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真的黑了,静月城的上空也挂起了一轮静月。
低矮的城墙被染得如同白玉,城外辽阔的旷野上,杂草也如一根根玉簪,这景象乍看之下是如此的动人,但当一片阴云飘来,漆黑却几乎顿时把一切都吞没了,能逃脱黑暗的就只剩下一样东西。
声音!
声音是马车发出来的,车轮正剧烈地摩擦着地面,车也在杂草地里颠簸着。路旁零零星星散落着家畜的骸骨,有些早已风干,宛如一幅惨白色的竖琴。
风吹过,拨动了这幅竖琴,可惜发出的却是并不匹配的声音。
马车旁有十多名骑马的随从。
枣红色的骏马都被绑上了嘴巴,不让它们发出一声的嘶鸣,而马上的人,当然不可能被绑着嘴巴,但他们都低着头,甚至比被绑着嘴巴时还要低调。
他们都穿着一套紧身的衣服,把头发束了起来,真没有太多显眼的地方,唯一能引人注意的,就只有背上、腰间的兵器。其中有剑、有矛,也有刀,除了这些常见的兵器外,还有已经很久不见人使用的断魂截魄槊、鸳鸯双飞锏。
几乎没有一个人的兵器是相同的,但这些各不相同的兵器,却都有一个共同点。
那就是兵刃的把手已经被抹到完全褪色,但兵刃上却仍然带着摄人的寒光!
据说这种寒光并不是用磨刀石磨出来的,因为任何磨刀石都磨不出这种光,这种光要用人的骨头才能磨出来。
这么些人,哪怕再低调,只怕都没有人敢忽略他们的存在,因为他们举手投足间,都足以在武林上干下一两件大事。
但马车上的人却偏偏就好像没有看见他们一样。
马车上的人斜靠在软垫上,眼睛总是半开半合,但不知为何,那条眼缝里总能透出一种着难以形容的颜色。
没有任何言语可以表达,但正是这没有任何言语可以表达的眼神却好像会说话,说一种很威严的话。
虽然他不在意车外的人,但眼睛还是不时用余光看看离马车最近的一个人,显然这个人是这群人中最近的一个。
那人骑着一匹比其他人的都矮半个头的枣红马,身上穿着一套已经有些发白的浅青色长衣,他是那些随从当中唯一一个没有带兵器的。
“薛先生,还有多远?”,马车上的人突然撩开了帘子。
青衣人让自己的坐骑更靠近马车,他在马上拱了拱身才道:“禀陛下,大约一炷香后就能赶到。”
车上的人沉默了一回,才道:“那些蝙蝠了?”
“早来了,还带来了很不错的消息。我们已知道辽帝耶律贤昨天已到达静月城,静月城里有一座前任辽帝巡视边境时留下的行宫,他现在就住在那里。”
“那就是谈判地点?”马车上的人微微动了动身躯。
“是的”,姓薛的人每说一个字,都显出一种很恭敬的态度。
马车上的人这回却微微露出了一个笑容,“在哪里谈都一样,因为只要对方是人,是站在这块地上与我们见面的,他们就总得失败。”
“是的,因为陛下神算”,薛先生轻轻在马屁股上加了一鞭。
“我纵然神算,却有一件事还是想不明白。”
陛下想不明白什么,薛先生不敢问,更不敢答,因为连陛下都不明白的事,你知道了却不见的是件好事。
但车上的人却开口道:“那就是你薛先生为什么甘心为我效命?”
薛先生显然能够回答这个问题,或者说整个世上能答的就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必须回答,“每个人都有他的所求,而陛下正好可以满足人们的愿望,那我为什么不为陛下效力,想必陛下早知道臣的心思。”
马车上没有任何反应,还是冷冰冰的,“我知道,更因为我知道你们谁想不老实都没有用,我可把丑话说在前了,耶律贤有什么准备?”
