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狼帮的江山是二哥用命砍出来的,谢邵虽然是帮主,但也知道二哥才是真正的大哥。今天是血狼帮第一次大会,原以为二哥在省学认真读书,就不需要叫他来参加免得耽误他的功课,哪知道二哥不知何时已经出现这里。
正好今天血狼帮全体兄弟都在,大家彼此打个脸熟,谢邵直接把高荀推到了顶端,让各位血狼帮的兄弟知道他才是做主的人。
那些血狼帮的兄弟也不含糊,知道高荀是血狼帮真正的老大之后。议论声嘎然而止,全部整齐的站成几排,脸上带着无比的尊敬,齐声而道。
“老大。”
“老大。”
“老大。”
声音洪亮,盖过了先前的欢呼声。句句铿锵有力,没有半分做作,是打心底里的尊称。几乎在同一时间内,血狼帮所有兄弟就确定了高荀在他们心中的地位,比谢帮主还要高一级。
高荀感觉全身轻飘飘的就要飞起来一般,他虽然不在乎那些虚名,真要是有上百人如此尊敬的称呼他,多少有点男人的自豪感在里面。
他高坐在大厅正上方,看着左右百来号血狼帮兄弟,都是各个堂口新招收的成员。看来血狼帮开始慢慢壮大了,这群年轻人聚在一起想必又是一番轰天动地的作为。身为血狼帮的领头人,看着这些兄弟如此力挺自己,高荀心里颇为感动,起身说话,没有丝毫傲气在里面。
“人活在世,忠义在身孝行先。面子不是别人给的,而是自己挣得。各位看的起血狼帮,不是因为我高荀,而是有许多同根相生的兄弟在里面。从今以后,这里就是大家的一个家,不管以后走到哪里,受谁人的欺凌,若是血债、以血偿还。请记住你们身后永远都有两个字——血狼帮。”
尽自己最大的声音,吼出血狼帮二字。身边那些汉子,眼中已经模糊一片。他们都是生活在最底层的人群,自然明白高荀话中的意思。没有背景的穷人,要想在社会上不受欺负,只有靠自己的拳头去争取。
现在有了血狼帮,拳头的力量变大了。身后有了依靠,处处都有保障,众血狼帮的兄弟那个不是底气十足,放手一搏指日可待。
高荀一席话,说到了众人心坎里。仅仅沉默片刻的场面,竟然一下子变得异常热闹。对高荀这个老大除了誓死相随,简直没有什么话好形容他们此刻的心情。
“老大万岁……”
“老大威武……”
心中想到什么话,就直接吼了出来。呼喊声冲天杀地,整个二楼都沉浸在欢声中连空气都开始微微震荡。
高荀天生就是一个煽动主义的天才人物,对血狼帮也有特殊的感情在里面,说起话来也不做什么修饰完全由感而。也难怪那些血狼帮的兄弟,对他掏心陶肝誓死相随。
接下来的时间,谢邵又出来补充了几句,并将吴江三霸的地盘分配到下面的堂主和煞神手中,才结束了血狼帮的第一次大会。
送走了到场的百多号人,高荀将谢邵叫到自己身边,从身上摸出一叠纸。“三弟,你看这东西,你能找人将他做出来吗?”
谢邵接过手来,仔细看了眼上面那些图形。也不知二哥画这些东西做什么,又是轮子、又是风箱,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有。不过,看图形的样子,要找工匠制造因该不难,倒不知二哥有何作用。
高荀看出谢邵的疑惑,他和谢邵之间没有隐瞒,从怀里拿出一瓶已经研制好的美容品递到谢邵手中,丝毫没有夸张道:“图上所画能制造出你手里拿的那瓶东西。你可别小看它,将它涂抹在脸上,就算四十岁的女人,也能变成十四岁的花。”
有这么神奇?谢邵立刻拍桌子起身,啪的一下打开那瓶神奇的东西,然后什么都不顾,往自己手心倒了一半的液体,稀里哗啦就往脸上抹去。“先试试,看能不能变成十八岁的少年郎。”
浪费啊,老子好好一瓶美容品就被你糟蹋了,高荀气的脸色绿。再说,你还没到十八岁呢。看见谢邵粗鲁的动作,他打算给谢邵另外那瓶沐浴液留着自己享用了。
“瞧你那猴急样,有点出息行吗?好好一瓶东西全被你浪费了。”高荀不厌其烦的解释着,并叫一旁的叶仁替谢邵打来一盆清水,做着示范道:“每次只需倒一点在手上,慢慢拍在脸上,一盏茶之后用清水洗净,久而久之就可以令容颜焕,消除因年龄增加而留下的痕迹。”
高荀设计美容品的时候,更多考虑的是女性在使用,只能尽力解释使用后的效果。盏茶时间后,谢邵冲忙洗尽脸上厚厚芦荟汁,顿时一种清爽舒适的感觉爬在脸上,就像贴了一块玉在两颊,不是一般的舒服。
“爽——太他娘爽了。”谢邵立刻肯定了高荀的美容品:“只用了一次,就感觉到脸上那股凉悠悠的滋味。要是真如二哥所说,能恢复容貌如初,那绝对比店子里的胭脂水粉更卖俏。”
