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抠出了一张护垫…

2018-04-15 作者: 十三娇
第59章 抠出了一张护垫…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黎清姿。

从她朝我们跑来的这一段路,我就有预感,她就是我们要等的人。

“请问,这里是摇滚社么?”

跑到我们面前的时候,她已是气喘吁吁,香汗淋漓。

雨晨一愣,连连点头,就连宁珂看她的眼神都有些不一样。

F大少见的美女,就算没有十分,九点八分九点九分的样子还是有的。长相,其实我有点脸盲,也不知道怎么去形容一个女子的相貌,多年以后,当我,雨晨,还有宁珂真的拥有了一间一起创作的小房子时,闲暇的时候我们在客厅一起看了一部名叫《小时代》的电影,里面有个叫南湘的姑娘出场时,雨晨激动的叫了起来:“看,那不是清姿么!”

我眼前一亮,的确感觉很像,但宁珂悠悠的说了一句,“清姿比她的脸要小一点,眼睛也比她更有神韵。”

宁珂很少对女生评头论足,因为很少有女生能入他的眼,而他用了“神韵”一词,清姿在他眼中的地位可见一斑。

那一天,飘着小雨的屋檐下她取下背上的吉他弹了一段,旋律流畅,手法娴熟自然。雨晨和宁珂当即鼓掌。

清姿弯腰在课桌上填成员登记表的时候,垂腰的青丝从她的背后顺着她的肩和手臂滑落在课桌上,我至今记得她在表格上落下的字迹。“黎清姿”三个大字飘逸而有力。

字如其人,人如其名。

社团招募结束,我们组成为了全校成员最少,同时也是命最长的一个社团,bigband。

莎莎也终于进入了高中。

初中生和高中生这两个词听起来的感觉浑然不同,初中生是小丫头,而高中生就让人觉得是大姑娘了。

一上线,就看见莎莎发来一个崩溃的表情。

我:(#抠鼻)

我:怎么了?

莎莎:完蛋了,完蛋了!我觉得我这三年都要毁掉了!

莎莎:(#委屈)

我:(#惊讶)

我:怎么了?

莎莎:****的班主任,把我和初中时学校里一个打锣的女的分在了一个寝室!!!

莎莎:(#崩溃)

我:打锣的??

莎莎:就是混混,她是女混混头,跩的要死啊,学校里有名的不良少女,以前在学校里天天逃课上网,抽烟,喝酒,打架,早恋……天哪!真不知道她是怎么考过来的!

我:还早恋?

莎莎:嗯,一直倒追我们学校的级草,也是个混混,他们的事情我们全校都知道。

莎莎:以前,见到这种人都是绕道走的,谁知道会和她分在一个寝室啊啊啊啊!

我:(#抠鼻)你别去惹她咯。

莎莎:怎么办,我觉得我和她在一个房间里一天都待不下去啊!

我:那你去给你们班主任送条烟,让他给你换一下咯。

莎莎: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是,今天晚上是来不及的了。

我:那你就忍一忍,会过去的。

莎莎:嗯。

我:之前你不是住你叔叔家么。实在不行就再回去呗。

莎莎:我不!

莎莎她爹这一年在美国的业务扩大,她妈也跟过去了,把她丢到了她叔叔家。她叔叔家是大户人家,一家子都是文化人,家教很严。据说她婶婶是满人,祖上还是皇室宗亲。用莎莎的话说,他们一家人的思想都还停留在旧社会,见面打招呼就跟请安似的,吃饭不能发出一点声音,还不能吃太饱。和长辈说话不能太随意,还要用敬语,连放个屁都要控制好分贝,坐要有坐相,站要有站相……综上所述,她觉得她叔叔家养的那条母狗都比她淑女,所以她觉得自惭形秽要搬出来住学校里。

却不知是从一个火坑跳到了另外一个火坑里。

过了一会儿,莎莎又发来信息。

莎莎:你猜我在干嘛?

我:洗脚?

莎莎:我不会告诉你我在擦黏在我床头的鼻屎。

我:……

莎莎:还有抠她黏在墙和床头缝隙里的双眼皮贴。

我:(#无语)

莎莎:真心给睡这床的前辈跪了啊!在这种地方睡觉不会做噩梦么?

莎莎:我觉得床底都比这里要干净!

我:毕竟是学校宿舍,不是五星级宾馆的大床房→_→

我:我不会告诉你我大一军训时睡的那张床和床栏的缝隙里有个用过的避孕套。

我:里面的体液都干掉了……

莎莎:……

我:现在想想你是不是觉得自己那张床干净多了?

莎莎:等等,我去看看我这边的……

莎莎:(#无语)

莎莎:你刚刚说的那个位置,我抠出了一张护垫……

我:(#惊恐)

我:用过的??

莎莎:……

莎莎:没用过的。

我:我们干嘛忽然要聊这么重口味的话题→_→

莎莎:因为我现在的心情沉重无比,所以我一定要找个人分担一下。

我:(#抠鼻)你确定要这样么?你这样真的好么?

莎莎:我再去翻翻看还有没有什么新发现(#偷笑)

我:(#猥琐)我要放大招了喔!

说完,我迅速把最近很火的贝爷吃虫然后汁液飚的老远的动态GIF图发了过去。

莎莎:友尽。

莎莎:(#再见)

我窃笑不已,忽然听见一声咳嗽,右下角的小喇叭跳动不已,点开就看见一条系统信息:

清水请求加您为好友。备注信息:黎清姿。

由于我,雨晨,宁珂都是在一起的,清姿在对面的女生宿舍,所以雨晨建了一个小群,把我们都拉了进去,今后社团里的活动可以在群里讨论。

今天四个人都在线,我们就社团今后的规划在群里开一个简单的小会。

先是在分配上,我原本作为主唱和主吉他手,有时担任鼓手,宁珂主要是贝斯,有时会换成节奏吉他手,小个子是键盘,另外和我一样还擅长架子鼓,在人少的时候,我们之间的乐器是互换的,有了清姿的加入,可以把主吉他手的位置给她,我担任节奏吉他手兼鼓手。

世界上几个著名的摇滚乐队在阵容上都是四个,其实我们这个组合的人数正是恰到好处。

清姿提出她还可以负责唱歌,我们都很惊讶,雨晨在群里说还没听过她唱歌呢,字刚刚出现在屏幕上,须臾我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陌生的号码。接通,格外清冽的声音从听筒里流淌出来,声音里带着笑意:

“是我,清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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