显然对于转换了话题,薛先生很高兴,立刻就道:“准备得很充分,毕竟陛下是瞒着所有皇宫大臣孤身入敌境谈判,这种擒贼先擒王的机会对方可是不会错过的。”
车上哦了一声,“你说我是贼。”
“臣失言了。”
“不,你这比喻很好,称王败寇,如果我真的败了,那就真的是贼了,希望这种情况不会发生。”
薛先生又躬了躬身,“绝不会发生的。不过辽帝却觉得自己是胜券在握,反正在他们的土地上,能谈就谈,谈不成他就扣留陛下,所以他已经在临时性宫殿里部署了数百个高手以及他的亲兵,这些人都是辽宫里一等一的高手。当然处于某种原因,他并没有调动大部队。不过这样已足够对付我们。”
车上人点了点头,“他那些高手中有什么样的人?与你们比起来又怎样。”
“我们是双拳难敌四手”,薛先生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很巧妙地躲开了这一次比较,
“辽帝的手下中,确实有好几个人的武功深不可测,譬如长白天剑慕云成,他可是上一辈的十大名剑之一。何况他还要求我们只能带十八个随从,而且他说进入宫殿谈判前,还需我们下了武器。”
车上的微微笑了笑,“而且这样的条件,朕居然还勉为其难答应了。他们还有什么不能获胜的可能?”
“但我看他们却是输定了。”车上人又合上了眼睛,这人就是宋朝当今圣上赵光义!
一般来说,这种人的身旁,要容下他人,真的比登天还难。
但这一次,若你还这么想,就错了。
他不仅有旅伴,他的旅伴居然还在撒娇似地捏着他的黄衣在玩。一只洁白又纤细的手,千言万语也道不尽它的温柔。不要说是人,就算是衣服,被这样的手、以这样挑逗的方式,翻来覆去地摸弄着,都舒服得要微微地颤抖。
很可惜的是,这么一只手却不属于哪位美人,因为它是猫的,一只纯白的波斯肥猫。
它是前年万岁又长一岁的时候,御妹送的礼物,赵光义总会把他带在身边,也不知是为了什么了。
马车突然晃了晃,吓得猫撒娇似地叫几声。
车,终于停在静月城的门楼下。
这架马车其实挺大的了,但在一片漆黑的旷野里,面对着一座能够容纳八千户人的边城,却立刻显得很小。
这靠着辽宋边贸发展起来的边城,在方圆百里内,富裕程度也是数一数二的。
所以里面什么都不缺。虽然已经没有了灯火,但淡淡的月色,像给一切都镀上了一层诱人的银箔。街道两旁还有着规整的房屋,还有着曾经煮出方圆十里最美味牛杂的火炉,还有当铺门前那对看尽迎来送往的石狮子,还有那个被风微微吹动,曾经让孩子争破了头的秋千······
里面缺的,只有一样东西。
人。
活生生的人。
但一座城市若缺少了人,岂非也等于缺了所有的东西?就像是“家”,若缺少了真正关心自己的人,那么也已经不能算是家,而只是一间房子。
究竟是一个简陋的“家”让人留恋,还是一间豪华的“房子”好?
冷暖自知!
不难想象,这座边城也曾经有过家,温馨又和谐的家。
可惜现在已没有半个人的踪影,因为对于人们来说,这里已经是地狱,地狱就只会有野鬼,又怎么可能还会有人影?
“进城吧”,黄衣人用低沉的声音说出了这两个字,说起来静月城会变成如此,他也有一半的“功劳”。
没有人会想到,在这座边城的东侧,居然会有一座很小、但很新的行宫,行宫的西院里还有一间建在竹叶从中的书房,书房里还有着炉火,火还烧得很红。
屋里的摆设,可谓精致到了极点,甚至已有些夸张。
数十个插烛的花梨木灯台上,都缀满了晶莹的明珠;每一张红木大椅的靠垫软毯,都是用千里之外生产出来的江南金丝缕成的。
但最令人佩服的,不仅是这些东西有多么的名贵。而是因为这么大堆名贵的东西摆在一齐,却丝毫没有令人觉得俗气,还反而颇有情调。
但实际上,这里以前并不是这样的,几个时辰还不是,这些东西看来不是为主人而备,确实特意给客人看的。
红红的火上还烤着精致的茶壶,而那套茶杯跟壶子更是绝配。这套茶具看起来估计至少已有上百年的历史。但无论茶杯的造工再这么精致,也比不上握着它,那几根只有几十年岁月的手指。
因为手上戴着一颗猫眼大的蓝宝石,更因为这只手轻轻的一指,就可能改变无数人的故事。
显赫、非凡,这才是一代辽国皇帝应有的架势。
耶律贤!
