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边厢,齐家的小屋中。
齐煊正在查看那只白狐的伤势。
澎儿和齐煊聊了几句后,想到家里还有只老母鸡没有喂食,而今日阿爷阿婆离去时都曾叮嘱过她万不可忘记,心下一急,匆忙告辞。打开屋门之时,却惊讶出了声,慌忙地把已经伸出去的一只脚缩了回来。
“发生什么事了?”
澎儿这一声叫着实慌乱,齐煊以为她碰上了什么麻烦事,赶紧走了过来,目光随着她所看之处瞧去。
只见门外躺着只毛色红白斑驳的狐狸,双眼紧密,似在酣睡。
“狐狸?”齐煊一愣。
“煊哥哥,我刚刚不小心踩了它一脚。”张澎儿显然有些不安,双手不停地揉动着裙角。
齐煊知道她良心过意不去,柔声安慰,“澎儿,你瞧,它睡着呢。你踩得不重,如果被踩疼了的话,它怎么还会继续睡下去呢?”
这个淳朴善良的农家姑娘一听,有道理……脸上终于轻松了几分,有了笑容。
……
澎儿走后,齐煊眉头一跳,蹲了下来,将狐狸抱进了屋。
刚刚那番话纯粹是为了不吓到这个小姑娘。外头下着细雨,澎儿可能没有看清楚,狐狸身上的红毛不是天生使然,而是血染而成。因为没有看清,所以齐煊说它在睡觉的话她自然相信了。
只是齐煊不是张澎儿,他看出了这只狐狸身上有伤,而且似乎极重,真不知它是如何来到他家门口的。而且齐煊很怀疑这只狐狸之所以对澎儿那一脚没反应,是因为它晕过去了……
既然见到了,他就不能见死不救。
狐狸身上血液流失得有些多,齐煊没有办法在这些浓密的血毛之间找到狐狸的伤势,便随便在屋里找了块布,在水缸中浸湿拧干,用它轻轻地擦拭着狐狸白毛上的血渍。
等到彻底将它清洗干净,他终于清晰地看到了狐狸身上的伤口。
伤口很多,还有几处明显被烫伤的痕迹,白毛都被烫得卷了起来,变得有些焦黑。而最致命的一道伤口,竟似是用利器直接从狐狸的腹部穿破,贯穿到了背部。
这个利器,如果齐煊没有猜错,应该是长剑。
齐煊看得越仔细,眉梢皱得便越深。他本以为这只狐狸只是在山里被猎人的捕捉夹给伤到,没想到又是烫伤又是剑刺,这实在是出乎他的意料。
狐狸的皮毛很珍贵,一般而言,猎人要捕捉狐狸也必是活捉。而像它这般伤重,即便是捉到了也不值钱,那身皮毛实在是被毁坏得有些厉害。
齐煊重新找了一块干净的布,最后又去药铺买了些止血止痛的药草,塞进嘴里咬碎之后,和着唾沫直接抹在了狐狸的伤口处,最后用布条包扎起来。
包扎完毕后,齐煊用手指拨弄了两下狐狸胸前的小红点,忍不住嘟哝。
“还是只母的。”
……
又过了些时辰,齐煊读了几遍《道经》后想起昨日看到的那座以前没有的山,以及它出现后给整条山脉带来的格局改变,赶紧朝窗外望去,想要看看那座山可还在否。
没了。
那座山的消失也好像来时的那般突然,突然的甚至让齐煊想起了前世徐志摩的“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那座山不见了,那座山带来的格局变动自然也消散了,群山回归了原本的杂乱之貌。
齐煊有些恍惚,甚至觉得昨天看到的事只是一场错觉。因为在这落花镇,除了他,似是再没有其他人发现了。
这时,门外出现了开锁的响动声。
齐煊不安的情绪终于落定了,应该是他老爹老娘回来了。
但是进来的只有齐夏,并没有齐煊娘亲。
齐煊的心再一次紧了起来,照他的推断,他们两个应该在一起的才是呀。老爹应该前去找老娘才对呀,为什么现在只有老爹回来了?