什么稀奇古怪的事都能从二哥的脑子中想出,曾经在青祁郡那本《状元秘籍》让他们赚足了银子,现在手里的东西简直比那本书还要吸引人,尤其是女人,简直就是贴身为她们打造的东西。
关乎赚钱的事,谢邵立刻变得正经起来。再次拿着高荀的图纸,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拍着胸脯保证道:“二哥放心,我就是不吃不喝,也要把这东西弄出来。”
“你不用太劳累,还是身子要紧啊。”谢邵都那么说了,高荀也不好过分苛求。听他前面一段话还算安慰人,哪知道他突然转口:“后天我再来胭脂店,看能不能先弄出第一批来。这事缓和不得,要越快越好。”
还以为二哥体谅自己,看来是表错情了。谢邵差点后悔,既然先前都做了保证,只好在三天之内断绝一切活动,把高荀交代的任务先完成才是。
事情交代的差不多了,留在这里也没有什么事可做。高荀也不想回省学,怕今晚仙子又找上门来榨干自己,干脆就在胭脂店住下避避风头。
看着高荀走回自己的厢房,谢邵好像想到了什么,立刻追了上去,从怀里拿出一封火漆包好信封。递给他道:“二哥,这是青祁寄来的信,你不在这里,我替你收起来,现在该交给你了。还有那包从青祁寄来的包裹,我马上去给你拿来。”
我的信?高荀接过手来,看见上面娟秀的字迹,嘴角竟露出一丝微笑。这个时代通信不发达,唯一联系的方式就是寄信。自己离开青祁郡已有月余,想不到今日居然收到第一封家里寄来的信,心里面顿时暖暖的。
思量的时候,谢邵已经将包裹拿来,厚厚的一大包,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回到自己的厢房,高荀静静站在窗前,久久才将手中的信撕开。令他想不到的是,里面居然有两封信,一封是叶落雪写的,一封居然是小花那个疯丫头写的。
这点倒是出乎高荀的意外,这丫头什么时候学会写信了?难道是叶落雪教她的?
好奇心让高荀先打开了小花那份书信。
拆开一看,高荀顿时如遭雷击,定住了自己身子动弹不得。这丫头什么时候学会写情诗了,连写的字也是端庄秀丽了?
高荀抖动双手,冷汗瀑瀑。看着纸上那段话,不知道是甜是苦。
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小花纸上写的只有这一句,高荀一口气看完自己倒抽了一口冷气。这丫头所做的事,永远让他出乎意料,他如何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只是疯丫头小小年纪就有如此决心,他倒是觉得自己成了一个罪人。
将疯丫头那封信小心收入自己怀里,高荀才慢慢打开叶落雪的书信。
还没有看见内容,就见斑斑泪迹出现在纸上,高荀心中酸,情深意切的看下去。
厚厚的书信足足有三张。第一张高荀看的心酸。上面什么都没有,只是将一个思字,足足写了几千遍才就此停笔。每一思字上面有一滴泪痕,不难想象叶落雪在写这封家书的时候,哭成了什么样子。
看到最后一张,高荀才从叶落雪无尽的思念中回过心思,眼角已经起了一层薄雾。看着最后一行上那一排小字,“笨蛋,记得天冷要舔衣、务念家中,一切安好。”还有那个淡淡的唇印,高荀几乎是发着狂把从青祁寄来的包裹扯开。
衣服,裤子,内衣,都是叶落雪一针一线做出来的。有秋冬天穿的,也有春夏天穿的,看样子明年四季的衣服她都已经为自己准备好了。
自己上京赶考,家中有个贤内助在打点一切,衣食住行基本上都被她包揽了。高荀此时恨不得插上一双翅膀立刻飞回青祁郡。
哎,高荀一声长叹:“家书抵万金啊。”
他默默站在窗前,只顾眺望远方,水天一色,已经是黄昏时分,哪里还能看清青祁的方向,只凭着方位,做一个没有生命的雕像,一直站在那里纹丝不动。
多看一眼,只会徒增思念,高荀意犹未尽的收回自己的目光,才将那些从家里寄来的东西全部放好。
不管是为了家里的叶落雪还是那个吕凝,高荀都不能辜负她们的期望,如今快接近年末,明年开春就是省试,就算以前他还是敷衍了事,现在已经下定决心要认真对待。
然而,现在唯一的方法就是读书,拼命的读书,只有这样才能弥补心中的亏欠。早日高中状元,早日衣锦还乡,这种煎熬的日子,他一刻也不能忍受了。强烈的读书欲望在高荀心中腾升,他拿起房间里随时准备好的书,集中自己所有的精神就算填鸭教学也要全部记在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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