他其实还很年轻的,他也尽量会用严肃的表情让人忽略他的真实年龄。他面前还半蹲着一个穿着银盔金甲,相当魁梧的人,这人的脸上倒真是饱经风霜了。
耶律贤看了那人一眼,慢慢才收起了严肃的表情,“爱卿快请起,辛苦了。你刚到狼牙岭,又要你连夜赶回来,朕实在是非常痛心。”
“这是陛下看得起我,微臣自当尽力。杨继业部已到了狼牙岭,不过他发现我部后,就扎营不动,我已派出游哨随时注意他的动静”,耶律休哥微微抬起了头,偷看了耶律贤一眼,“不过末将现在还未看穿对方的行动,而对于陛下的旨意,赎臣直言,末将还未能领略其中的天机。”
耶律休哥这话自然是很隐晦地在说辽帝瞎指挥。
听到耶律休哥这么说,辽帝却大笑了起来,“朕明白你的意思。你会有疑问也很正常,因为朕其实还不打算真的开战,有时候高高举起的板子,比直接打在屁股上,还能唬住人。”
耶律休哥把身躬得更低。
辽帝叹了口气,“反而是朕会突然驾临此地,还把你找来,你或者更想不通。”
耶律休哥当然不会开口,无论是否想得明白,此时开口都是很蠢的事。
也因为辽帝会自己开口,以一种颇为炫耀的口吻,“实因赵光义的胆子真是不少。大战当前,他居然向朕发出邀约,说要过来辽国与朕谈一谈。这可是千古以来都没有听说过的是,居然会有皇帝冒险到敌国赴约。”
他停了停,又看了耶律休哥一眼。
耶律休哥只是低着头,静静地听着,他知道什么时候该答话,什么时候不应该。
辽皇笑了,“不过他的大哥赵匡胤暴毙,他继位是名不正、言不顺的,现在妄图立不世战功,收回幽云十六州之地,做他大哥都做不到的事来平众人之口,以图稳固帝位,看起来也是很合理的选择”,辽皇慢慢悠悠喝了口茶,“但偏偏靠南人的军队,他明知无法战胜我们大辽。所以只是领兵前来,表面上像是准备与我国开战,暗地里却提出与朕秘密和谈,以巨额财富,换朕退兵百里,他得部分实际上是很荒芜的土地,以平众人之口。”
他顿了一下,身子后靠,“况且最主要是朕暂时还不想与宋作战,以免围在太后身边,那些主战的元老再添势力。既然他敢来,见见他也没什么亏的,反正这事只有他和朕的亲随知道。”
耶律休哥愣了一下,在构思该如何回答,毕竟这短短的几句话里,信息量实在是太大,而且可以说是字字珠玑,都涉及到不是身为臣子该轻易插嘴的事,宋辽的大战,辽国的内政,任何一点疏忽都可能改变历史,更别说影响他耶律休哥的生命。
过了好一会,耶律休哥才躬身道:“我皇英明,但怕南人多诈。”
辽皇微微一笑,“他们再多诈也没有用,没有朕的允许,谁都别想从这里走出去”,他边说边竖起了一根手指,“哪怕只是一步。谈不成,他们还会有回去的路?”
看到耶律休哥那复杂的表情,辽皇笑了起来,他漫步踱向窗边,一个不知怎样出现的青衣人,赫然是寸步不离地跟在他的后面。
耶律休哥还是第一次在辽皇身边看见这个人,但他总觉得自己应该见过这个人,至少听说过这个人。令他有这种感觉的,并不是这个人的相貌有什么似曾相识的地方,而是他手中的那把剑。
一把松木古剑。
剑上没有任何的装潢,剑鞘上也只是刻着几朵简单的白云。
耶律休哥本不是个多口的人,至少在皇帝面前绝对不是,但这一次他居然多口了,忍不住问道:“不知阁下与长白天剑慕云成慕大侠是怎么称呼?”
