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文迪许的汤姆逊先生,只是诸多物理学家中的一员。
约翰不得不感谢这个时代落后的交通和通信条件,虽然《新医学杂志》用最快的速度刊登了他那两篇论文,但是短时间内却只有少部分物理学家看到了。这些人或是研究方向不在这两个方面,或是看了之后轻蔑一笑,只有极少数人关注同类研究的物理学家们才会考虑亲自做实验去验证一下。
当然对于约翰来说,怎么样都是无所谓了。
约翰求的是心安,是为了让医师们对滥用X线的危害重视起来。毕竟这一个世界X线是由他“发现”的,而真实历史上医师们把这种具有危害性的检查手段滥用到了让人触目惊心的程度,一些民间“神医”们更是拿他当成和yapian一样的万灵神药,得了癌症要照一照,得了肺结核要照一照,甚至感冒发烧了也要照一照……
如果物理学家们验证了天然放射性和电子的存在,那么可想而知,将会引起多么大的轰动,而到了那时候,身为这些理论发现者的约翰?亨特拉尔先生登高一呼,说明X线频繁照射是自取死路,还有哪个敢不信?
至于说物理学家们以后的骚扰,无视就好了……
……
“先生,您的信!”
十月初的一天,刚进办公室秘书就给约翰抱来了一大摞的信件:“其中有一封是埃尔利希先生派人送过来,说请您看看的!”
“又这么多?”
看到这一堆信件之后,约翰的眉头忍不住皱了一皱。最近一周他每天都会收到最少十封信,其中有老朋友的来信,也有一些医师和物理学家的来信,光是扫一眼这些信就要花费十几分钟的时间,让他忍不住有些烦了。
稍稍犹豫了一下,约翰摆了摆手道:“好了,半个小时后你再来一趟。”
“是,先生。”
秘书立刻点了点头,轻手轻脚的出去了。
每天的来信这么多,约翰当然不可能每封信都自己处理。实际上,除了一些老朋友和重要人物的来信之外,大多数信件他都只会扫上一眼。如果是老朋友的来信,留下慢慢处理;如果是学术讨论的来信,约翰会把信件转交给相应的医师们处理,如果是物理学家的来信,则会让秘书回上一封语气委婉但是坚定的拒绝信;如果是来历不明的废信件——呃,这个约翰还没有见过,这年头通信成本很高,没多少人会做这种无聊的事情。
一目十行的看完落款和书信开头,约翰很快就把它们分类放好了。
需要约翰认真看的信件只有两封,一封是埃尔利希转过来的,而另外一封的落款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来自于英国的伦敦,而且掂量一下厚度就知道,那位柯南道尔先生又写了一篇福尔摩斯探案小说!
只不过……
如今约翰早已经没有了当初的兴奋和激动,只是略微有些期待而已。
福尔摩斯现在在欧洲名气很大,尤其是在英国本土更是几乎成为了一个标志,这一点从柯南道尔翻了至少十倍的稿酬上就能看出来了。只不过让约翰颇为遗憾的是,或许是自己的资助让柯南道尔摆脱了历史上的困境,直到现在福尔摩斯系列作品虽然精彩依旧,而且还非常高产,但是最后一案却迟迟没有出现——按照柯南道尔的写作进程,早就应该写到这里了。
“算了,先看信吧!”
摇了摇头之后,约翰先打开了埃尔利希转过来的信。
信的内容很简单,就是邀请埃尔利希和约翰两人前往欧洲,很客气的公文化邀请,不过发出邀请的人却让约翰心中一动,下意识的对这个邀请重视了起来。
罗伯特?科赫这个名字,分量可不轻。
以约翰目前的科学成就来说,事实上早就不下于科赫了,但是别忘了,除了外科消毒和局麻等外科技术之外,像血型、维生素和遗传等理论还缺乏深厚的根基,无法让大多数的医师和医学家们信服。就像后世物理学家提出的希格斯波粒子一样,提出时广受质疑,后来慢慢被接受,但是真正被认可还要等到它被发现出来。更别说在这个时代,外科的地位终究还是差强人意,影响力肯定是要小一些的。
但是科赫的话,就完全不一样了。
说到底,传染病才是这个时代医学研究的主流。在公共卫生和经济水平达到一定的程度之前,哪怕欧美强国的人们平均寿命也低的可怕,传染病才是危害最大的杀手,所以巴斯德和科赫两人才会在这个时代拥有其他人难以企及的威望!
因此科赫的邀请,对于约翰和埃尔利希来说都是相当大的荣誉。
“去,干吗不去?!”
所以没有过多考虑,约翰很快就下了决定。他知道科赫邀请自己和埃尔利希,无疑是因为这两年在体液免疫领域的进展,而这些也恰巧是科赫他们研究的方向之一。
而且……
“正好也可以去参观一下科赫研究所。”
眉头一挑,约翰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身处这个时代,约翰对德国人和法国人的对抗非常感兴趣。科赫抨击俄国人的吞噬免疫理论,巴斯德就给与支持,还帮忙建了一个实验室;法国人给巴斯德建立了一个研究所,德国人就立刻也给科赫筹备了一个,这么有意思的事情不去看看就太可惜了……
……
“……首先要感谢您提供的法医学知识,我最新的小说中用上了那种判断死亡时间的新方法!”
