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脸色阴沉,问:我们之间的对话,你都听到了?
梅花不敢隐瞒我什么,点了点头,嗯了一声。我说:埋伏这个千户很危险,稍有不慎,事情便会陷入无法挽回的余地,以后再说吧。
话毕,我就关上了房门,并在屋内对梅花说道:你也尽早休息吧。
翌日,我徘徊在院子里,不停的踱步,七年前我种下的一棵梧桐树,如今已枝繁叶茂,我抬头从树叶缝隙中朝着苍穹看去,良久后叹了口气。
刺杀千户,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唯一能够百分之百得手的计划,也就只有取出那把SVD狙击枪了。
唯有狙击枪,才能不暴漏我的情况下,杀掉这个千户。
我的枪法不算很好,但也不差,毕竟西装大叔曾经教过我很多,其次73号也教过我一些狙击枪的知识和理论,狙杀一个千户,应该不是问题。
但问题的关键,就是去哪里找这个女子?
因为千户爱美女,贪财好色,所以找男人的成功性不会太大。而我做事,追求的就是一个稳字。不动手则已,一动手必要斩杀对方。
梅花见我在院子里走了一下午,就端了一杯清茶走了出来,递给了我,她站在我身边,也不说话,就这么呆呆的望着我。
我说:坐下来歇一会吧。
梅花摇了摇头,但却没说话。
我说:以前来不及告诉你,现在我可以跟你慢慢讲,我根本就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或许你听不懂我所说的东西,但你一定要明白一点。
“哪一点?”梅花赶紧问我。
“我终究是要离开的。”就这简单的一句话,再次让气氛陷入沉闷之中,我低下头,浅唱了一口清茶,点头说:嗯,这七年来还是只习惯喝你为我泡的茶。
说真心话,这七年里,梅花真的就像是我的丫鬟一样,天天服侍我。而我生活在一个注重人权,大家地位平等的社会里,所以我很不习惯。
可我越是不让梅花做这些下人做的事,她就是越伤心,认为我觉得她没用。
后来我仔细想想,一个时代所处的大环境,单凭一个人是无法改变的,有句话叫做入乡随俗,就是这么个道理。我来到这个时代,就得顺应这个时代的规律。
“公子,这一次就让我帮你吧,好吗?”梅花轻声问我。
我摇头,说:能当上锦衣卫千户的,岂能是凡人?这种事太冒险,我还是再找一个人吧。
梅花说:那公子找谁?
这话给我问住了,我还真不知道该找谁,停顿了片刻后,我说:如果可以的话,我打算去烟花之地寻找一番。
重金之下必有勇夫,在高额回报之下,不止有勇夫,更有不要命的女人。
只是这些女人如果知道要刺杀的对象是锦衣卫千户的话,恐怕就没人敢接这个任务了,这种事要是传出去,那是诛杀九族的。敢杀锦衣卫?这是对皇权的藐视。
现在文刀凌云已经被戴着黑色斗篷的高手给救走了,几年之后就是我的心腹大患,我必须要在他彻底成长起来之前干掉他,所以我要借助皇权,借助锦衣卫的力量,可以说,我越早成为锦衣卫,就越好!
我对梅花说:我先回老家一趟,取点东西,你这几日就在家里等着我,不要出外走动,等我回来。
梅花说:公子,我想跟你一起走。
我说:这一趟路途遥远,会很辛苦的。
梅花说:那我也愿意跟着公子,服侍公子。
我想了想,让梅花一个人留在家里也确实不太安全,这就点头,说:那就一起走。
我这个人,喜欢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简单明了的说,就是办事急,当天下午,我就直接租了一辆马车,朝着伏牛山地界赶去。
掐算了一下时间,按照这个速度的话,赶到伏牛山,至少得半个月之后了,就这,都得加急了速度。
路上是比较无聊的,不过好在我雇的车夫是一个年纪偏大的中年人,小时候经历过许多有意思的事,一路上不停的跟我聊天,讲故事,倒也觉得时间过的挺快。
回到当地那个小县城的时候,已经没有多少人记得当年的通缉令了,我在马车内部朝着外边观望,这小镇上很多人的面孔看起来还是很熟悉,尤其是路过明月酒楼的时候,那老板的长相,当我再次看去,不免感叹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啊。
七年之后,我并无变化,但这老板的却苍老了不少。
穿过了小镇,离开这里之后,我对马夫交代,让他在山下等我。而我则是带着梅花上了山。
这一次我特意来到当年给我端过一碗水的那一对老夫妇家门前,而那荒凉贫穷的小茅屋,早已无人居住,看样子应该是他们得到了我给的那块黄金,改善了生活条件,远离了这种贫穷的地方。
仔细想想也是,实在是年老体迈,赚不来钱,才会居住在这里,有钱的话谁不愿意住在繁华一点的地方。看病抓药吃饭逛街都方便。
等我带着梅花,挖出我当年埋藏的那把SVD狙击枪之时,梅花不禁问我:公子,这是什么东西?
我笑着说:千里之外,取敌首级。
梅花有些吃惊,她颇有些不信,问我:此物真的能在千里之外取人性命吗?
我哈哈大笑道:真正的千里之外取人性命的,那是洲际导弹。我这把狙击枪达不到千里之远,但在三百步之内,还是可以杀掉任何人的。
三百步是什么概念,梅花当然知道,那是连对方长什么样都看不清的距离。
我熟练的把枪械组装在一起,又把子弹装进弹夹里,上膛,然后在瞄准镜里朝着周围看去,最后将目光锁定在了一只乌鸦的身上。
砰!
枪声过后,那只乌鸦在我的狙击镜里,直接应声而落,重重的栽倒了地上。
梅花终于知道了这把武器的威力,因为那只乌鸦离我们很远,用肉眼只能看到一个小黑点。
调试好了瞄准镜之后,我就要返程了,狙击枪的子弹不多,也就几十发,但用来杀一个千户,足够用了。
回去的路上,马夫见我背着一个长长的黑色袋子,问我去山上干什么了,我说:有朋友住在山上,过来拿点东西。
谁知,马夫立刻问我:你有朋友住在山中?
我嗯了一声,并未在意,此刻我把狙击枪放在了车厢之内,而自己则坐在马夫的旁边,跟他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
马夫说:哎呀,住在山里的人可不简单啊,我以前遇见过一件事,很邪门的。
我的好奇心被勾了上来,当即问道:啥事?
马夫说:我早些年曾经住在山脚下,我们那个村子啊,也贫瘠,周围的土地那叫一个怪啊,种啥啥不活,反正年年都是颗粒无收,后来很多人熬不下去了,就搬出去了。我呢,光棍一个,爹娘死的也早,我就上山去采药,卖给镇子上的药铺,换来的铜板也能养活我自己。
“有一天啊,这村子外来了两个陌生人,说是要上山,让我给带路,而且出手就给了一块金子!”
我笑道:这俩人可真有钱。
马夫说:可不是嘛,我还怕是假的,用力咬一口,是真的,千真万确啊。我这就给他们俩带路,他俩到了山上之后,就在这里住下了,说是要等人,还要在山里建房子。
我问:他俩在山里等人?
马夫说:对啊,那俩人一男一女,男的身高六七尺,虎背熊腰。女的娇俏玲珑,水嫩嫩的,听口音也很怪。
我失声道:他们现在在哪?
马夫说:你别急,后来发生的事啊,就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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