“正是老朽。”
耶律休哥的眉头动了一下。
就算是面对着千军万马,他的眉头也没有这样动过。但今天它却动了,因为这个人居然是慕云成!
一个已经归隐了山林十二年的传奇人物,那么他手中的必定就是比他更传奇的白云剑。
这把剑的造工很平凡,看来就像是街上最常见的手工作坊造出来的。只不过在这个人的手上,它曾经在一柱香之内,连弊七只吊睛白额的猛虎,甚至连华山名宿华一清也死在了这把剑下。
但也有很多人说,华一清其实并非死在白云剑下。
华一清是死在自己剑下的。
因为当时观战的所有人都看到了,慕云成自始至终都没有出剑,白云剑一直好好藏在剑鞘之内。
又怎么可以说是它杀死了华一清?
华山的名宿,当着天下群雄的面挑战另一位名家,当发现对方根本不愿出手,只用脚步与身法就可以把自己困得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时,除了自杀,他还有什么路可选?
难道要让他当着普天下的面被打败?
况且,白云剑还未必愿意为他而出鞘。
慕云成确实很少为实力比自己弱的人出剑,所以这把白云剑经历过的都是恶战。但经历了千次恶战后,这把剑仍然未断,这个人仍然在谈笑自若,你说这个人、这把剑到底到了很种程度?
恰好当时还是个孩子的耶律休哥,就是他与华一清长白山一战的见证人之一。
“当”,屋檐之上突然传来了一声闷响,有人揭开几片瓦片,透过那个窟窿,向辽皇行了个礼。
辽皇抬起头,微笑着点了一下,算是回礼。世上能让他抬起头来仰视的人已经不多了,但这个人却绝对配得上他的仰视。
除了现在独特的处境外,更因为这个人是辽皇的叔父,耶律盘光,更因为他是辽国的第一箭手。
在一个以游牧起家的民族里,神箭手就等于是万众瞩目的明星。
耶律休哥当然认得这个人,他更认得他背上的那把弓,一把巨蟒的蛇皮包裹着的巨弓——“追月弓”。
这把弓被称为“追月”,因为大家都在认为如果耶律盘光有心,说不定可以尝试射落月亮。
这当然只是恭维话,但他的箭厉害却是不假。
但他的可怕,不仅仅在于他的箭法,更在于他不只有一个人,他有一百三十五个人。
神箭部队!
他们都是耶律盘光的徒弟、徒孙,但耶律盘光却说过,他们每一个人都早已不在自己之下,甚至有人早就超过了自己,他们不单独行动,不显山露水,只因为他的徒弟尊敬他,更因为他们从来都没有遇到过要让他们拿出真本事的对手,所以现在屋顶上就等于有一百三十五个耶律盘光。
一个耶律盘光,已经不好对付,一百三十五个,那是根本就不能对付。
只要有这一百三十五把弓守在屋檐之上,这诺大的庭院就等于已经没有了死角。
耶律休哥终于明白辽皇为何会如此镇静,为什么会把赵光义请来这里了。
因为无论对方想搞什么诡计,只要一进了这宫里,都只会剩下一肚子的踌躇。因为这小小的行宫,原来早就有无数最伟大的传说在守护。
耶律休哥知道有些人,在出手之前是绝不愿意被人看见的,看见过他们出手的只有死人。
既然被他看见的两位都已经利害至此,见不到的自不必说。
他又有什么还好担心的了?
“爱卿,朕把这么机密的事都告诉你,这说明什么?”
“陛下对臣的信任,臣只能以死想报。”
辽帝微微点了点头,“我不要你死,我要杨继业死。无论这里谈得怎样,你都需要把他们歼灭在狼牙岭一带,这可是给南人一个教训。去吧,在赵光义来之前,你赶快离开。”
耶律休哥躬身后,大步退出了行宫,在这里确实没有他的用武之地了,因为一切都部署得这么好,看来根本就不可能有任何对抗的办法。
但既然这样,为何南人要自己送上门。
“或者赵光义没得选了吧”,这是休哥自己给自己的解释,但又总觉得有些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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