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我在塔希提岛住下没有多久,就认识了尼克尔斯船长。一天早上,我正在旅馆的露台上用早餐,他走了进来。他听说我对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很有兴趣,就宣称他要来谈谈斯特里克兰德。人们在塔希提岛如同在英国的乡村一样喜欢闲言碎语,我向一两个人打听斯特里克兰德的画作,这事很快就传开了。我问这个不速之客吃过早饭了没有。
“吃了,我很早就喝了咖啡,”他回答道,“不过我倒想来杯威士忌。”
我把一个中国侍者喊了过来。
“你不觉得喝酒太早了点吗?”船长说。
“你和你的肝脏一定要好好掂掇一下。”我回答道。
“实际上我是滴酒不沾的。”他说着,给自己倒了大半杯加拿大克拉伯威士忌。
他冲我微微一笑,露出了破损发黄的牙齿。他是一个瘦巴巴的人,不足平均身高的个头,灰色的头发剪得很短,还有一绺浓密的灰胡子。他好几天没有刮胡子了。他脸上纹路很深,因为长期暴露在太阳下,晒成了棕色。他长了一对蓝色的小眼睛,活泛得吓人。只要我的手稍稍动一动,那对小眼睛就会随着我的手势贼溜溜转动,让他看上去活脱一个老江湖。不过,此时此刻,他表现得诚心诚意,一副讲义气的劲头。他穿了一身卡其布衣服,皱皱巴巴的,两只手看样子应该好好洗一洗了。
“我和斯特里克兰德很熟,”他说,仰身靠在椅子背上,点上了我递去的一支雪茄,“他就是通过我才到这海岛来的。”
“你什么时候认识他的?”我问道。
“在马赛。”
“你在马赛干什么?”
他冲我笑了笑,不乏讨好的意味。
“哦,我想我当时境况不妙啊。”
我这位朋友的模样表明,他现在的境况也好不到哪里去,我准备好好和他交个朋友。和这些海滨白人流民[73]交往,你得吃些小亏才能好好享受这种便利。他们很容易和人亲近,开口就能交谈起来。他们很少摆架子,一杯小酒就准能打开他们的心扉。你用不着艰难跋涉,一步步和他们套近乎,你不仅能赢得他们的信任,而且只要用心听他们侃侃而谈就能让他们对你满怀感激。他们把交谈视作人生的巨大乐趣,通过交谈来证明他们的文明修养相当了得,而且他们中的多数都是口若悬河的侃爷,能给人快乐。他们的阅历多寡,则由他们想象力的丰富程度来随意平衡。你很难说这种人没有欺骗用心,但是在法律得到有力的支持时,他们的行为还在法律的允许范围之内。和他们打牌是相当危险的,不过他们玩牌的那股机灵劲儿给世上这一最好的游戏平添了非同一般的刺激。在我离开塔希提岛之前,我已经和尼克尔斯船长混得很熟了,而且因为和他交往,我的阅历更丰富了。我无须考虑我掏钱给他买雪茄和威士忌(他一贯拒绝鸡尾酒,因为他实际上是一个滴酒不沾的人嘛)损失了什么,他向我借钱总是一副客客气气看得起我的样子,几块钱转眼就从我的口袋转移到了他的口袋,不过这几块钱与他提供给我的娱乐在某种意义上是等值的。我一直是他的债主。如果我的良知非要坚持一种毫不通融、就事论事的方式,强迫自己写几行就把他打发掉,那我会觉得对不起他的丰富经历。
我不知道为什么尼克尔斯船长会离开英格兰。他对这点闭口不谈,而和这种人打交道,单刀直入地发问是非常不明智的。他言谈中暗示他受了不白之冤,毫无疑问,他把自己看作不公道的牺牲品,而我却总是想象他干了各种欺诈和暴力的勾当。只是在他谴责英国的各级当局断案太死板时,我总会附和他,并深表同情。不过,看到他在故乡蒙受了不白之冤,也还没有抵消他的爱国情怀,这点还是令人欣慰的。他反复声明,英格兰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国家,他在美国人、殖民地人、达哥人[74]、荷兰人和卡纳加人[75]面前,还是挺有身份地位的。
但我想他不是一个生活幸福的人。他患有消化不良的毛病,我经常看见他吞食一片乳酶生。早上起来,他没有什么胃口,不过这点毛病还不至于影响他的精气神。他生活里还有比这毛病更邪门的事情。八年前,他不管不顾地娶了一个老婆。有些男人老天爷就是要让他们一辈子打光棍,但是他们或者脑子一根筋或者穷于应付难以对付的环境,偏偏不听老天爷的安排。没有谁比这种结了婚的单身汉更让人可怜了。尼克尔斯船长就是这样的单身汉。我见过他的老婆。以我的眼光看来,他的老婆是一个二十八岁的女人,不过她是那种年龄总让人产生疑问的类型。她二十岁时看起来不会比如今年轻多少,到了四十岁也不会老到哪里去。她给我的印象是长得超级紧凑。她长了一张相貌平平的脸,脸皮紧紧的,两片嘴唇窄窄的,皮肤在骨头上绷得硬邦邦的,她的微笑紧紧的,头发紧紧的,衣服紧紧的,身上穿的白斜纹衣料有着黑色的丝经毛纬的效果。我想象不出来为什么尼克尔斯船长会娶她为妻,娶了她又为什么一直没有抛弃她。也许他经常这样干,他的郁闷就是他总也甩不掉他的老婆。不管尼克尔斯船长走多远,把自己藏在多么隐秘的地方,我敢肯定,尼克尔斯太太都能很快找到他,简直像命运一样躲不过,像良心一样没有怜悯之情。他摆脱不掉老婆,如同有因必有果一样。
这个流民,像艺术家和绅士一样,不属于任何阶层。他不会因为无业游民的粗糙无礼感到难堪,也不会因为王孙贵族的清规戒律感到窘迫。但是,尼克尔斯太太却出身分明。她属于一个名声越来越响亮的阶层,也就是人尽皆知的中下层阶级。事实上,她父亲是一个警察。我敢说他是一个很能干的警察。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抓住尼克尔斯船长不放,可我认为绝不是为了爱情。不管怎样,尼克尔斯船长怕老婆怕得要死。有时,和我坐在旅馆的露台上,他会知道老婆正走在外面的海滨大路上。老婆没有搭理他,不动声色,好像她一点也没有感觉到他的存在。她只是在马路上走来走去,镇定自如。这时,一种奇怪的不安会把这位船长牢牢掌控,他会看看手表,唉声叹气。
“嗯,我得走了。”他说。
这时候,什么俏皮话和威士忌都留不住他了。然而,这个男人面对飓风和台风能面不改色,而且只要有一把手枪在手,他会毫不犹豫地和十几个赤手空拳的黑人搏斗一场。有时,尼克尔斯太太会让她的女儿来旅馆找他。那是一个七岁的孩子,脸色苍白,一脸阴沉。
“妈妈要你回去呢。”小女孩说,带着哭腔。
“好的,好的,乖乖。”尼克尔斯船长赶忙答道。
他马上站起来,一路上都陪着女儿。我想这是一个精神战胜物质的绝好例子,因此我偏离主线写几句,起码起到了训诫的作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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