齐夏身上的衣服已经完全被雨水打湿,几缕潮湿的发丝黏糊糊的贴在了他的脸上,但是他没有去整理自己,只是递给了齐煊两封信。
“这是你娘亲给你的。”
他的声音有着说不出来的喑哑暗沉。
信,是干的。
其中一封信上,用及其娟秀细腻的笔触写着“臭小子亲启”。看到这个,齐煊莫名得有些鼻酸,他知道,有些他并不想要它发生的事情发生了。
“煊儿,现在不是看信的时候,先把你自己的四季衣衫收拾一下,然后带上这屋里你认为重要的东西。对了,不要忘记带上《道经》。”
随后,齐夏的身影再次没入了朦胧春雨中。
虽然不清楚为什么老爹这么着急,但是齐煊没有问,默默地照做,顺便还替老爹整理好了四季换洗的衣服。
外面的雨开始下大了,还伴着若隐若现的春雷声。
门外再次传来响动,只是这次是敲门声,有客上门。
张二和李月娥捧着一个竹篮进来,篮中装满了刚出土的春笋,还有数个红鸡蛋。
“小煊啊,你这身体终于算是好了,阿爷阿婆也是替你开心,这不,我们来给你送点笋和蛋,都是自家种养,不用客气。”
一进屋,李月娥就笑眯眯地说开了,看着面色红润的齐煊,就好像看未来的孙女婿一样,越看越欢喜。
齐煊强打精神,招呼着这上门的二老,让这二老坐下,并给他们倒了茶水。
“小煊啊,爹娘还没有回家吗?”张二望了望四周,问。
齐煊点头。
“爷婆和你说件事儿,这事儿只要你喜欢,想必你爹娘也是会同意的。”李月娥说着,那双因为年纪大而有些浑浊的眼睛都变得精神了起来。
一旁的张二也是一脸认真,端正了坐姿。
这二老如此作态自是为了营造严肃的氛围,而且意在让齐煊都跟着紧张起来,但显然他们失望了,今天的齐煊显然有些心不在焉。
这可不行!
李月娥清了清嗓子,开门见山。她相信她接下来要说的事一定能够成功吸引这少年的注意。
“小煊,今年你已经十六岁了,这个年纪是该讨一个媳妇儿了。”
齐煊哭笑不得。
十六岁在前世那还是一个高中生的年纪,没想到在这里已经是适合讨媳妇的年纪了。
这二老是来给他说亲的吗?
李月娥接着道,“澎儿这个苦命的孩子父母去得早,而我们两个老家伙年纪也大了,一年不如一年,所以想为澎儿找个靠谱的夫婿。你和澎儿也是青梅竹马,而澎儿这孩子又对你有意……”
点到即止。
李月娥看着齐煊,等着他主动表态。
“阿爷阿婆,小煊痴傻六年,七岁那年才会识字说话,但是年幼的澎儿却未曾嫌弃过小煊,一直跟在小煊身后叫着煊哥哥,这份情谊小煊不会忘记。”
张二李月娥闻言心中一喜,觉得这事是成了,哪知齐煊话并未说完,此时话锋一转,“小煊一直将澎儿视为亲生妹妹,若是将来澎儿有事需要小煊帮忙,小煊必定全力以赴。”
齐煊知道,这种时候,就得果断。若是拖拖拉拉,一定会造成很大的麻烦,伤人伤己。
不过,李月娥和张二显然是没有想到齐煊会拒绝,因为在他们心目中两家时常来往,两个孩子又是从小玩到大的,怎么会没有感情呢?
这下,二老愣住了,面面相觑。
“阿爷阿婆,澎儿长得这般标志,又是好人家的姑娘,相信这落花镇中喜欢的人不在少数,来提亲的人必定也是多的数不过来。澎儿,一定会找到更合适的人的。”
……
门外,一个纤细的身影黯淡了眼眸,撑着伞离去了。
张澎儿本是没有来的,只是耐不住想要知道答案的迫切心情,便偷偷地跟来了。现在,她已经知道答案了,该走了,即便……
这个答案并不是她想要的。
她看到前方有马车驶来,而马车上的那个人她很熟悉。
“叔,你驾着马车要去哪儿呀?”
齐夏看了看澎儿,僵硬的嘴角扯出一丝笑意,“是澎儿呀,齐夏叔今日要带着你的煊哥哥去一个很遥远的地方。”
“很遥远的地方……”张澎儿心中默念,心中一片慌乱,终究是忍不住问了出来,“叔,那个很遥远的地方是哪里呀?”
“帝都。”说出这两个字时,齐夏的眸色都在瞬间深了几分,神色有些感慨,似乎是陷入了某一个回忆的漩涡之中。
张澎儿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和齐夏道别,也不记得自己是怎么离开的了,她的脑海中只剩下了“帝都”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词。
帝都啊……
帝国的首都临宸,月齐帝国最繁华热闹的地方。
张澎儿曾经听到镇里的一个说书先生说过:帝都,有着高大雄伟的建筑,有着美丽的绫罗绸缎,有着世间最好喝的酒水,有着人间最漂亮的姑娘,还有很多很多她在这个偏远小镇甚至没有听说过的东西……
齐夏叔没有骗她呀,真的是一个好遥远的地方,遥远到她甚至连做梦都不敢触及。
只是以后,真的再也见不到煊哥哥了吗?
风雨中,澎儿使劲忍着泪不让它下落,终于,她的眼泪没有让她失望。
路上,有熟人唤她,她没有答应。
而不说话,只是为了不让眼泪掉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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