柯南道尔的来信,让约翰的心情很快就放松了下来。
这位小说家先是感谢了一下约翰最近提供的法医知识,说明了一下自己的近况以及最新一篇探案小说的情况,最后用一种感激而忐忑的语气说道:“您的来信中说即将在北美出版我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让我有些不安,希望它们不会给您带来金钱上的损失……”
“呃……”
看到这里的时候,约翰也是一阵的无语。
就在《新医学杂志》编辑部成立不久,一个仅有两名编辑的亨特拉尔出版社也在纽约成立了。出版社也由爱德华管理着,只不过暂时来说根本没有太多的产品,成立至今出版的图书不过十本,全都是亨氏医学院的教材,最近的出版计划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厚厚的一本书,收录了所有已经发表的福尔摩斯小说。
其实当初约翰和柯南道尔签订合同,早就拿到《福尔摩斯探案集》在北美的出版权,之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出版,一方面是因为出版社还没有成立,另外一方面的话,也是因为在这个时代的美国,出版一个英国人的小说根本就是出力不讨好的事情。
理由很简单,盗版!
19世纪的美国,绝对是盗版者的天堂,除了美国人自己的作品之外,任何外国人的图书都得不到保护,依据的理由便是《1790年版权法》。贫瘠的文化沙漠美国,根本就不可能在文学等领域和欧洲竞争,如果和英法等国一样注重版权的话,结果就是沦为欧洲纯粹的文化倾销地。所以和科技等领域山寨之风盛行一样,美国人在出版界也干脆的耍起了无赖,《1790年版权法》**裸的规定,只保护本国人作品的版权,不保护外国作家和出版商!因此在他们的国内,欧洲各国最优秀的作品纷纷遭到毒手,用极为廉价的价格摆上了美国人的书架。
比如说文学大佬狄更斯,就曾经深受其害。
狄更斯的作品《圣诞颂歌》在英国定价2英镑,折合10美元左右,但是美国认盗版了之后仅售6美分!偏偏他的作品在美国极受欢迎,前后两次到美国访问的时候,狄更斯都提出应该保护版权,反而被列为政府和出版界不欢迎的人物。
在这方面,美国本土作家也不例外。
虽然他们看似受到了版权法的保护,但是别忘了,像马克?吐温这样的作家,作品在欧洲也颇受欢迎,但是他们同样得不到一分钱。更有甚至,英国人还盗版他们的图书卖到美国本土,给他们造成更大的损失!
所以在这封信中,柯南道尔的语气才会那么古怪。
福尔摩斯作为英国眼下最火的小说,在美国当然早就出现了盗版,而且销量非常的客观,这一点柯南道尔当然是知道的。所以他对此也分外的担心,担心约翰精心筹划的正版图书应为定价高昂等原因而损失太大……
也正是基于这种原因,约翰拿到福尔摩斯的版权后一直都没考虑过出版的事情。
不过就在刚刚过去不久的时候,情况终于发生了变化。美国人终于通过了《国际版权法》,除了美国公民在美国以外出版的书籍不受保护之外,开始全面保护作家和出版社的版权。
当然,这一切都是利益驱动所致。
原本美国的盗版商都集中在纽约和波士顿,大家很有默契的遵循一个惯例,你盗版了一本图书之后,其他出版商就不会再插手,大家各自都有着各自的地盘。但是随着一个芝加哥公司的出手,一切都不同了——芝加哥人对所谓的行规根本就不屑一顾,直接把一整套欧洲名著整合起来,整套卖给希望拥有一点知识分子气息和社会地位的美国家庭,每本10美分!
数百本名著,瞬间冲垮了美国盗版市场!
价格战开始了,出版商们开始疯狂推出各种各样的文库,原有的默契瞬间瓦解。很快,撑不下去的老牌出版商们开始调转矛头,转而支持保护版权了。因为他们发现,扎实的根基可以让他们很容易联系上欧洲的作家们,如果有版权保护的话,远比芝加哥的土鳖们更有优势。
而东部印刷商工会的加入,彻底添上了最后一个砝码。
规模庞大的美国东部印刷商工会,一直都是国际版权法的反对者,理由是可以保证工作机会。但是随着不守规矩的盗版商入局,大量廉价的女工和童工开始冲击工作岗位,盗版保护的不再是印刷商工会会员了。
作家、出版商和印刷商,终于因为利益站到了一起。
《国际版权法》的最终通过,让亨特拉尔出版社拥有了出版《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底气,而凭借吸毒侦探在欧洲的大名,在潮流上紧紧追随英伦的美国本土,销量自然也就值得约翰期待一下了。说不得,亨特拉尔出版社也能接着福尔摩斯的东风火上一把!
而且……
福尔摩斯的北美版权,或许之前就是一个鸡肋,但是在美国人关于版权的法律出台之后,就完完全全是一个取之不尽的金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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