众人来到城门十丈开外,城墙上的士兵拉弓恐吓。“站住,谁敢再上前一步,立马乱箭射死。”
“射你大爷,本将军凯旋归来,你们不但不开城门,还扬言要射杀死我们。敢问你们,你们是大隋的兵吗?你要脸说这句话吗?我们一干人等上战场拼个你死我活,好不容易回来。你们这下瞎眼玩意,竟然不让本将军进城。草蛋哦,报上名来,看本将不治你罪。”
某人这话就严重了,谁让你赤膊上身,裤子又是党项的,就这打扮哪像隋国大将。
“放箭。”
一城守尉施令放箭,上千箭雨从天而降,要不是袁大少爷及时把刘冲扑倒。估计刘冲也成了箭下之魂,他此时重伤为愈,跟被扛不住这箭雨。
袁大少爷可不一样,他是外修已经到了地阶中期阶段,这些箭雨压根就破不了他的防御。
一场箭雨下来,好不容易救出来的数十位士兵,无一幸免,皆身如刺猬,全身插满了箭,最轻的身上也插了十几把。
“你们这些杀害兄弟的刽子手,给本将军记住了。我袁天罡向天起誓,如果不砍了你们,我定遭五雷轰顶。”
袁大少爷之所以会那么生气,因为这些人是他带回来的。现在却死的不明不白,而且还是死在自家人手上。他便成了间接性害死了这些人,如果他没把他们带回来,说不定还不会那么快死,亦或者不会死在自己人手上。
“大人,咱们杀错人了,那个半死不活的士兵叫刘冲,他家就在我家旁边。”一三一城防兵焦急的说着。
“什么意思?我元锦说他们是叛军他们就是叛军,本将从未错杀过人,这事别说了。派一小分队下去,把这两人给狙杀了。”
这位要杀某大少爷灭口的将军便是前尚书左丞元寿的之孙元锦,他爹元封早年随隋炀帝征战高丽,不幸死于途中,而元寿也在征战辽东的时候死以途中。所以隋炀帝赐封了这元锦一个世袭将军的称号,官拜正三品。
随即城门打开,上百骑兵汹涌而至。
袁大少爷目扫了一遍四周,这方圆十里草木无生,根本没处躲。他可以无所谓,但刘冲不行。
眼看那些骑兵就来到来,袁大少爷一掌砍晕刘冲。这样一来,那些骑兵就不会理会刘冲了。
他瞅准了个机会,快速的闪避着大刀长枪,很快就来到了一头目跟前。
跃上马背用匕首格在头目脖子上,道:“叫你的人马上退开,把地上这些人带回城里。”
擒贼先擒王这招果然有用,这个头目是元锦的拜把子兄弟,能耐没多少,就一混官职的废物。
有他在手,那些骑兵投鼠忌器,乖乖的把那些枉死的士兵尸体带上。
“大家别听他的,这叛贼不敢把我怎么的,你们快杀了他。”
头目这时候了还在叫嚣着,真是不知死字怎么写,若不是有刘冲在,他不知死了几回了。
众骑兵举枪准备攻击。
袁大少爷放生狂笑,“你们的头在我的手上,你们再迈前一步试试?我杀他就跟捏死一只蚂蚁一样,杀你们同样如此。本将军不想这么杀他,我要让他得到公正的判决。”说着,他手一抖,匕首在头目脖子上留下一条血痕。“不要意图挑战我的忍限,我可以瞬间秒杀他,而且不用背上人命官司。告诉你们,本将军的结拜兄弟是天宝大将军宇文成都,你们敢公然射杀我,那就是在向天宝大将军发出挑战。别以为你们主子很厉害,在天宝大将军面前屁都不是。不信我的话,你们可以上前试一试,看我敢不敢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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