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作者有话说:听说这个不计入总数字(9)

2015-05-04 作者: 西月沉
第46章 作者有话说:听说这个不计入总数字(9)

##############从前有一只名为逗比的蛇精出没在深井#######后来他被作者抓住#########然后,就没有然后了#############Σ(°△°|||)︴

作者:大家——卧槽,谁偷袭我!!!

某天,作者兴高采烈地和大家打招呼,不想,被人从身后拖着衣领离开……

冉清:泥萌嚎~我素冉清,本书第一男主角,萌遍全宇宙。第一次见面,还请大家多多关照,么么哒!Hi~o(* ̄▽ ̄*)ブ

风名:我是某只二货家里的那位!(居然群发么么哒,夫纲何在)

冉清:呵呵~二货在哪里,,看我不啪啪啪了他,居然和我抢人,谁给的胆子!

风名:……(好冷的笑话)

作者:……风大人,我错了,我不该给你安排一个智商为负的受!我们换受吧,我这里有各种款式,任君挑选!包邮哦~╰(*°▽°*)╯

冉清:你是猴子请来的逗比吗?我们夫夫之间情趣关你毛事!脑残黑奏凯啦!

作者:……(我也是醉了。本大人这么英明神武,居然被嫌弃了,嘤嘤嘤。)

冉清:再不走我就胖揍你了啊!我可是要拜大侠为师的人!

青森:说了不要叫我大侠,本道长这么高冷,不要破坏氛围!

冉清:是是是——大侠,哦,不,壮士,我知道了!

青森:风公子,你还是把他带回去吧,不论怎么和谐,哪怕超过脖子部位我也不管了!

风名:(就等这句话了)

冉清:喂,放开我,你这样做是要被关小黑屋的。还有,劳资是攻,总攻——

作者:你总被攻,当然是总攻啦!乖,和你家小攻回去喝奶奶~

冉清:我做总受也不会放过你的!

作者:(不要以为我不知道搞偷袭的人是你。)为了出镜率,连节操都不要了。

青森:啊?

作者:青森壮士,快去领盒饭吧。

叮咚:恭喜宿主,现在已经集成神棍、大侠、壮士三种荣誉称号,请再接再厉!

青森:我擦,说好的我是男主角呢,为什么有这么多不入流的称号?(?′?ω?‵?)

作者:这是一篇女主文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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