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回 莫名其妙

2015-08-18 作者: 水火有情5
第五十三回 莫名其妙

上回讲到,绯红因为吃韭菜,差点没把我熏死。

单单韭菜也没什么,那股味又是一个复合的味道。绝不是单单吃吃韭菜就具有那么难闻的味道。

对于这个长期以来一直是个谜,过了很多年以后,是一个八龙送给了我一种草,这是一种长在土里的草,强调一下,我说是好吃的那一部分是长在土里的。这种东西也是辣辣的,但是吃到嘴里的感觉还是很刺激的。

这是一种有着很多层皮包裹着的圆球形的植物,咬开以后,里面又分为很多的瓣,很好吃,也很开胃,不过就像那个翡翠叶一样,吃完以后,味道不好闻。

我最终也不知道它叫什么,但是我却终于弄清楚了那个复合的味道,就是这两种植物加上绯红的轻微的口臭的一种混合的味道。

过了很长时间吧。

只能这么说,因为我终于睡着了。我不清楚是自己因为太累了,还是太闷了,抑或是被熏晕了,总之,外面以后发生了什么事情,那些玉蜜蜂什么时候撤离我也不清楚。

我是被敲击声震醒来的。

声音很大,震得我耳膜生疼,身体也跟着疼痛。

我迷迷糊糊的不知哪来的震动和声音。

我以为发生了地震或者海啸。

但不久我就发现震动就发生在身边。

有人正用石头砸我,准确点说是砸我这个琥珀的。

我不知道是那个傻瓜会这么做,这一个琥珀应该是很值钱的,肯定是天下绝无仅有的,谁见过一枚包裹着恐龙的美丽的琥珀呢?

也许是那个傻瓜把我当成了一颗核桃吧。

那个家伙砸的频率很高,我现在不担心,因为他砸的不过是我身上的壳,虽然疼痛,但我还是希望尽快把它砸烂,我好出来,那个复合的味道着实让我受不了了。如果有恐龙问我,要么把我打死,要么让我闻这个味,我怎么选择。那么我的选择是——

聪明的您一定又猜到了,我会选择第三条路——逃跑。

您猜的非常准确,我就是选择的第四条路,我先让他闻这个味,然后我把他捆起来,小心他自杀。

我最担心的事情是,他把我身上的壳砸烂以后,收不住手,再给我来一下子,那我就彻底完蛋了,瞅着他现在的这个频率,我的担心绝非杞人忧天。

不知砸了多少次,在倒数第二次的时候,石头下去,琥珀碎了,我急忙向旁边一滚,这个动作我早准备好了,尽管身上酸、麻、疼,但是为了活命,我不得不敏捷一下子。

那最后一次的一击力度很大,碎了的琥珀一下子全部成了粉末,风一吹,消散得一干二净了,万幸的是——我,挣脱了。

我正准备要跟他拼命,被他喝止了。

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用石头砸我的不是别人,竟然是绯红。

“你干嘛呢?要命吗?”对着绯红,我生气的说。

“对不起,”他不好意思的笑了,“我一时着急忘了咒语了,我得让你出来呀。”

“那想一想不行吗?非要现在砸吗?你差点没把我砸死?”

“再过一会儿你就憋死了,多怪我功课学的不扎实,现在用起来不能够得心应手。”

好在他不是一个外科医生,如果他是一个外科医生的话,我想病人只能够听天由命了。

找他看病等于撞大运。

“你是不是就着大蒜吃了韭菜馅包子?”我不知道怎么就冒出了这么一句话,这句话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它是无端的从脑海里闪出来的,然后不由自主的就说了出来。

“你怎么知道的?”他瞪大了眼睛,目不转睛的看了我很久,然后挠挠头皮说,“怨不得主人让我来接你,你果然不同凡响,我修行了三千年,尚且达不到你的预见能力,佩服佩服。”

他向我行了恐龙最隆重的礼。

行这种礼的时候,两个前腿弯曲着地,下巴贴着地面,后腿蹬直,尾巴朝天。这个姿势立定以后,第二步就是转尾巴,先顺时针转三圈,再逆时针转三圈。圈画得越大,礼节越重。

我们恐龙的尾巴可不像狗尾巴那么灵活,二百多斤的一条大尾巴转上六圈,比举杠铃还难受呢。

我很担心尾巴会从根部断掉。

不过这种情况却从未发生过,后来我当了首领以后,有很多的恐龙向我行了这种礼,从没有发生过断尾的情况,不过倒是有些恐龙诱发了脑溢血而死亡。

绯红做得很虔诚,我不知道我做了什么使他这样受到震动,我从来没有受到过这么重的礼节,以前只见过我的父亲——喃喃部落的首领受过这样的礼节。

待他做完了甩尾六圈,我就学着我父亲的样子,走到他的身旁,从他的左耳朵上咬了三口,右耳朵上咬了三口,表示还礼,意思是接受了对方隆重的礼节。

还礼的时候,我特别的谨慎小心,因为我肚子里确实很饿了,我担心自己一不小心当做草把她的耳朵咬烂然后咽到肚子里去。

这样的尴尬事最终还是没有发生,不过当我咬耳朵的时候,我分明的看到绯红的嘴一抽一抽的。

等所有的礼节都做完以后,绯红非常不解的问我,他说话的口气也比先前恭敬多了,而且说话用了敬语。

“您怎么知道我打算带您去见九彩仙呢,您怎么还知道我的小名叫包子呢?”

“我是说你是否就着大蒜吃了韭菜馅包子,不是您说的这个意思。”我赶忙解释道。

您说我会这么说吗?除非我脑袋让驴给踢了。

我很快明白了事情的原委,是我说的这句莫名其妙的话,阴差阳错的吻合了他带我找的九彩仙,他错以为我能掐会算。

我没有学过《易经》,这点我绝对保证。但我必须把场面应付下来,我又不想说假话,以防被他以后识破,我就没法混了。

“在我的记忆深处仰慕已久……”我只好用这句话进行搪塞,其实我根本就没听所过什么九彩仙,也没有任何关于九彩仙的记忆,但这样的话对这样的情景一般却是非常非常奏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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